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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测算,经计算,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减少1,099 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2023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增加886万元(未经审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会计估计变更的起始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 日。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水平有较高提升,对一年内的应收账款账龄进行了准确细分,相应的账龄组合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也需要细化。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占用金额相应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及管理,上半年公司完成了ERP应收系统模块的优化,实现了系统自动计算应收账款账龄且细化了一年内的账龄划分,月末财务部及时出具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提供给销售部门,销售部门掌握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根据客户账期做好催收工作,同时更加准确的对逾期款项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目前,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信息获取更加方便、准确及细化,根据细分后的账龄显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为90天以内。原按账龄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账龄划分简单按年划分,与公司目前的管理水平已不符,需要进一步细化。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90天以内31,116.0691.88%24,090.2092.45%15,384.8897.20%
90-180天2,549.457.53%1,827.837.01%384.292.43%
180天-1年165.240.49%110.720.42%8.790.06%
1-2年36.460.11%27.120.10%34.060.22%
2-3年----3.440.02%
3年以上0.45-1.14-13.310.08%
合计33,867.65100.00%26,057.01100.00%15,828.78100.00%

2、公司主要客户多为规模较大的优质公司,持续合作多年,而且公司一直对应收账款管控比较严格,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较低。从 2018-2022 年坏账核销情况分析,

核销比例远低于计提比例,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极低,具体坏账计提比例及核销比例见下表: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计提比例5.01%5.01%5.10%5.51%6.40%
核销比例00.05%0.27%0.64%0.46%

3、同行业可比公司确成股份、龙星化工对一年内的应收账款账龄进行了细分,并采取了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期限确成股份龙星化工联科科技(变更后)
信用期内1%--
90天以内5%02%
90天-180天5%3%3%
180天-1年5%5%5%
1-2年100%30%30%
2-3年100%50%50%
3年以上100%100%100%

4、变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仍然高于根据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符合谨慎性原则。根据2019-2022年数据,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期限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前瞻性调整预期损失率
1年以内0.17%0.00%105.00%0.00%
1-2年3.44%0.00%105.00%0.00%
2-3年0.00%0.00%105.00%0.00%
3年以上22.79%22.79%105.00%23.93%

综上,根据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历史坏账情况及同样细分账龄的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且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细化、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比较表如下:

账龄变更前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内(含1年)5%-
90天以内(含90天)-2%
90天-180天(含180天)-3%
180天-1年(含1年)-5%
1-2年(含2年)10%30%
2-3年(含3年)30%50%
3年以上100%100%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公司根据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测算,经计算,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减少1,099 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2023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增加886万元(未经审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2021年末/2021年度2020年末/2020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3,867.6526,057.0115,828.78
变更前:坏账准备余额1,695.631,305.29806.65
变更后:坏账准备余额718.45551.45344.91
影响差异数977.18753.84461.74
年度利润总额12,055.2318,804.6513,692.27
影响差异数/年度利润总额8.11%4.01%3.37%

本次会计估计的调整不影响公司对员工股权激励原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计算,业绩考核指标计算仍以本次变更之前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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