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以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办公楼三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汇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董事孙京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杨汇川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兰州血制徽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土地及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所属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血制”)徽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徽县浆站”)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用地购置费用,并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调整后项目总投资3,520.54万元(含土地购置费),项目资金由徽县浆站自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兰州血制静宁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土地及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所属兰州血制静宁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静宁浆站”)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用地购置费用,并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调整后项目总投资3,332万元(含土地购置费),项目资金由静宁浆站自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血制巴东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购置土地及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巴东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东浆站”)购置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用地;同意巴东浆站完成
土地竞拍后,实施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41.96万元(含土地购置费),项目资金由巴东浆站自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兰州血制永靖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兰州血制永靖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靖浆站”)单采血浆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996.5万元。项目资金由永靖浆站自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发布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发布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发布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