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郑驹先生、副董事长庄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凤凤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副总经理高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共计8人计划自2023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郑驹先生、副董事长庄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凤凤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副总经理高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共计8人。
(二)相关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15,607,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郑驹 | 董事长 | - | - |
2 | 庄巍 | 副董事长 | 4,857,500 | 0.21 |
3 | 李智华 | 董事兼总经理 | 4,857,500 | 0.21 |
4 | 李凤凤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3,364,500注 | 0.15 |
5 | 朱志勇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94,000注 | 0.01 |
6 | 高明 | 副总经理 | - | - |
7 | 李克勤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 | - |
8 | 陈莹 | 董事会秘书 | 2,234,450 | 0.10 |
合计 | 15,607,950 | 0.69 |
注:李凤凤女士所持股份数量包括4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决定,其所持的其中1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按规定进行回购注销。朱志勇先生所持股份均为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决定,其所持的其中7.3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按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8位增持主体计划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