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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23-086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关村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志宇相皓冉、胡秀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电话010-57768018010-57768018
电子信箱investor@centek.com.cninvestor@centek.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42,451,429.021,013,971,218.811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761,507.743,768,010.2658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9,220,778.26432,835.484,340.6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6,056,280.16-85,530,101.10259.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420.005058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420.005058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0.24%1.4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619,569,832.243,542,579,751.47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07,838,759.131,482,077,251.391.7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7,11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71%186,113,207.00-23,100,021.00质押111,601,400.00
冻结注1231,327,681.00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37%55,500,355.000.00质押50,000,000.00
标记17,540,167.00
冻结注2939,128,190.00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72%20,510,000.00-1,520,000.00
#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87%6,542,701.006,542,701.00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国有法人0.66%5,000,000.000.00
#林飞燕境内自然人0.34%2,552,111.000.00
赵发佐境内自然人0.31%2,309,500.001,749,000.00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0%2,245,000.001,294,600.00
#孙三洪境内自然人0.27%2,024,648.002,024,648.00
朱以宏境内自然人0.27%2,009,000.001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9号),公司于2017年2月向江信基金-光大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天顺【2016】350号方正东亚江信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江信基金)、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德特汉江定增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赛德特)及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公司定向发行78,280,042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其中,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4,101,433股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11,807股。 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00,355股。 3、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510,000股。 4、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542,701股。 5、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2,111股。 6、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14,6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0,400股。 7、孙三洪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24,648股。

注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98,456,118股、轮候冻结120,371,563股。注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906,668,357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事宜;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2022年版》),公司共31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22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

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2021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相较公司入选《医保目录2021年版》中的药品相关内容,主要调整情形如下:

①北京华素新上市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首次纳入《医保目录2022年版》。

②多多药业入选产品中有1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血塞通注射液:2021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2022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③山东华素入选产品无变化。

【详见2023年2月2日《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国美控股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被中信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15,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减持获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国美控股在中信证券的融资。

股东名称被动减持 时间减持 方式被动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被动减持均价(元/股)被动减持总金额(元)股份来源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2/1- 2023/2/3集中竞价交易15,621,0002.076.59102,941,243.99539.7553万股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其余部分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担保账户85,111,82811.3069,490,8289.23
普通证券账户124,101,40016.48124,101,40016.48
合计209,213,22827.78193,592,22825.71

【详见2023年2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及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出具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美电器系香港上市公司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零售)(HK.00493)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国美零售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光裕先生通过国美控股及国美电器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35.1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上述告知函所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黄光裕先生对国美电器不再构成间接控制关系,黄光裕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了7.37%【详见2023年2月4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国美控股与国美电器仍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黄光裕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详见2023年2月11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集中,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且其他股东与国美控股之间持股比例差距较大。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除3名独立董事外,其余6名均由控股股东推举。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详见2023年3月14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4、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事宜;

2023年3月14日,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羊亭镇人民政府)在北京市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扩大生产产能和仓储容量,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预计投资约2.6亿元人民币,计划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原料药车间、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主要从事高血压和糖尿病类药品的生产。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

金。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相关用地,以保障前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经与羊亭镇人民政府协商,羊亭镇人民政府同意对公司将在羊亭镇投资建设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为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双方一致同意签署《合作协议》。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详见2023年3月15日,《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3年4月12日,《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5、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收购沃达康100%股权和普润德方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沃达康和普润德方将成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40459、0404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沃达康100%股权评估值为2,470万元,普润德方100%股权评估值为38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分别以2,450万元和35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金额共计2,800万元【详见2023年3月29日,《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5,500,3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7.37%。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及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①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再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司法再冻结起始日司法再冻结到期日司法再冻结执行人原因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8,052,5894.33%1.07%2023-1-302026-1-29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16,302,1298.76%2.16%2023-3-22026-3-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合计-24,354,71813.09%3.23%-----

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轮候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原因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11,680,7356.28%1.55%2023-1-1336个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69,490,82837.34%9.23%2023-5-836个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合计-81,171,56343.61%10.78%-----

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没有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情况

④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轮候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原因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1,450,0002.61%0.19%2023-1-1036个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3,625,21542.57%3.14%2023-1-1036个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8,716,32315.70%1.16%2023-1-1036个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1-1736个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1,450,0002.61%0.19%2023-1-3136个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15,067,87427.15%2%2023-2-236个月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6,862,44212.36%0.91%2023-2-236个月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15,076,92427.17%2%2023-2-236个月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2-1436个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2-2236个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2-2436个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9,475,80017.07%1.26%2023-2-2436个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115,8190.21%0.02%2023-2-2836个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481,8014.47%0.33%2023-3-936个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7,822,08614.09%1.04%2023-3-1636个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轮候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原因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7,803,81914.06%1.04%2023-3-2936个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4-436个月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4-436个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4-436个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4-436个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12,488,11722.50%1.66%2023-4-1136个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4,301,3427.75%0.57%2023-4-1136个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7,789,39014.03%1.03%2023-5-836个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5-836个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9.01%0.66%2023-5-1636个月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500,3559.91%0.73%2023-5-1636个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90.09%6.64%2023-6-2836个月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合计-635,027,3071,144.19%84.32%-----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6,113,20724.71%110,956,118059.62%14.73%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5,500,3557.37%50,000,00017,540,16790.09%6.64%
合计241,613,56232.08%160,956,11817,540,16766.62%21.37%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6,113,20724.71%120,371,56364.68%15.9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5,500,3557.37%906,668,3571,633.63%120.39%
合计241,613,56232.08%1,027,039,920425.08%136.37%

【详见2023年1月13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1月20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2月3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2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2月16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2月25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3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年3月7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2023年3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年4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2023年4月8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4月1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5月11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年5月19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7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7、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宜;

公司于2007年1月9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目前,国都证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国都证券原委派毛欣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毛欣女士因工作变动将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现委派廖海华先生接替毛欣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都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为廖海华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履行完毕为止【详见2023年5月20日,《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8、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事宜。

国美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01号),获悉: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持有的中关村股份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期间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平仓,减持数量为1,562.10万股。其中1,022.34万股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认购,占中关村总股本的1.36%。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交所对其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详见2023年6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华素生物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华素生物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号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S蛋白三聚体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2022年6月13日2023年2月21日ZL 2022 1 0665144.3CN 115073565 B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明专利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2月2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关于山东华素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号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
一种氰基转移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2021年5月31日2023年3月24日ZL 2021 1 0596760.3CN 113265392 B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
一种哌啶醇化合物的分析方法2021年7月28日2023年3月7日ZL 2021 1 0859211.0CN 113640408 B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
哌啶醇化合物的制备方法2021年7月28日2023年4月18日ZL 2021 1 0859202.1CN 113461598 B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3月30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2023年4月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2023年4月22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3、关于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2023B01830),获悉,多多药业生产的“氨酚曲马多片”(规格:每片含盐酸曲马多37.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3年4月26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4、关于多多药业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号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
一种盐酸曲马多制剂中的新杂质的检测控制方法2020年7月7日2023年5月5日ZL 2020 1 0648824.5CN 111751470 B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发明专利证书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5月10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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