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会议由邓启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上游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由特定保理公司(特定保理公司之一为公司关联方)进行受让后,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号)。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为1亿元,融资期限5年,租赁利率为浮动利率,首期租赁利率4.05%/年(按五年期LPR下浮15BP计算),后期如遇每个自然年度五年期LPR降幅超过50BP则租赁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调整。公司对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0元/份调整为4.7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08元/份调整为6.47元/份。
董事邓启东、齐卫东为2020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2020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离职的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65,301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董事邓启东、齐卫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8号)。
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
七、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60号)。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