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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1,351,351,351股,每股股票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8.9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5,188,679.25元及对应增值税311,320.75元后的余款3,994,499,998.96元,已于2022年8月3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为3,999,999,998.9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花税、登报费、制作费8,653,873.9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1,346,125.04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0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2)。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余额3,994,499,998.96
减:已支付的中介费用3,465,194.67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4,733,475.04
其中: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74,633,663.73
2023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0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480,099,911.31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4,627.18
加:募集专户累计利息收入30,252,133.20
加:收回中介费用进项税抵扣款311,320.7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16,860,156.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湾广场支行4405 0147 0041 0000 0126199,170,901.1819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1209 0723 3010 404947,478,651.01947,478,651.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3880 0188 0000 7951 32,094,453.1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3880 0181 0000 1736 8304,119,921.22304,119,921.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3602 0005 1920 1124 6113,646,229.5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3602 0005 1420 0019 534160,350,000.00160,350,000.00
合计1,616,860,156.021,601,948,572.2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授权额度不超过 33 亿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9)。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期初余额年末余额本年利息期限是否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7天通知存款1,125,144,929.62947,478,651.0110,609,031.627天滚存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湾广场支行7天通知存款640,000,000.00190,000,000.003,373,611.127天滚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7天通知存款280,350,000.00160,350,000.001,155,838.897天滚存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7天通知存款469,119,921.22304,119,921.221,719,722.227天滚存
合计2,514,614,850.841,601,948,572.2316,858,203.8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991,346,125.0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24,633,663.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4,733,475.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
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项目1,200,000,000.001,200,000,000.001,200,000,000.00188,275,037.88271,285,050.43-928,714,949.5722.612026年6月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堆场三期工程项目1,000,000,000.001,000,000,000.001,000,000,000.00168,086,392.45697,386,471.23-302,613,528.7769.742023年5月1,540,500.00
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600,000,000.00600,000,000.00600,000,000.00118,272,233.40437,961,110.32-162,038,889.6872.992023年9月
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01,191,346,125.041,191,346,125.04450,000,000.00998,100,843.06-193,245,281.9883.78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合计

合计4,000,000,000.003,991,346,125.043,991,346,125.04924,633,663.732,404,733,475.04-1,586,612,65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55,544.70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10月8日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授权额度不超过33亿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注1:附表“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花税、登报费、制作费8,653,873.92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项目及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在建状态,故无法测算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增资437,961,110.32 元以实施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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