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7 公司简称: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询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危晴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普源精电 | 指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悦 |
锐格合众 | 指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曾用名为北京锐格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锐进合众 | 指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曾用名为北京锐进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汇琪创业 | 指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檀英投资 | 指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乾刚投资 | 指 | 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元禾重元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招银现代 | 指 | 江苏招银现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 |
招银共赢 | 指 | 南京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高瓴耀恒 | 指 | 珠海高瓴耀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普源 | 指 | 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普源 | 指 | RIGOL TECHNOLOGIES(SINGAPORE) PTE. LTD.,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上海普源 | 指 |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普源培训 | 指 | 普源培训(苏州)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美国普源 | 指 | RIGOL TECHNOLOGIES USA, INC.,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欧洲普源 | 指 | RIGOL Technologies EU GmbH,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日本普源 | 指 | 普源精电日本合同会社,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香港普源 | 指 | RIGO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韩国普源 | 指 | RIGOL SOUTH KOREA CO,.LTD,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PCB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一种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和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由于采用电子印刷术制作而成,故被称为“印刷”电路板
FPGA | 指 | 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是在PAL、GAL等可编程器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作为专用集成电路(ASIC)领域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既解决了定制电路的不足,又克服了原有可编程器件门电路数有限的缺点 |
ADC | 指 | Analog to Digital Converter,即模数转换器,将模拟输入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如将温度、压力、电流等转换成更易储存、处理的数字形式 |
DAC | 指 | Digital to Analog Converter,即数模转换器,将数字量转换成模拟量 |
IC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即集成电路,通过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示波器带宽 | 指 | 输入信号通过示波器后衰减3 dB时的最低频率视为该示波器的带宽,带宽决定了示波器所能检测到的信号频率范围 |
实时采样率 | 指 | 表示每秒钟采集波形样点的数量。采样率越高,处理的数字信号越接近真实模拟信号,采样率不足可能产生失真 |
波形刷新率 | 指 | 每秒可以采集的波形帧数。刷新率越高,采集的死区时间越小,越易于捕获偶发性异常信号 |
存储深度 | 指 | 表示存储信息的能力。存储深度越大,可存储的样点越多,可分析的信息量越大 |
最高输出频率 | 指 | 可输出的最高正弦波频率 |
相位噪声 | 指 | 信号的频谱纯度,可影响调制信号的性能。相位噪声越小,输出信号性能越好 |
动态范围 | 指 | 能够同时测量出的最大信号和最小信号差值的大小。动态范围越大越好,应用场景越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普源精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RIGOL TECHNOLOGIE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RIGO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宁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6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rigol.com/ |
电子信箱 | ir@rigol.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建川 | 吕妮娜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电话 | 0512-66706688-688337 | 0512-66706688-688337 |
传真 | 0512-66706688 | 0512-66706688 |
电子信箱 | ir@rigol.com | ir@rigol.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普源精电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普源精电 | 688337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10,991,470.00 | 261,472,459.99 | 18.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046,417.27 | 28,552,908.82 | 61.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460,732.75 | 7,705,533.84 | 204.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7,927.61 | 28,002,969.67 | -92.4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37,489,035.13 | 2,563,687,248.00 | -1.02 |
总资产 | 2,927,537,123.78 | 2,788,982,047.08 | 4.9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1-6月) | 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9 | 36.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9 | 36.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5 | 16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9 | 2.14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1 | 0.58 | 增加0.3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91 | 21.26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4.64万元,同比增加6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6.07万元,同比增加204.47%;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26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分别同比增加
36.84%、160.00%,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持续改善、股份支付费用减少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79万元,同比减少92.47%,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原材料策略性备料,以及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37,567.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
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006,542.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1,577.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46,847.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2,585,684.5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普源精电是一家全球性的电子测量仪器公司,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无限可能”为使命,凝聚极富价值潜能与远见卓识的优秀人才,为智慧
世界和科技创新提供测试测量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通过“RIGOL”品牌赋能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的测试测量应用,在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方面持续创新,并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多层次解决方案,助力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科研及系统集成等广泛客户解决测试测量复杂挑战,实现科技探索的无限可能。
公司总部位于中国苏州,先后在北京、上海和西安建立研发中心,并在美国波特兰、德国慕尼黑、日本东京和新加坡建立海外子公司,围绕客户科技创新需求在韩国、印度、巴西、越南等地建立了国际营销代表处,实现全球化品牌营销,并通过本地化市场、技术、服务的部署为全球超过100,000个客户创造价值。公司拥有一批长期从事电子测量事业的资深团队,研发技术人员占比约为35%,形成持续迭代的卓越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知识产权,持续形成和强化在高端测试测量领域的技术壁垒。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有授权专利451项,其中发明专利391项,公司曾于2019、2020连续两年荣登中国专利500强榜单,并同时获评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获包括“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苏州市科技进步奖”、“R&D100 Awards”、“苏州市质量奖”、“全球电子成就奖”等在内的60余个奖项,获得国际总线LXI联盟会员、CNAS认证实验室等多项资质。公司参与1项国家标准、主导3项行业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并承担包括“国家火炬计划”等10项国家及省部级项目。
公司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超越测量(Beyond Measure)”阶段(1998年至2005年),在这个阶段公司完成了在数字示波器领域的初步积累,先后推出了中国首款商业化数字示波器DS3000系列、中国首款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的数字示波器DS5000系列。第二阶段是“唯有创新(Innovation or nothing)”阶段(2006年至2013年)。在这个阶段公司陆续完善丰富了产品线,先后推出中国首款六位半数字万用表、业界首款混合信号发生器、中国首款1GHz数字示波器,并于2009年全面进入微波射频仪器领域,同时在这个期间,公司也先后开设北美、欧洲等海外子公司,初步完成了全球化布局。第三阶段是“无限可能(Possibilities and More)”阶段(2014年至今)。公司推出“凤凰座”自研核心技术平台,先后推出首款2GHz数字示波器、首款5GHz带宽数字示波器、首款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完成了高端产品的全面突破。公司将总部设立在苏州,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同时升级了北京研发中心,揭开了全新的发展篇章。
2022年7月18日,公司推出“半人马座”自研核心技术平台,首次正式公开发布DHO4000、DHO1000系列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该新产品通过自研技术,首次实现公司示波器产品硬件垂直分辨率指标达到12bit,具备国内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壁垒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同时标志着公司在各档次数字示波器的核心模拟信号链路均采用自研技术,全面助力国产替代。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持续深化践行。通过参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及设立“普源英才奖学金”等方式,公司协助提升高等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建设水平,助力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
公司将“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视为发展的根本,围绕“成就客户、不断创新、阳光奋斗、自知自律”核心价值观,为“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的愿景和员工共同成长,为提升中国测试测量行业的国际地位而奋斗。
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数字示波器
数字示波器是一种用途广泛、易于使用且功能强大的电子测量仪器,属于信号分析类仪器的一种,用于观测、分析和记录各种电信号的变化。该产品通过把被测电压随时间的变化关系转换为可视的波形图像,提供直观的研究各种电信号变化的方式。数字示波器通过模数转换器把被测电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再以数字信号处理的方式将信号随时间的变化波形绘制在显示设备上。
公司是目前全球第五家通过自研技术实现高端数字示波器和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的电子测量仪器厂商,数字示波器产品在销售金额和技术实力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数字示波器的“凤凰座”技术平台、“半人马座”技术平台在模拟带宽、实时采样率、垂直分辨率、波形捕获率、存储深度等示波器核心技术指标都实现了显著的国内领先优势,并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产品/技术平台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带宽 | 最高采样率 | 垂直 分辨率 |
“凤凰座”技术平台 | DS70000 MSO8000 DS8000-R MSO/DS7000 MSO5000 MS05000E | 5 GHz | 20 GSa/s | 8 bit | |
“半人马座”技术平台 | DHO4000 DHO1000 | 800 MHz | 4 GSa/s | 12 bit | |
UltraVision 技术平台 | DS6000 MSO/DS4000 MSO/DS2000 MSO/DS1000Z DS1000Z-E | 1 GHz | 5 GSa/s | 8 bit | |
UltraZoom 技术平台 | DS1000E/U | 100 MHz | 1 GSa/s | 8 bit |
2.射频类仪器
射频类仪器泛指对射频信号进行模拟、测量、分析的仪器,从频域、调制域、时域、阻抗域等对射频信号进行测量和分析,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信号分析仪、矢量网络分析仪是其中应用最广泛的仪器类型,根据应用需求在其基础上不断衍生出更多类型,如综测仪、噪声测试仪、功率计等。公司的射频类仪器主要包括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信号分析仪及其相关选附件产品等。公司自2009年在国内率先发布全数字中频技术的频谱分析仪以来,在经济型微波射频仪器市场积累了充分的客户基础和优良的品牌认知。在射频类仪器方面,公司的 UltraReal?技术平台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高速实时测量,在设置带宽内无缝捕获瞬态信号,并以余辉、光谱图、PvT图等形式呈现测量结果,具备频谱分析、信号分析和矢量网络分析等综合功能。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输出频率 | 相位噪声 |
微波信号发生器 | DSG5000 | 9 kHz-20 GHz | <-133dBc/Hz @10kHz偏移 | |
射频信号发生器 | DSG3000B DSG800 | 9 kHz-13.6 GHz | <-116dBc/Hz @20kHz偏移 |
频谱分析仪 | DSA800 DSA700 | 9 kHz-7.5 GHz | <-98dBc/Hz @10kHz偏移 | |
实时频谱/信号分析仪 | RSA5000 RSA3000 RSA3000E | 9 kHz-6.5 GHz | <-108dBc/Hz @10kHz偏移 |
3.波形发生器
波形发生器是一种能产生各种频率、波形和幅度电信号的设备。在测试各类电子系统的振幅特性、频率特性、传输特性及其他电参数时,波形发生器常被用作提供测试信号的激励源。公司提供的波形发生器包括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任意波形发生器等系列产品。公司的SiFi?技术平台实现了目前国产最高性能的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AWG)发布,在最高输出频率、采样率、分辨率和无杂散动态范围等指标上都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带宽 | 最高采样率 |
任意波形发生器 | DG70000 | 5 GHz | 12 GSa/s | |
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 | DG5000 DG4000 DG2000 DG1000Z DG1000/U DG900 DG800 | 350 MHz | 1 GSa/s |
4.电源及电子负载
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用于给测试对象供电或者吸收测试对象产生的电能,并对测试回路的电能进行测量分析。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包括用于供电的可编程电源和用于吸收电能的电子负载两大类。其中可编程电源又分为高精度型和大功率型两大类。
公司提供的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为高精度型可编程直流电源及直流电子负载。目前公司的高精度型可编程直流电源编程精度0.03%+8mV,回读分辨率0.1mV/0.1mA(小电流:1μA),可满足半导体芯片测试、电子设备研发和精密制造需求;大功率型可编程直流电源相关产品功率涵盖750W-15kW范围,可以并联扩展至1.5MW,可以满足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等应用要求。公司的直流电子负载编程精度0.1%+0.1%FS,分辨率0.1mV/0.1mA,提供CC/CV/CP/CR/连续/脉冲/翻转等多种静态模式及动态模式,配置多种远程通信接口,能满足多样化的测试需求,为设计和测试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系统集成和燃料电池等行业。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大 输出功率 | 精度 /显示位数 |
可编程线性直流电源 | DP2000 DP900 DP800 DP700 | 222 W | 1 mV/0.1 mA |
大功率 直流电源 | DP5000 DP3000 | 15 kW | 5 digits | |
可编程直流电子负载 | DL3000 | 350 W | 1 mV/1 mA |
5.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万用表是一种多用途电子测量仪器,主要用于准确测量电压、电流等基本电学量以及电路故障诊断等,通常包括安培计、电压表、欧姆计等。数据采集器是一种具有现场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功能的自动化设备,具备实时采集、自动存储、即时显示、即时反馈、自动处理、自动传输功能,为现场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实时性、可用性提供了保证。公司目前的数据采集/开关系统支持 320 通道、6位半精度的数据采集,可用于研发阶段的产品性能测试及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测试,针对多测试点和多种信号测量应用。模块化设计的采集开关系统将精密的测量功能与灵活的信号连接功能结合,可提供丰富的测试测量解决方案。公司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可广泛应用于通信行业、教育与科研、工业生产、系统集成等领域。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读数分辨率/内置万用表 | 年直流电压准确度/单机最多通道数 |
6.5位 数字万用表 | DM3068 | 6.5位 | 0.0035% | |
5.5位 数字万用表 | DM3058/E | 5.5位 | 0.015% | |
数据采集 /开关系统 | M300 M301 M302 | 6.5位 | 0.0035% /320个 |
6.探头及其他
以数字示波器探头为主的选附件是电子测量仪器测试方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包括无源探头、有源探头、电流探头、高压差分探头、逻辑探头等分类。数字示波器可以通过匹配不同类型的探头,完成复杂多样信号的观测,进一步拓展相关应用领域。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带宽/最高通道数 | 准确度/最高电流有效值/最高电压 |
无源探头 | RP1018H RP1300H RP6150A RP3500A | 1.5 GHz | 18 kV |
有源探头 | PVA8700 PVA8350 PVA7250 PVA7150S RP7150S RP7150 RP7080S RP7080 | 7 GHz | 6.25 V | |
电流探头 | PCA2030 PCA1150 PCA1030 RP1000P RP1001C RP1002C RP1003C RP1004C RP1005C RP1006C | 100 MHz | 500 A | |
高压 差分探头 | PHA2150 PHA1150 PHA0150 RP1100D RP1050D RP1025D | 500 MHz | 6.5 kV | |
逻辑探头 | RPL2316 | 16 CH | 40 V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中心以“建立精英团队、突破核心技术、打造极致产品、成就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测试测量技术发展的推动者”为愿景,通过对于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的整合,已经形成了集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和封装测试、薄膜工艺等相关外延技术相结合的综合研发实力。公司研发主要围绕“技术+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展开,一方面强化公司在硬件、算法及软件的底层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聚焦通信、半导体、新能源三个核心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解决方案。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模式进行研发活动,并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积累。公司研发部门主要由技术研究中心和产品研发中心组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和产品开发策略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公司采用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管理科学规范,流程示意如下所示:
为使研发过程更加规范和有效,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形成了覆盖全面的执行体系规范。项目从概念阶段、计划阶段、开发阶段、验证阶段和发布阶段都有监督评审,并且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对关键的技术节点设置了6个技术评审点,通过技术评审可以尽早发现阶段性交付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并形成对策和操作建议,确保产品的整个研发过程都得以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决策评审是公司管理产品投资的重要手段。在决策评审流程中包括了4个主要的决策评审点:
概念决策评审点、风险备料决策评审点、计划决策评审点、可获得性决策评审点。决策评审点使得产品开发管理团队为产品开发团队提供了一致的方向,同时也设置了监控项目进展的关键节点及边界范围,确保产品开发团队获得产品研发项目成功所必需的资源。
公司技术及产品开发严格遵循市场与技术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在技术开发早期即联合开发团队与市场团队评估市场需求,了解目标用户的行为及其偏好;在技术产品化后,市场团队继续保持与用户的紧密沟通,以便开发团队不断改进相关技术及产品,以实现面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快速迭代。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受到下游产业发展及投资的深刻影响,随着5G、AI、物联网、卫星通信、自动驾驶、VR/AR、新能源等新一轮技术革命逐渐走向产业化,以数据中心建设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通信市场、以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为代表的半导体市场及以电池技术和充电桩为代表的新能源市场将成为公司下一轮发展的前沿赛道。公司将通过进一步聚焦客户应用,加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部署,形成从技术到产品、从时域到频域的全方位解决能力,为客户解决测试挑战和创造核心价值。
公司通过自研底层技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比如在数字示波器方面,公司率先在国内实现2GHz、5GHz高带宽数字示波器突破;首次实现自研数字示波器产品硬件垂直分辨率指标达到12bit,具备国内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通过“五年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向制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努力将知识产权成为公司国际竞争力和知识资本的助推器。公司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且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权利获得上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在公司IPD产品系统开发流程中嵌入知识产权工程师角色,使得在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知识产权工程师参与其中,确保产品全链条中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前进行“专利开示”制度,显著提高了公司专利申请的质量。
公司北京研发总部位于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园(IC Park)、苏州研发中心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上海研发中心位于上海临港自贸区,西安研发中心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通过多地化研发中心布局,将增强公司对于行业内优秀人才和毕业生的吸引力。公司研发人才培养坚持以“校招为主、社招为辅”的理念,利用自有培养体系对优秀研发人才进行培养,目前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研发梯队,为公司研发工作可持续创造不竭动力。
2.采购及生产模式
公司供应链的使命是“通过精益修行,运营高质量、低成本和柔性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实现完美交付,推进从需求到成就客户全价值链精益提升,成就卓越RIGOL”。供应链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信息流、生产流、物流的控制,完成从采购原材料、生产产品、包装成品,到最终客户交付。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为“MRP(物料需求计划)采购+JIT(准时制)采购”,面对多品种小批量的产品生产特点,对于物料采购的管理要求较高,针对不同的物料采购对应不同的物料组并有专人负责采购指定类型物料。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结构件、PCB、显示屏及其他辅助材料等。公司的物料采购需求来源于订单需求,依托于业界领先的ERP系统,传递需求信息,与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进行交互,通过信息手段控制优化双方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物料到料后与库存管理系统WMS、生产执行系统MES相关联,形成来料检验、库存管理、生产追溯等物料的闭环管理。
公司依据物料质量、价格、交期等维度在SRM系统上对供应商综合测评,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多维度考核,在多年的合作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可持续战略关系。同时,公司也注重新供应商的开发、导入和培养,确保供应链稳定连续运行。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PMC(生产与物料控制)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季度销售计划、月度销售计划及每周的销售预测、库存量及生产设备情况,召开产销协调会,制定月度、周度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计划排产并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采用自主生产为主,外协非关键部件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产品的核心关键生产过程,如:封装测试、核心PCBA生产、软件烧录、板级测试、整机产品组装及测试、高端探头生产等在公司自主生产加工车间内完成,部分低价值或非核心生产采用外协加工模式。工厂新建微组装车间,具备固晶机、绑线机、植球机等关键生产设备,可以完成半自动化封装,全自动化测试,保证产品的关键核心器件全自主生产能力。
在系统建设方面,公司通过SAP系统全面统筹销售订单到生产订单的转化,确保产品的生产交付周期,MES系统作为生产的操作执行系统,全面记录生产运行数据,并利用MES数据开发了多维度的生产运营看板,进一步提升工厂数字化程度,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在生产自动化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生产作业模式,引入人机结合、协同作业模式,搭建了多条自动化线体,首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全自动键盘检测系统,两条全自动示波器测试线,通过多种机器人的引入,大幅减少直接生产人工,提升生产效率。2022年,公司全面导入AGV(自动导航载具),标志着公司精益工厂的智能化转型进一步提速。
3.销售模式
公司注重国际化品牌建设和自有品牌销售,结合自身的战略目标和定位,通过品牌传播和市场推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公司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地区市场特点,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少量ODM”的整合式销售模式。经销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并充分利用经销商的区位覆盖优势,提升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响应速度;直销销售模式下,用户通常直接和公司进行合同签署交易,或通过自营电商直接向用户进行线上快捷销售,集团化战略客户主要通过大客户销售模式进行销售。
公司产品以“RIGOL”品牌销往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RIGOL”商标。公司围绕顾客及市场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自有品牌形成经销和直销结合的集成销售模式,为顾客提供专业、快捷、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公司通过全球化布局,运用专业的方法论,认真聆听顾客声音,理解洞察顾客需求,深挖行业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精准、可靠、易用的电子测试测量产品和解决方案。
公司结合自身营销特点,自主开发出销售管理系统(ISM),从而全球范围快速部署公司的营销策略,并实现销售过程和数据管理,并贯穿从客户关系和渠道管理、销售线索管理、销售机会管理、市场活动管理、销售预测管理、合同订单管理和账期回款管理的营销全过程,实现了从商机到交付的销售全流程管理。
上述销售中的具体销售及管理模式情况如下:
(1)各区域市场的销售模式
①境内市场
在境内市场,公司依托于苏州总部和北京子公司优势资源配置,通过苏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西安、成都、青岛、沈阳等重点市场的销售和技术支持人员部署,面向客户实现完整的营销、服务与支持。由于公司的境内诸多终端客户所需产品的品类多样但单个品类的产品数量需求有限,经销商有更好的产品整合能力,同时经销商在全面开拓市场、提供客户维护、
加快资金流转等方面具有优势,公司境内主要通过经销销售模式对于客户范围广、市场成熟及通用性高的产品进行营销。公司境内直销销售模式主要依托于大客户销售团队、终端销售团队、自营电商销售团队来开展实施。
通过大客户销售团队向集团化战略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和定制化产品的销售与服务;通过终端销售团队以高端产品为核心向重点客户提供销售、服务与支持;通过京东、天猫和阿里巴巴等网络电商平台的官方品牌旗舰店,以及公司官方网站的垂直电商等平台运行自营电商的直销。
②境外市场
在境外市场,公司注重国际化战略,主要依托于美国、德国、日本等地区的海外子公司开展境外市场营销工作,并通过区域化销售、市场、商务、服务等角色的综合配置,实现对境外客户的本地化的销售、服务与支持。因境外各区域存在市场特性、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当地经销商更能有效承担国际市场的销售工作,因此,公司在境外市场主要采取经销商渠道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公司境外销售还通过官网垂直电商及Amazon、AliExpress等电商平台开展直销销售。
(2)经销模式管理
公司重视通过经销模式加强对客户的覆盖、服务和支持,并通过ISM销售管理系统的全球部署实现渠道管理、风险管控和政策传达,根据各个地区特点和国家政策变化,不断建立健全经销商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经在全球主要国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渠道体系,通过对工业、教育、研究所、电商等目标市场的渠道授权,完成对客户的产品销售、服务与支持。
公司经销管理主要通过ISM(Integrated Sales Management)销售管理系统进行渠道管理,涵盖包括商机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合同订单等功能模块。系统支持多国语言版本,便于全球统一管理。公司ISM系统结构及功能如下图所示。
公司的经销商渠道体系具备完善的渠道评估、渠道考核、渠道签约/解约、渠道升级/降级制度和流程。渠道梯队和管理可以较好地支撑公司经销模式发展的需要,促进渠道和公司共同成长,形成营销渠道全球化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经销商主要分为签约经销商和非签约经销商两类。签约经销商需要签署《年度产品渠道经销协议》进行框架协议管理,其可以使用ISM系统和公司直接进行业务交流和信息管理,且通常可以根据签约销售目标、业务模式和客户类型等方面的评估获得公司账期和账额的支持。除此之外,签约经销商在技术支持、产品培训、市场活动及销售返点方面可以基于公司政策获得相关的优势资源支持。非签约经销商通常是基于投标资质及供货资质的需求,由公司进行单次项目授权或客户授权,依托于公司资源完成面向客户的销售和服务,采取先款后货的付款条件。非签约渠道通过评估考核后可以发展为签约经销商,以满足不同区域和市场的营销管理需要。
(3)直销模式管理
直销模式包含终端销售、大客户销售和自营电商销售三种模式。终端销售为一般直销模式,主要基于高端产品向重点客户开展销售。自营电商销售模式和大客户销售模式是公司经销模式和
终端销售模式的有效补充,分别满足客户基于电商模型的零散化快捷采购需求和协议模型的集团化统一采购需求。这两种直销模式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导向建立,并通过营销区域的电商部和大客户部进行管理,较好地支撑了公司营销战略部署和战略执行。公司于2019年4月成立电商部,在2019年9月正式启动自营电商销售模式,并对原渠道电商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自营电商销售模式是通过公司官网商城和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综合销售运营,其中第三方电商平台包括不限于京东、天猫、亚马逊等。国内自营电商销售以京东自营旗舰店、天猫自营旗舰店为主,公司官网商城为辅。海外自营电商销售根据营销区域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司官网商城和亚马逊平台整合销售的策略进行。自营电商销售模式的特点是零散、快捷、高效,单一客户的重复购买率通常较低。该模式目标客户群体主要包括中小型企业、高校与教育科研机构和个人消费者等。公司于2020年1月成立大客户部,正式启动大客户销售模式,主要面向国内用户进行业务部署。这种模式是主要面向可持续发展的集团客户、战略客户、集成客户以及价值客户。这类客户通常有相对完善且差异化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具备采购数量多、金额高、潜力大的特点,业务开展过程还会包含个性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定制需求。企业类型的大客户通常还会和合作供应商签署采购主协议、保密协议和诚信廉洁协议等,对供应商的质量、环保、服务等提出要求,并通过供应商编码(Vendor Code)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在国内拥有包括产品研发、信息技术、生产制造、技术支持、校准维修在内的完整客户支持体系,能保障目标大客户群体的多地点布局和多样化需求的满足。该模式目标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系统集成商等。公司通过直销模式开展面向战略客户、重点客户和电商客户开展业务,以弥补经销模式对客户支持存在的资源缺乏和能力不足的短板,以保证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覆盖的需要。公司通过自有销售团队的客户定位和市场部署,结合技术支持团队,完成对相关直销客户的开发、支持和维护。直销模式管理涉及对终端销售、战略客户、电商营销、技术支持、商务协作、客户关怀等范围,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备的直销管理制度与流程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并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进行客户、商机、订单和售后管理。报告期内直销模式发展迅速,形成了与经销模式有效的相互促进和补充,已经成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的主要模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
受益于全球经济的增长、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全球电子测量仪器市场规模保持持续上升的增长势态。近年来,自动化制造、智能实验室、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终端垂直行业的快速增长,有效地推动了电子测量仪器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以数字/模拟转换环节为基础的数字式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得到快速发展,伴随着计算机、通讯、软件和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快速发展与成熟,使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走向智能化、网络化。根据Frost&Sullivan《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全球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658.6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的894.69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7.96%。随着5G的商用化、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的上升、信息通信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全球电子测量设备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预计全球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1,124.76亿元人民币。
从区域来看,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上下游产业基础,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起步时间早,市场需求以产品升级换代为主,市场规模大,需求稳定。亚太地区由于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中心,对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需求潜力大,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同时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正采取措施推动新兴产业包括5G、新能源、消费电子等产业建立和发展,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
源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个产业正进行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尤其是在5G、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正不断取得突破,而这些领域的研究、开发、技术升级的基本手段都基于电子测量技术。前述新产业从原材料选定、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测试、设备运营都需要电子测量仪器辅助完成。同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方针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为电子测量仪器提供新的广阔市场。
受益于中国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下游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在近几年高速增长,电子测量仪器中国市场占全球市场的比重约三分之一,是全球竞争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根据Frost&Sullivan《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中国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自2015年至2019年间以15.09%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从171.54亿元增长至300.93亿元;预计中国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422.88亿元。
(2)行业基本特点
测量测试仪器是用于检测、测量、观测、计算各种物理量、物质成分、物性参数等的器具或设备,具有检测测量、信号传递和数据处理等功能,是信息采集、测量、传输、控制的基础,已成为发展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石,是仪器仪表产业中的核心门类之一。
电子测量是利用电子技术来进行测量的方法。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物理量都可设法通过一定的传感器变换成电信号,再利用电子技术的方法进行测量。电子测量的测量对象是电子领域有关的电量值,如电压、电流、功率、各种不同的波形、信号频谱、各种元件和电路参数等。电子测量仪器的测量功能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定性测试,目的是确定被测目标在特定条件下的性能;二是定量测量,目的是精确测量被测目标的量值。现代科研和大生产中大部分要求精密和准确测量的内容都可运用电子测量的方法来实现。提高测量水平,降低测量成本,减少测量误差,提高测量效率,对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都至关重要。
(3)主要技术门槛
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包括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以及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能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目前全球电子测试测量市场主要由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所占据,近年来我国电子测试测量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 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普源精电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公司进入了数字示波器领域第一梯队。
在时域产品方面,依据公开资料,公司数字示波器产品在销售金额和技术实力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数字示波器在模拟带宽、实时采样率、波形捕获率、存储深度等示波器核心技术指标都实现了显著的国内领先优势,并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公司波形发生器产品在国内厂商中也具有显著的优势,不论是销售金额还是技术实力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的SiFi?技术平台实现了目前国产最高性能的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AWG)发布,在最高输出频率、采样率、分辨率和无杂散动态范围等指标上都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在频域产品方面,公司自2009年在国内率先发布全数字中频技术的频谱分析仪以来,在经济型微波射频仪器市场积累了充分的客户基础和优良的品牌认知。在射频类仪器方面,公司的UltraReal?技术平台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高速实时测量,在设置带宽内无缝捕获瞬态信号,并以余辉、光谱图、PvT图等形式呈现测量结果,具备频谱分析、信号分析和矢量网络分析等综合功能。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 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发展趋势概括如下:
(1)硬件产品软件化
测量仪器产品的发展历程总体上是体积不断缩小、结构不断简化的过程。传统宏观物理量测量仪器体积较大,使用不便。电子测量仪器的本质原理是将待测物理量转化成电信号后,考察电信号的特征。因此只要能够抽象出转化模型,将待测物理量用电信号表达,就能系统化的转化为电信号测量问题。微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可编程逻辑阵列及其他自定义软件日益融入电子测量仪器,帮助电信号测量仪器的硬件体积不断缩小,结构不断精简。
随着人们对电子测量的理解不断加深,在精简仪器的过程中提出了虚拟仪器的概念。用软件虚拟仪器代替硬件实体仪器逐渐成为了新的发展方向。完全舍弃硬件测量仪器的体积架构,只使
用软件获取信号进行测量,不仅可以加速测量流程,还可解决受硬件条件制约而不易解决的诸多测量难题。硬件产品软件化成为测量仪器发展的趋势。
(2)模拟产品数字化
常见的信号获取分模拟量和数字量两种。模拟量直接读取真实信号,根据真实信号形态进行存储和分析。而数字量需要对真实采集信号额外进行A/D转换,以特定的编码规则将模拟量转化为数字量。数字测量与模拟测量相比拥有巨大优势:数字测量仪器能够捕捉单次瞬时信号,具有多种触发功能且测量精度高。最重要的是,统一按照一定规则获取的数字信号信息在后续的整理和分析过程中速度较快,模拟产品数字化可以大大提高测量仪器的操作便捷度和精度,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3)测量仪器软硬件集成化、互联化
电子测量仪器会被系统集成商集成到不同的软件系统上,并开发出行业针对性的应用系统,使其更加专业化,例如多通道高速采集系统、5G综合测试仪、汽车集成测试系统、电池测试系统、EMI测试系统等。同时运用标准互联协议对多品牌、不同功能的测量仪器进行系统化集成及数据交换,实现仪器采集数据的云端分析。
(4)功能模块化,系统平台化
随着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单一测量很难满足用户的基本测量要求,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将多个测量功能分模块封装,再根据需求进行模块化调用。模块化结构通过共享的元器件、高速总线和用户自定义的开放式软件,将整个系统打造成多功能平台。在同一个硬件平台上,通过不同的软件功能,可以实现诸如示波器、频谱/信号分析仪、任意波形发生器、矢量网络分析仪等不同功能,提高客户使用效率,增强技术复用性,满足多功能自动化的测量要求。
(5)软件技术智能化
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简化操作流程、优化用户体验,将成为另一技术发展趋势。如给示波器、矢量网络分析仪等设备加入机器学习模块,可以使设备本身对待测信号的特征和使用需求加以记忆,大幅提升分析速度。另一方面,智能可编程电子测量仪器将逐渐成为测量仪器行业发展的新主流,给用户提供智能化编程接口,改进测量细节,提升产品的功能扩展性,满足更多测量需求,实现自动转换量程、自动调节、自动校准、自动记录、自动进行数据处理、自动修正等自动化运行功能。
(6)国产替代加速
2020年5月15日,美国商务部修改其长期使用的外国生产的直接产品规则和实体清单,限制中国企业采购半导体产品、技术和相关软件。原材料与核心器件缺失严重制约中国测量仪器产品向更高端方向发展。同时随着双边关税的加征,间接加重了国内企业设备购买的负担,国产替代迫在眉睫。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国国内测量仪器企业利润空间受到压缩,开始陆续启动自研项目,尽管当前与国际顶级测量仪器巨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配合政策、顺应国际形势变化,国产替代进程正不断加速。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掌握了 22 项主要核心技术,覆盖了公司各个产品领域,主要核心技术及先进性具体如下
产品 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分类 | 核心技术先进性及表征 |
数字示波器 | 高带宽高集成度示波器模拟前端芯片技术 | 芯片 | 单芯片集成了50Ω和1MΩ两个信号调理通路,并且1MΩ通路具备大输入范围电子衰减器,实现了高带宽、大动态范围、高集成度、低功耗和低噪声的示波器模拟前端单芯片。 |
产品 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分类 | 核心技术先进性及表征 |
主要技术特点: 1、50Ω通路带宽:5GHz 2、1MΩ通路带宽:600MHz | |||
高带宽高采样率示波器信号处理芯片技术 | 芯片 | 单芯片集成了宽带模拟前端、模数转换器、示波器数字信号处理、时钟和同步等功能,实现了高带宽、高采样率和低噪声的示波器信号处理芯片。 主要技术特点: 1、带宽:5GHz 2、采样率:10GSa/s 垂直分辨率:8bit | |
高带宽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 | 硬件 | 模拟前端技术涉及到端口阻抗匹配、宽带频响均衡、宽带衰减电路、宽带VGA放大电路,前端校准技术、低噪声设计等关键技术,决定了示波器模拟带宽、垂直精度、噪声水平、带内平坦度等指标。 模拟前端技术经过多代示波器的技术积累达到5GHz带宽。最新设计采用RIGOL凤凰座专用模拟前端芯片,具有宽带、低噪、一致性高特点,技术指标优异。 主要技术特点: 1、 模拟带宽高达5GHz,提升了示波器测量频率范围 2、 低噪声,最小垂直档位500uV/div,提升了低频测量准确度 3、 模拟宽带均衡技术,提升带内频响的平坦度,提升高频测量精度 | |
高采样示波器数据采集技术 | 算法 | 高采样率技术采用高速ADC和大规模可编程逻辑芯片,实现包括多片高速ADC同步和交织,高速ADC数据的采样存储、实时数字滤波、数字触发技术等核心算法,极大的提升了示波器采样率和存储深度。 主要技术特点: 1、采样率20GSa/s,存储深度2Gpts,提高了信号采样时间精度和长度 2、支持交织采样、等效采样技术,实现更高的采样率 3、支持数字触发技术,具有更低的触发抖动 4、支持实时数字滤波和频响校准技术,提升带内平坦度 | |
高刷新率示波器显示技术 | 算法 | 提高了示波器的波形刷新率和显示效果,采用大规模可编程逻辑器件,实现包括波形概率累加、波形余辉处理、通道叠加、波形颜色映射、波形快速绘制、高分辨率等核心算法,大大降低了示波器采集的死区时间,提高了波形捕获率和显示效果,可以更高概率的捕捉到偶发异常信号。 主要技术特点: 1、波形刷新率高达1,000,000wfm/s,更高概率捕获异常信号 2、支持10/12/14/16bit高分辨率,提升波形垂直分辨率 3、支持余辉和色温显示,扩展了波形显示方式 4、支持多窗口显示,方便灵活的分类显示 | |
示波器技术平台软件技术 | 软件 | 该技术是基于Ultravision技术平台,实现的示波器平台软件技术,利用Ultravision的开放的数字信号处理架构,实现各种高级应用分析功能。软件平台采用分层方式设计,包括应用层、会话层、业务层、系统层和硬件层,大大提升了软件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主要技术特点: 1、模块化设计,跨平台,强扩展性,方便移植到各种操作系统中,实现跨平台设计 2、包括协议触发和解码技术 3、全内存实时硬件测量技术 4、实时眼图和抖动分析功能,高速总线一致性分析功能 5、电源信号质量分析技术 | |
宽带差分探头放大器芯片技术 | 芯片 | 通过片上集成程控频响校准技术,大幅降低了宽带差分探头的系统设计和校准难度,可以实现宽带差分探头的高性能、高可靠性、高一致性和低成本。 主要技术特点: 1、带宽:7GHz |
产品 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分类 | 核心技术先进性及表征 |
2、典型噪声:3.8mV(rms) | |||
宽带示波器探头技术 | 硬件 | 探头技术涉及到宽带放大器技术、探头参数补偿技术、探头频响校准技术,实现大动态范围,高带宽的探头。经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实现高带宽无源、有源、逻辑分析、电流探头,最新的技术利用RIGOL凤凰座宽带差分探头放大器芯片,实现高带宽有源差分探头 主要技术特点: 1、带7GHz,差分输入50kΩ,有源差分探头,匹配示波器实现高带宽测量 2、带宽1.5GHz无源探头,包括高阻和低阻探头,实现低成本高带宽测量 | |
高精度波形分析技术 | 软件 | 利用数字示波器利用内置的FPGA实现的高精度波形分析,一方面,通过压缩单元处理提高数据分析精度以及通过内插处理提高数据处理速度。另一方面,主控制单元对内插和压缩进行合理配置,能够达到精度和速度的平衡。 | |
函数/任意波发生器 | SiFi III高保真任意信号合成技术 | 算法 | SiFi III技术平台集成了波形序列控制、DDS、DUC、IQ调制、多通道同步校准、任意采样率转换处理等多种算法和技术,集成实现了AWG和AFG两种信号源功能,支持在任意采样率下,逐点输出任意波形和宽带IQ调制波形。 主要技术特点: 1、支持任意波形生成和无限播放时长,集成AWG高级序列控制器,支持条目多达16K,单通道支持最大4G采样点存储 2、支持任意可变采样率,支持1uSa/s~12GSa/s范围内的采样率,支持用户在任意采样率下,逐点无失真地输出波形 3、 支持多通道同步,任意通道间的同步输出Skew<10ps 4、支持实数波形,实现Normal、Step、OFF三种任意波信号处理模式,支持在低采样率时,逐点输出任意波形,无失真还原信号 5、支持IQ调制波形,支持高达1.5GHz带宽的IQ/IF/RF信号输出 |
SiFi II高保真任意信号合成技术 | 算法 | 和传统的DDS技术相比,SiFi II支持Normal、Step、OFF三种任意波信号处理模式,可以逐点输出任意波形,输出信号抖动低至200ps,无失真的还原信号。 主要特点: 1、高保真,不失真地还原信号 2、采样率可调 3、波形长度可变 4、低抖动 | |
SiFi I高保真任意信号合成技术 | 算法 | 基于传统的AFG信号源,该SiFi I技术采用线性内插算法,实现了任意采样率至DAC采样率的变换,支持用户以任意采样率输出任意波形。 主要技术特点: 1、该技术基于DAC固定采样率,用简单的线性内插处理算法,实现了任意采样率的变换,成本低 2、支持1uSa/s~1GSa/s范围内的采样率,支持用户在任意采样率下,高保真地输出任意波形 | |
脉冲信号生成技术 | 算法 | 一种信号发生器,包括依序串联的一个控制系统、一个波形处理单元和一个波形输出端,组成的一套脉冲宽度较精确调节的脉冲信号发生器技术。 主要特点: 1、可以控制脉冲信号的边沿时间 2、脉冲宽度较精确可调,0.001%至99.999% | |
频谱/信号分析仪 | Ultra-Real技术 | 算法 | 基于Ultra-Real技术,可实现: 1、在分析带宽内对信号进行无缝采集和分析 2、提供光谱图、概率密度谱和时间功率等多种显示方式,用光谱图可进行无间隙的频谱显示,用概率密度谱可直观的显示频率信号出现的频次 3、具有可设定的频率模板触发功能,通过频率模板触发可对偶发或者瞬变信号进行触发测量 |
产品 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分类 | 核心技术先进性及表征 |
数字中频技术 | 算法 | 扫频频谱分析通过本振扫描的方式可实现对宽带的信号进行频率、幅度等参数的测量。数字中频是应用数字技术替代了传统的模拟中频,可极大提高频谱分析仪的测量精度,同时降低模拟电路设计复杂度、校准复杂度等。 | |
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 | 数字自动电平控制技术 | 算法 | 1、ALC环路中的比较器电路、对数放大等通过数字方式实现 2、通过数字方式实现电平控制和AM调制双环独立控制 3、恒温电路设计及温度补偿技术,提高了输出幅度的温度稳定度 通过数字ALC技术,可简化电路设计的复杂性,提高电路一致性及温度对性能的影响,提高信号源输出幅度精度 |
多通道相位校准及同步技术 | 硬件 | 该技术涉及一种多路信号相干电路和射频信号源,通过混频器、接收机等元器件组成检测单元检测,以及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校准以实现兼容幅度调节、相位调节、稳定性好、杂散小和结构简单的效果。 | |
数字万用表 | 高精度大动态范围直流电压测量 | 硬件 | 创新性的浮动差分电路结构突破了传统直流测量电路受放大器芯片输入范围限制不能测量大范围信号的问题。实现了比竞品宽1倍的高阻抗电压测量范围 |
高精度大范围电流测量技术 | 硬件 | 在nA级小电流到10A级大电流的测量范围内,量程切换过程中不会出现电流瞬间断路的现象,大电流测量发热不会影响小电流测量精度 | |
高精度快速电容测量技术 | 算法 | 创新性的提出一种镜像恒流源测电容的装置及方法,其中控制模块可以通过固定测量时间,测量不同时间点上的电容上的电压差来计算电容值;也可以通过固定电容上的电压差,测量充电时间来计算电容值,以达到更加精确、快速的测量电容的功能 | |
直流电源与电子负载 | 电子负载恒流环失调校准与补偿技术 | 硬件 | 通过使用数控失调补偿电路和软件算法,电子负载避免了手动调节部件的使用,实现较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且可以实现自动校准和补偿 |
电源输出状态控制技术 | 软件 |
通过指定输出终止状态,电源在完成指定状态输出后或干预后可以自动进入终止状态,使用户无需手动操作,避免了其存在的时间不确定性和误操作风险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年 | 数字示波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坚实的创新基础,优秀的创新活力,荣登2023年苏州民营企业创新100强榜单第15位,并成功入选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彻AAA试点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 391 项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42 项外观设计专利、106项软件著作权,5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8 | 10 | 638 | 391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5 | 93 | 18 |
外观设计专利 | 3 | 7 | 97 | 42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106 | 106 |
其他 | 1 | 1 | 5 | 5 |
合计 | 36 | 24 | 939 | 56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5,026,303.89 | 55,600,548.50 | 16.9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
研发投入合计 | 65,026,303.89 | 55,600,548.50 | 16.9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91 | 21.26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项目 | 1,682.94 | 308.41 | 987.03 | 进行中 | 提升公司波形发生器类产品最高输出频率,全面提升采样率、垂直分辨率、输出频率、波形上升时间、抖动等方面的关键性能表现 | 行业先进 | 该产品具有高性能、多通道、高分辨率特征,主要面向教育科研,满足嵌入式和半导体测试应用、RF相关测试应用、汽车电子信号仿真、医疗信号仿真等相关应用需求。 |
2 | 高端数字示波器项目 | 3,942.30 | 1,368.28 | 2,716.44 | 进行中 | 全面提升公司数字示波器所覆盖的带宽范围,满足市场对于高带宽数字示波器的需求,真正开拓并触达高带宽数字示波器市场应用需求 | 行业先进 | 该产品的模拟带宽将全面领先国内所有同行,并在全球具有强竞争力。 |
3 | 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项目 | 1,361.85 | 137.05 | 506.41 | 进行中 | 基于新一代自研平台技术,进一步提升垂直分辨率和通道数等产品关键性能 | 国内领先 | 该产品具体高分辨率、多通道等特征,主要面向半导体、新能源等热门领域 |
4 | 波形记录仪项目 | 408.00 | 199.14 | 199.14 | 进行中 | 拓宽公司产品线,推出高性能波形记录仪产品,满足工业市场客户对于长时间数据采集记录的需求。 | 行业先进 | 该产品具有高采集能力,高集成度的特点,主要满足工业自动化,电力系统监测,电机测试,通信和网络分析等领域的相关应用需求 |
合计 | / | 7,395.09 | 2,012.88 | 4,409.02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87 | 16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5.28 | 35.6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737.64 | 2,970.3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9.99 | 17.8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研究生及以上 | 68 | 36.36 |
本科 | 115 | 61.50 |
专科及以下 | 4 | 2.14 |
合计 | 187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100 | 53.48 |
31-40岁 | 63 | 33.69 |
41-50岁 | 23 | 12.30 |
51岁以上 | 1 | 0.53 |
合计 | 187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以来,公司通过在人才、技术、品牌和管理等方面的持续建设和投入,核心竞争力继续得到强化。
1.人才优势
公司视人才为第一生产力,建立了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顶级的人才梯队和培养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与长期发展。
(1)突出的创始人和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创始人及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技术水平和行业经验,是国内稀缺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及运营团队。公司创始人王悦博士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拥有24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是国内台式数字示波器产业的缔造者,并获得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公司技术研发核心团队平均拥有超过15年的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从业经验,并拥有大量的核心专利和知识产权。凭借技术研发团队多年的努力以及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先后推出了中国首款商业化数字示波器DS3000系列、中国首款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的数字示波器DS5000系列、中国首款六位半数字万用表、业界首款混合信号发生器、中国首款1GHz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2GHz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5GHz带宽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等里程碑式的产品。
(2)全球化的营销团队
公司着力打造具备专业产品、行业知识及敏锐市场嗅觉的营销团队。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包括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等海外子公司,在包括巴西、印度、韩国、越南等地区设立营销代表处,通过本地化的员工部署,在全球范围内向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专业销售与服务支持。
公司在世界各地打造经验丰富的营销管理团队、市场团队、服务与支持团队、销售工程师及技术支持/应用工程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快捷、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销人数124人,其中国内80人,海外44人,形成了立足中国、覆盖全球的国际化人才梯队,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精益团队
精益是21世纪主流的工业生产运营体系,公司于2019年开始启动精益建设,经过近4年的系统推进,搭建了以精益改进系统、精益生产系统、精益领导力人才培养体系等为核心的精益运营系统,公司已经建立起一支具备精益能力的供应链人才团队。以精益运营系统流程改进、组织能力提升为重要载体,成功驱动了公司产品质量、及时交付、生产效率、库存周转(不含策略备货)等指标的大幅改进。
公司精益运营能力建设主要围绕3个方面展开:
①建设高效/敏捷的精益制造能力,通过生产线精益转化、内部物流改进、外部物流改进等支柱,系统性地提升产品的制造能力,成为企业快速增长的稳定性保障。
②建设闭环的精益改进能力,通过部署战略的精益管理(战略部署)-日常管理-Kaizen体系等模块,围绕S(安全)、Q(质量)、D(交期)、I(库存)、C(成本)等指标每年开展约数十个Kaizen周的活动,含作业流程优化、库存周转改善、物料费用降低、良率提升等改善活动,闭环的精益改进能力建设驱动了运营指标的长期持续性优化。
③精益人才的能力建设,通过标准作业、日常管理、问题解决等工具培养精益人才,建立起组织内的共同语言,通过培训-实践-认证的闭环流程,培养和挖掘人才,赋能组织能力的长期发展。
(4)普源书院团队
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正式设立普源书院,普源书院的愿景是传播企业文化,推动企业变革,培养精英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聘任,普源书院已经拥有极为优质的讲师团队并建立起一套非常完整的培训体系及培训计划。普源书院以“立德、立功、立言”为校训,以“立志、勤学、改过、责善”为校规,致力于支持组织战略,推动组织变革,激发员工潜能,铺设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传播工程师文化,培育研发创新型人才,以及各专业领域的复合型高潜力人才;同时,也为积极探索与合作伙伴的共同发展、推进公司在中国乃至世界测试测量行业的领先地位而不懈努力。
2.技术优势
作为国内通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领导者,持续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通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对于产品的性能指标、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高端仪器的行业技术门槛极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技术积累才能取得突破式发展。公司以原始技术创新为根本,专注于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已先后形成了自主研发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对解决方案的支撑能力、标准制定与行业应用能力等诸多核心技术优势,同时结合公司专利布局和研发中心部署,筑牢公司发展的核心技术壁垒。
(1)自主研发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研发主要围绕“技术+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展开,一方面强化公司在硬件、算法及软件的底层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聚焦通信、半导体、新能源三个核心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解决方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638项、实用新型专利93项、外观专利设计97项、软件著作权106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5项;已授权发明专利391项、实用新型专
利18项、外观设计专利42项、软件著作权106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5项,其中公司示波器领域的中国授权专利数量居于行业前列,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公司经过对示波器、频谱分析仪、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等电子测量仪器的硬件和软件等方面核心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形成包括高带宽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高采样示波器数据采集技术在内的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有的具备电子测量仪器底层原始技术创新能力的公司。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硬件技术扩展仪器的测量范围,使得仪器带宽更高、噪声更低、速度更快。比如,公司通过“高带宽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和“高采样示波器数据采集技术”,将示波器带宽提升到5GHz,采样率提高到20GSa/s,达到国内高端产品性能水平。公司通过研发算法技术进一步提升仪器的性能,使得仪器的失真更小、分析能力更强、运算速度更快,比如“高刷新率示波器显示技术算法”实现了每秒超过100万次刷新率,达到国外领先企业技术水平。公司通过软件技术扩展了产品的功能和易用性,比如“示波器技术平台软件技术”实现了高速串行信号的眼图和抖动分析功能,使得示波器能够分析USB连接信号质量,达到国内高端产品性能的水平。
(2)产品对解决方案的支撑能力
公司专注于电子设计、测试、生产、优化,提供为满足客户需求的广泛解决方案及产品组合,并通过强化在硬件、算法及软件方面的技术实力,紧密对接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持续探索提升产品应用的行业覆盖性。公司的硬件产品组合蕴含了公司多项专利技术,产品布局覆盖全价格带,并以多样的产品形式适配客户的测试需求,包括台式仪器、定制化的模块化产品、系统级交付的综合产品解决方案。除此之外,公司提供完善的软件解决方案,如正在布局的全新UltraSigma平台,作为一个开放的软件平台,它支持测试环境设计搭建、仪器控制、特定应用测试等功能,帮助提高用户测试效率,规避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日益增加的设计和测试复杂性,加速产品面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客户应用,围绕通信、新能源、半导体等前沿科技赛道,加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部署,形成从技术到产品、从时域到频域、从通信到新能源半导体的全方位解决能力,为客户解决测试挑战和创造核心价值。以下是公司解决方案推向市场的重要战略举措:
①无线通信测试解决方案
公司正全力投入开发新的无线通信测试方案,以满足移动数据、物联网和不断发展的通信标准所推动的商业通信终端市场需求。凭借公司当前的技术广度与专业知识,以及针对全球通信协议标准的认证布局,公司在不断丰富自身的高速数据分析、协议解码等解决方案,支持为通信技术前沿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组合。
②新能源汽车测试解决方案
公司着力于创新的汽车电子测试解决方案开发,以适应电动、混动、自动驾驶等不断更新换代的电子系统都对汽车电子测试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运行保持设备的激增,对于电源的设计要求也更高,公司提供完备的电源、电池的安全性、合规性、精确性测试方案。公司还为充放电技术、电池管理系统、逆变器等开发与生产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③半导体测试解决方案
随着各种高精度、集成化电子产品的要求,半导体行业迎来风口,如何对于更高性能的半导体产品,进行快速、准确测试成为了企业不可或缺的能力,这些领域代表了公司的新兴增长机会。公司通过完备的硬件及软件组合,搭配全面的选附件产品,帮助建立完善的功率器件动态参数测试系统。
(3)标准制定与行业应用能力
公司掌握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能力。公司目前是仪器以太网扩展总线标准(LAN-basedeXtensions for Instrumentation)联盟成员、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委员单位。公司先后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GB/T15289-2013数字存储示波器通用规范)与3项行业通用规范SJ/T10472-2013函数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SJ/T10293-2013取样示波器通用规范、SJ/T10683-2013示波器用无源电压探极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公司通过国家和行业标准战略,全面对接下游行业应用,并持续迭代发展。
(4)高质量的专利布局
公司不仅在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面取得了业内瞩目的成绩,还拥有全面的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638项、实用新型专利93项、外观专利设计97项、软件著作权106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5项;已授权发明专利391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外观设计专利42项、软件著作权106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5项,其中公司示波器领域的中国授权专利数量居于行业前列。公司在知识产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公司制定了“五年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向制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努力将知识产权成为公司国际竞争力和知识资本的助推器;公司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且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权利获得上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在公司IPD产品系统开发流程中嵌入知识产权工程师角色,使得在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知识产权工程师参与其中,确保产品全链条中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前进行“专利开示”制度,显著提高了公司专利申请的质量。
公司先后承担了“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苏州市商标品牌培育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荣获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苏州市优秀专利奖一等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等荣誉和奖项。公司于2019-2020年连续两年进入中国企业专利500强。
(5)多地研发中心布局
公司视技术人才为公司第一生产力,目前拥有四个研发中心,分别位于北京、苏州、上海、西安。公司在研发中心布局方面相比于行业内其他国内厂商具有显著优势。
3.品牌优势
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公司营销体系建设也随之升级,目前公司在品牌建设、营销渠道和网络建设和本地化营销部署等方面已经具备较大的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通过自主品牌“RIGOL”赋能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的测试测量应用,在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方面持续创新,并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多层次解决方案,助力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科研及系统集成等广泛客户解决测试测量复杂挑战,实现科技探索的无限可能。
依据行业权威报告,公司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在数字示波器领域进入了全球第一梯队。
公司非常重视自主品牌积累,“RIGOL”已成为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享誉全球的创新品牌。公司经历了24年成长历程,品牌口号至今为止进行了三次迭代,从第一代品牌定位期的“超越测量”(Beyond Measure);第二代品牌文化期的“唯有创新”(Innovation or nothing);演进为第三代品牌延伸期的“无限可能”(Possibilites and More)。公司以“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为愿景,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無限可能”为使命,与组织和团队共同协力推动下一代测试测量解决方案,用技术探索来支持未来的科技创新、推动行业的进步。公司作为行业创新者,20多年来公司秉承着工匠精神,所设计研发的产品深受客户支持与喜爱,且已成为全球电子测试测量行业的优秀品牌之一。
公司以“成就科技探索”为使命,以“成就客户”为核心,通过不断创新为方法,以此延伸至成就企业组织,成就行业发展,进而成就社会科技进步的核心价值理念。公司与科技工作者一起追求无限创新、无限效能、无限价值,共创“无限可能”。
4.管理优势
管理体系对于科技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通过不断借鉴先进公司管理理念,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公司已经建立起行业内领先的管理体系。
通过探求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司提出的“RIGOL数字化转型实践与探索”脱颖而出,荣获“2021中国管理年度价值案例”,入选《管理蓝皮书:中国管理发展报告(2021)》。2014年以来,公司持续探索数字化转型的道路,通过组织协作和数据驱动两大文化引导,建设高新技术企
业的数字化组织架构,重塑业务模式与管理模式,转变为一家项目导向型企业,以结果为导向,提升运营效率。为了提高产品、服务和发展质量,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在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等方面均完成相关能力建设,已全面符合中国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相关要求。由于公司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的突出表现,公司于2020年获评苏州市质量奖。
公司于2020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覆盖当年公司总人数约30%,基本涵盖研发、销售、生产、供应链主要核心人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充分彰显了公司和员工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电子测试测量领域有深厚技术积淀,平均从业年限达到15年以上,对技术、产品、市场均有较为深刻的经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公司激励机制夯实企业发展根基,持续构筑行业优势壁垒。
5.行业地位
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 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普源精电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
公司目前是仪器以太网扩展总线标准(LAN-based eXtensions for Instrumentation)联盟成员、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委员单位,并先后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GB/T15289-2013数字存储示波器通用规范)与3项行业通用规范SJ/T10472-2013函数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SJ/T10293-2013取样示波器通用规范、SJ/T10683-2013示波器用无源电压探极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
自成立以来,公司或其产品曾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全球电子成就奖-年度测试与测量产品”、“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科技技术奖”、“苏州市质量奖”、“R&D100Awards”、“新时代中国经济创新企业”、“中国IoT技术创新奖”等多项荣誉,并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江苏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等重大项目。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公司经营业绩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1,099.15万元,同比增长18.94%,金额同比增加4,951.90万元,持续保持稳定增长。
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分析如下:
(1)自研核心技术平台
报告期内,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占比为72.88%,同比提升3.76个百分点,其中2023年第二季度占比75.73%,较2023年第一季度环比提升5.98个百分点,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起到重要拉动作用。
(2)旗舰数字示波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高端(带宽≥2GHz)和高分辨率(垂直分辨率≥12bit)数字示波器占整体数字示波器销售金额比例已经达到 49.52%,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2.78%,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3)新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新品销售收入为6,678.22万元,同比增长237.77%,金额同比增加4,701.07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品销售收入占比为21.47%,其中2023年二季度的新品销售收入占比为26.83%,较第一季度环比提升10.64个百分点。
(4)选附件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选附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提升39.08%,金额同比增加762.52万元。
(5)高端产品国产替代
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内积极的国产替代政策和成熟的直销战略布局,国内高端产品同比增长
61.34%,2023年二季度较一季度环比增长113.52%;其中国内高端数字示波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65.92%。2023年上半年公司国内高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17.97%,其中2023年第二季度国内高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24.64%,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销售收入占比环比提升13.25个百分点。
2、净利润分析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4.64万元,同比增长61.27%,金额同比增加1,749.35万元,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46.07万元,同比增加204.47%。上半年影响公司净利润的分析如下:
(1)公司毛利率达到55.60 %,同比增长3.62个百分点,二季度公司的毛利率为56.99%,环比提升2.76个百分点,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改善;其中数字示波器产品的第二季度毛利率为
60.98%,环比提升4.24个百分点,高端及自研核心技术平台产品对数字示波器的毛利率拉动显著。
(2)三费(管理、研发、销售费用)费率同比下降0.78个百分点。
(3)研发费用投入占比为20.91%,保持科技创新稳健投入。
(4)本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机销售均价同比提升14.76%,其中数字示波器产品的主机均价同比提升17.00%。
(二) 发展战略与成果
(1)公司发展战略
普源精电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无限可能”为使命,凝聚极富价值潜能与远见卓识的优秀人才,为智慧世界和科技创新提供测试测量产品与解决方案。在战略层面,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把握自研关键核心技术,通过自主品牌赋能全球,从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生产制造和人才培养等战略要素实现协同发展,追求“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的公司愿景。
① 技术创新:“技术+市场”双轮驱动
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市场”双轮驱动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战略。一方面突破核心技术,通过硬核强基工程,建立并强化硬件、算法、软件等核心技术优势。另一方面满足市场需求,以解决方案为中心,面向通信、半导体、新能源和量子等科技前沿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多层次综合解决方案。
② 产品开发:“高端+精品”战略
公司产品以“高端+精品”为发展战略,坚持自主研发和原始创新,利用自研技术优势推出具有差异化优势的产品,保障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数字示波器为核心,覆盖微波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在内多元化产品矩阵,相关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将实现持续同步创新发展,并持续扩大品类覆盖。
③ 市场营销:“全球化+本地化”战略
面向主要目标市场,公司将继续加强全球化、本地化部署策略。瞄准传统欧美日市场及新兴经济体市场,持续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完备的销售体系。公司将继续通过本地化员工部署,围绕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公司产品高端化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④ 生产制造:“精益+高端制造”战略
公司将继续围绕精益改进系统、精益生产系统、精益领导力人才培养体系等为核心的精益运营系统,持续建设具备精益能力的供应链人才团队。通过精益运营系统流程改进、组织能力提升为重要载体,继续不断推进公司产品质量、及时交付、生产效率、库存周转(不含策略备货)等指标的不断改善。同时以募投项目为牵引,持续推动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等外延技术能力,为公司研发战略及产品战略提供有力的保障。
⑤ 人才培养:“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战略
公司将“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视为发展的根本,围绕“成就客户、不断创新、阳光奋斗、自知自律”核心价值观,为“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的愿景共同成长,为提升中国测试测量行业的国际地位而奋斗。自有人才体系和文化传承是相关人才长期在普源精电
从事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工作的内核动能,公司将通过完善人才招聘策略、“传帮带”机制和梯队人才培养,持续发掘高潜人才,并通过普源书院培养未来之星。
(三)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设立了韩国子公司(RIGOL SOUTH KOREA CO,.LTD.),进一步完善了全球销售体系,同时也将通过韩国本地化员工部署,围绕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进一步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设立了西安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及马来西亚子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LA)SDN.BHD)。西安子公司主要承载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中微波射频类仪器及其硬件、软件的相关研究及开发工作,吸纳西部地区优秀研发人才,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和核心技术竞争力。马来西亚子公司主要系针对公司现有各类中端及经济型产品的扩产,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强和保障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四) 新产品发布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正式公开发布MSO8000A系列高带宽数字示波器。该产品基于公司原有 MSO8000系列高带宽数字示波器,通过技术性能升级和交互体验优化,进一步释放公司“凤凰座”自研核心技术平台能力,拥有最高3GHz的带宽以及10GSa/s采样率,支持更多类型信号分析测试,如 MIPI D-PHY V1.0标准、1000Base-T、2.4GHz频段信号(典型如:蓝牙、无线USB、WIFI)等,同时配合其垂直分辨率、波形捕获率等高性能指标,将广泛助力如通信、工业电子、科研教育等多个领域的应用测试场景。该新品进一步强化公司在高端数字示波器产品线的优势地位,完善3GHz带宽产品布局及差异化优势。
2023年5月18日,公司首次正式公开发布DHO900/800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该产品依托于公司“半人马座”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支持高清触控操作,垂直分辨率达12bit,带宽覆盖70MHz-250MHz,重新定义了入门级数字示波器的指标。该产品拥有更小的机械尺寸,全机仅约1.78kg,支持标准Type-C PD供电,可以使用移动电源实现产品供电,扩展了移动测试场景。此外,DHO900/800全系标配USB 2.0、100M LAN、HDMI,并且支持Webcontrol网页和标准SCPI命令操作,保证产品性能的同时兼具轻薄便携的外观设计,进一步提升了用户的产品使用体验,高效可靠地满足汽车电子、嵌入式设计、电源设计、基础科研等领域的测试测量需求。该新品发布后客户反馈积极,订单持续攀升,显著的产品差异化领先优势将扩大公司在经济型数字示波器产品线的市场份额,并对公司营收产生预期的拉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迭代速度较快。未来几年,公司将投入示波器芯片组、高带宽数字示波器、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等多个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研发项目。上述研发项目具有资金投入规模大、技术难度高、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或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公司研发项目无法按计划取得成果,甚至出现研发失败的情形,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吸引人才与保持创新能力的风险
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中具有IC设计研发能力的企业属于智力密集型企业,随着产业芯片设计和研发能力的不断发展,优秀和高端研发人才的需求缺口将日益扩大。另外,管理和销售团队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公司对这类人才的依赖程度也较高。未来,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
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或人力资源政策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公司将无法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可能出现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无法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
(二) 经营风险
1、境外经营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遍及全球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近三年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48%。在境外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给公司的境外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升级,美国政府加大了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范围和征收税率,目前公司所有出口美国的产品均被加征25%关税。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会导致公司对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或盈利水平下降
(三) 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在海外的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欧元、美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所持货币资金的价值,从而影响公司的资产价值。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况。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10,991,470.00 | 261,472,459.99 | 18.94 |
营业成本 | 138,078,377.03 | 125,554,888.58 | 9.97 |
销售费用 | 53,445,635.18 | 43,165,649.78 | 23.82 |
管理费用 | 32,442,932.22 | 30,147,723.39 | 7.61 |
财务费用 | -4,541,854.38 | -3,482,554.1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5,026,303.89 | 55,600,548.50 | 16.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7,927.61 | 28,002,969.67 | -92.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4,151.85 | -1,637,625,494.3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35,473.49 | 1,676,293,464.44 | -95.74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了策略性原材料备货,以及报告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导致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发行新股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投资收益 | 13,465,657.18 | 4,679,257.83 | 187.7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477,241.88 | 9,629,307.93 | 8.81 |
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理财收益,不具有持续性。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在建工程 | 7,048,171.82 | 0.24 | 4,495,809.45 | 0.16 | 56.7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办公室装修工程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6,811,245.07 | 0.92 | 2,545,107.87 | 0.09 | 953.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西安研发中心办公室租赁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0,871,210.88 | 5.15 | 92,332,907.36 | 3.31 | 63.40 | 主要系固定资产预付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51,091,249.99 | 5.16 | 1,000,000.00 | 0.04 | 15,009.12 | 主要系公司合理利用银行贷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致 |
预收款项 | 1,080,089.69 | 0.04 | 742,701.62 | 0.03 | 45.43 | 主要系房租租金预收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6,063,516.08 | 0.21 | 14,933,761.92 | 0.54 | -59.40 | 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24,407,120.15 | 0.83 | 1,655,621.96 | 0.06 | 1,374.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西安研发中心办公室租赁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29,793,249.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4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 | 1,589,729,706.80 | 10,723,065.21 | 11,729,706.80 | 1,488,000,000.00 | 1,601,000,000.00 | 1,487,452,772.01 | ||
合计 | 1,589,729,706.80 | 10,723,065.21 | 11,729,706.80 | 1,488,000,000.00 | 1,601,000,000.00 | 1,487,452,772.0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测量仪器芯片研发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及销售 | 100 | 3,000万元人民币 | 23,876.20 | 15,345.03 | 842.66 |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电子测量仪器芯片研发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及销售 | 100 | 36,000万元人民币 | 24,785.18 | 19,522.40 | -620.31 |
其他说明:注1:报告期内北京普源的主要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98.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42.66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2023年4月26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16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综合下列因素予以认定:(1)对公司技术来源(包括申请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做出突出贡献或起到重大推动作用;(2)在公司研发体系担任重要职务、主导研发工作;
(3)在相关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奖项、发表论文、取得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标准;(4)在教育背景、工作背景、技术能力、研究经历、知识储备方面具有突出优势。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等相关公告。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本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人调整为4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5 人调整为33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1.45元/股调整为34.29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6.88元/股调整为44.72元/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0.00万股调整为28.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5.00万股调整为41.32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69.78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8.46 万股,授予价格为34.29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1.32万股,授予价格为44.72元/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46万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9.8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制纯废水与生活污水一道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接管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
(2)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氯气、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西侧、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厂界东侧、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的相关规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推行无纸化办公和电子印章管理,减少纸浪费。公司照明、空调等设备,设定开关时间,减少能源浪费和耗电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铁军、李维森 | 注1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4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 | 注2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4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4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控制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 | 注4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悦 | 注5 | 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王铁军、王宁、吴雅文、武沛杰、王炜、严波、朱锋、何毅军、罗浚洲、史慧、张弘 | 注6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 | 注7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悦 | 注8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王铁军 | 注9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铁军、王宁、吴雅文、武沛杰、王炜、朱锋 | 注1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严波 | 注11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维森 | 注12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元禾重元、檀英投资、招银现代、汇琪创业、招银共赢、乾刚投资 | 注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公司完成本企业向公司增资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6月24日)起三年内 | |||||||
股份限售 | 高瓴耀恒 | 注14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公司完成本企业向公司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31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何毅军、罗浚洲、史慧、张弘 | 注15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16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 | 注1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悦、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王铁军、李维森、锐进合众、锐格合众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1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1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2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2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普源精电 | 注23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24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 | 注25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2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2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注2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3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3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1、本企业/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责,不利用发行人的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期内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本人被认定为不得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注2:
1、本企业/本人和/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及本
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人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企业/本人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5、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注3:
1、本人和/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人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人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注4: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注5: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注6: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注7: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注8: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9: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0: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1: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2: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注13: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发行人完成本企业向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三年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注14: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的规定,对于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份,自发行人办理完毕本企业取得前述发行人新增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等新增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注15: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6: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当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额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时(以下简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相应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届满前,视股价变动情况,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可以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进行沟通交流。
2、具体措施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稳定股价机制实施的义务人(以下合称“义务人”)。在触发日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义务人将与公司沟通,确定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并将按照稳定股价方案,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关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④若公司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⑤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暂扣对其所持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暂扣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 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司有权暂扣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⑤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新入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作出同等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司有权暂扣前述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得的薪酬,同时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⑤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⑥上述承诺不因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和终止
(1)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达到触发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股价稳定方案履行相关义务,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条件实现。
(2)自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注17: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其后续修订的关于减持或股份转让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企业/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可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被修订、废止,本企业/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本人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注18: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9:
1、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20: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同时,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加强内部控制
本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
3、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的回报规划,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4、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注21: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将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2: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在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如有)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来制订、修改薪酬制度的,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的未来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将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3: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24: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25: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但是,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注26: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得的薪酬(如有),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但是,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注27:
本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8:
1、《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如属于本企业/本人责任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企业/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9: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属于本人责任的,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30: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完整披露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股份代持情形,该等股权/股份代持均已依法解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在招股说明中披露的股权/股份代持外,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股权/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31:
若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政府部门行使职权导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要搬离承租场所、被有权政府部门处罚、被其他第三方追索或遭受其他损失,经协调需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其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因相关处罚、第三人的追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搬离承租场所而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遭受的其他损失,并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寻找其他替代房屋,以保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注32:
如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未足额、按时为全体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被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征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补足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所有支出或所受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并放弃对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追偿的一切权利。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关于鼎阳科技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恶意诉讼一案 原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案号:(2023)沪 73 知民初 153 号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关于鼎阳科技诉公司及相关员工对其有涉及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 原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案号:(2023)粤03民初3224号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
关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原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及实用新型权纠纷案件【案号分别为(2023)粤03民初2535号、(2023)粤 03 民初2536号、(2023)粤03民初253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5 日立案。原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深圳中院裁定案件按原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关于鼎阳科技起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两项发明专利及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三起案件 原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案号:(2023)粤03民初3973号、(2023)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
粤03民初3974号、(2023)粤03民初3975号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1,846,331,442.32 | 1,666,127,187.19 | 1,666,127,187.19 | 1,666,127,187.19 | 862,139,316.09 | 51.75 | 81,603,066.96 | 4.9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41,614,164.88 | 94.41 | 2024年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否 | 161,184,400.00 | 161,184,400.00 | 139,822,810.25 | 86.75 | 2024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否 | 289,928,600.00 | 289,928,600.00 | 249,767,437.83 | 86.15 | 2023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否 | 98,887,000.00 | 98,887,000.00 | 6,934,903.13 | 7.01 | 2025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否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是 | 916,127,187.19 | 916,127,187.19 | 274,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是 | 274,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670,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4,639,959 | 78.02 | 284,600 | 44,144,501 | -15,542,597 | 28,886,504 | 123,526,463 | 68.6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85,545 | 0.81 | 473,062 | 473,062 | 1,458,607 | 0.8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3,654,414 | 77.21 | 284,600 | 43,671,439 | -15,542,597 | 28,413,442 | 122,067,856 | 67.8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4,854,414 | 53.46 | 29,847,439 | -15,542,597 | 14,304,842 | 79,159,256 | 44.0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800,000 | 23.75 | 284,600 | 13,824,000 | 14,108,600 | 42,908,600 | 23.8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6,669,595 | 21.98 | 14,084,085 | 15,542,597 | 29,626,682 | 56,296,277 | 31.31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669,595 | 21.98 | 14,084,085 | 15,542,597 | 29,626,682 | 56,296,277 | 31.3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1,309,554 | 100.00 | 284,600 | 58,228,586 | 0 | 58,513,186 | 179,822,740 | 100.00 |
备注:本表不包含转融通业务对股份变动的影响。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其出借股份数量为1,251,500股,实际持有207,107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普源精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对应股票数量2,67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该部分限售股于2023年4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上市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1,309,5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58,228,58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9,538,140股。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870,348股,限售期为自2020年6月24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因2023年6月24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3年6月26日)。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46万股。 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数量:179,822,740股。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 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 43,200,000 | 0 | 20,736,000 | 63,936,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10-8 |
李维森 | 10,512,000 | 0 | 5,045,760 | 15,557,7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10-8 |
王铁军 | 10,512,000 | 0 | 5,045,760 | 15,557,7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10-8 |
王悦 | 7,776,000 | 0 | 3,732,480 | 11,508,48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10-8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 | 0 | 1,920,000 | 5,92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10-8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 | 0 | 1,920,000 | 5,92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10-8 |
珠海高瓴耀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5,984 | 0 | 1,097,272 | 3,383,25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1-2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985,545 | 0 | 473,062 | 1,458,60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4-8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普源精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672,249 | 2,672,249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3-4-10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 贰号股权 | 2,484,473 | 3,677,020 | 1,192,547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6-26 |
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360,000 | 3,492,800 | 1,132,8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6-26 |
江苏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江苏招银现代产业股 权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 伙) | 2,332,919 | 3,452,720 | 1,119,801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6-26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242,236 | 1,838,509 | 596,273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6-26 |
江苏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南京市招银共赢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553 | 224,299 | 72,746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6-26 |
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25,000 | 185,000 | 60,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6-26 |
合计 | 94,639,959 | 15,542,597 | 44,144,501 | 123,241,863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3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 20,736,000 | 63,936,000 | 35.56 | 63,936,000 | 63,936,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维森 | 5,045,760 | 15,557,760 | 8.65 | 15,557,760 | 15,557,7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铁军 | 5,045,760 | 15,557,760 | 8.65 | 15,557,760 | 15,557,7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悦 | 3,732,480 | 11,508,480 | 6.40 | 11,508,480 | 11,508,48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0,000 | 5,920,000 | 3.29 | 5,920,000 | 5,920,000 | 无 | 0 | 其他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0,000 | 5,920,000 | 3.29 | 5,920,000 | 5,920,000 | 无 | 0 | 其他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807 | 3,547,280 | 1.9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珠海高瓴耀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7,272 | 3,383,256 | 1.88 | 3,383,256 | 3,383,256 | 无 | 0 | 其他 | ||
江苏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招银现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 | 1,040,549 | 3,373,468 | 1.8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8,913 | 2,638,913 | 1.4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47,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7,280 | |||||||
江苏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招银现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 | 3,373,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3,468 |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38,9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8,913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 2,102,39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2,393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946,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6,052 |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8,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8,509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1,387,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7,93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54,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4,71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74,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4,41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57,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7,44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悦直接持有公司11,508,4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王悦通过其控制的普源投资控制公司35.56%的股份;同时王悦通过其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合计控制公司6.58 %的股份;另外,王悦的一致行动人王铁军、李维森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5,557,76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5%。王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 63,936,000 | 2025年10月8日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李维森 | 15,557,760 | 2025年10月8日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王铁军 | 15,557,760 | 2025年10月8日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4 | 王悦 | 11,508,480 | 2025年10月8日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5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20,000 | 2025年10月8日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6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20,000 | 2025年10月8日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7 | 珠海高瓴耀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83,256 | 2024年1月2日 | 公司完成本企业向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31日)起三年内 | |
8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1,458,607 | 2024年4月8日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悦直接持有公司11,508,4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王悦通过其控制的普源投资控制公司35.56%的股份;同时王悦通过其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合计控制公司6.58%的股份;另外,王悦的一致行动人王铁军、李维森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5,557,76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5%。王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王悦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7,776,000 | 11,508,480 | 3,732,480 | 分红送转 |
王铁军 | 董事 | 10,512,000 | 15,557,760 | 5,045,760 | 分红送转 |
罗奇勇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48,000 | 148,000 | 股权激励实施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罗奇勇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48,000 | 0 | 148,000 | 148,000 |
合计 | / | 0 | 148,000 | 0 | 148,000 | 148,000 |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罗奇勇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48,000 | 0 | 0 | 148,000 |
合计 | / | 0 | 148,000 | 0 | 0 | 148,00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84,178,525.92 | 301,565,406.5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87,452,772.01 | 1,589,729,706.8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72,000.00 | 476,0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98,487,038.72 | 95,090,082.9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1,135,712.30 | 8,746,161.5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019,662.66 | 2,460,298.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08,647,510.50 | 169,451,380.6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7,057,081.88 | 15,886,876.90 |
流动资产合计 | 2,209,250,303.99 | 2,183,405,913.6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840,336.47 | 568,351.65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933,237.03 | 10,104,475.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7,940,585.56 | 39,470,350.60 |
固定资产 | 七、21 | 439,732,082.64 | 415,235,215.65 |
在建工程 | 七、22 | 7,048,171.82 | 4,495,809.4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6,811,245.07 | 2,545,107.87 |
无形资产 | 七、26 | 27,928,492.80 | 25,778,069.8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19,976.62 | 935,203.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361,480.90 | 14,110,641.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50,871,210.88 | 92,332,907.3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8,286,819.79 | 605,576,133.44 | |
资产总计 | 2,927,537,123.78 | 2,788,982,047.0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1,091,249.99 | 1,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585,100.00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2,008,197.86 | 78,095,389.60 |
预收款项 | 七、37 | 1,080,089.69 | 742,701.62 |
合同负债 | 七、38 | 31,291,520.88 | 29,223,645.8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6,470,575.62 | 35,969,187.00 |
应交税费 | 七、40 | 6,063,516.08 | 14,933,761.9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5,580,080.41 | 40,083,937.6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212,399.06 | 1,179,110.78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4,797,629.59 | 201,812,834.3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4,407,120.15 | 1,655,621.9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996,454.40 | 942,834.9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815,374.12 | 5,494,373.20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031,510.39 | 15,389,134.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250,459.06 | 23,481,964.69 | |
负债合计 | 390,048,088.65 | 225,294,799.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9,822,740.00 | 121,309,55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284,865,005.61 | 2,320,859,099.96 |
减:库存股 | 七、56 | 9,758,934.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19,493.66 | 407,593.6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1,030,258.53 | 16,084,748.9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1,210,471.33 | 105,026,251.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37,489,035.13 | 2,563,687,248.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37,489,035.13 | 2,563,687,248.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27,537,123.78 | 2,788,982,047.08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5,352,271.12 | 243,727,912.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63,525,451.39 | 1,452,269,140.8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2,000.00 | 476,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64,327,421.84 | 137,222,381.2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459,243.25 | 7,807,786.1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18,295,902.31 | 173,554,585.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 | ||
存货 | 169,136,694.68 | 139,494,549.5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35,684.86 |
流动资产合计 | 2,150,368,984.59 | 2,155,888,040.7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8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93,990,814.12 | 215,556,839.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7,940,585.56 | 39,470,350.60 | |
固定资产 | 268,762,852.28 | 240,771,464.00 | |
在建工程 | 4,219,137.39 | 3,524,573.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354,160.89 | 25,524,058.3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7,819.99 | 697,449.8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049,083.42 | 8,490,052.7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488,111.51 | 20,024,750.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4,462,565.16 | 554,439,539.69 | |
资产总计 | 2,804,831,549.75 | 2,710,327,580.4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1,091,249.99 | 1,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585,100.00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4,303,794.18 | 106,202,524.52 | |
预收款项 | 823,209.93 | 742,701.62 | |
合同负债 | 29,538,228.76 | 26,378,146.9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119,229.03 | 22,317,685.12 | |
应交税费 | 4,415,859.81 | 12,091,227.72 | |
其他应付款 | 34,334,024.37 | 38,059,410.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8,264.47 | 230,7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7,853,860.54 | 207,607,496.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927,995.00 | 942,834.9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91,048.45 | 2,927,312.17 |
递延收益 | 12,831,510.39 | 14,189,134.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78,817.7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29,371.55 | 18,059,281.78 | |
负债合计 | 347,383,232.09 | 225,666,778.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9,822,740.00 | 121,309,55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11,811,752.47 | 2,252,316,897.18 | |
减:库存股 | 9,758,934.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030,258.53 | 16,084,748.91 | |
未分配利润 | 54,542,500.66 | 94,949,601.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57,448,317.66 | 2,484,660,801.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04,831,549.75 | 2,710,327,580.42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10,991,470.00 | 261,472,459.9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10,991,470.00 | 261,472,459.9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6,779,719.23 | 253,492,547.0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8,078,377.03 | 125,554,888.5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328,325.29 | 2,506,290.98 |
销售费用 | 七、63 | 53,445,635.18 | 43,165,649.78 |
管理费用 | 七、64 | 32,442,932.22 | 30,147,723.39 |
研发费用 | 七、65 | 65,026,303.89 | 55,600,548.50 |
财务费用 | 七、66 | -4,541,854.38 | -3,482,554.15 |
其中:利息费用 | 1,471,166.66 | 81,004.34 | |
利息收入 | 1,572,051.40 | 1,987,752.4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865,171.37 | 13,598,086.1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465,657.18 | 4,679,257.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3,643.0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477,241.88 | 9,629,307.9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34,660.85 | -49,053.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712,428.77 | -3,243,939.4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972,731.58 | 32,593,571.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0,713.28 | 104,231.5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72,291.01 | 417,459.1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761,153.85 | 32,280,344.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714,736.58 | 3,727,435.3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46,417.27 | 28,552,908.8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46,417.27 | 28,552,908.8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46,417.27 | 28,552,908.8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8,099.99 | -997,477.2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8,099.99 | -997,477.2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099.99 | -997,477.2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8,099.99 | -997,477.29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5,958,317.28 | 27,555,431.5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958,317.28 | 27,555,431.5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92,857,913.44 | 243,204,086.2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73,090,752.67 | 163,701,823.88 |
税金及附加 | 888,065.17 | 1,296,541.10 | |
销售费用 | 23,535,956.53 | 19,448,470.65 | |
管理费用 | 26,375,763.47 | 25,929,015.90 | |
研发费用 | 38,972,585.79 | 37,121,725.42 | |
财务费用 | -4,507,252.25 | -4,824,965.3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71,166.66 | 81,004.34 | |
利息收入 | 1,920,894.71 | 1,846,926.74 | |
加:其他收益 | 2,394,706.81 | 9,517,235.2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2,722,641.28 | 2,658,413.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1,238.9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10,577.23 | 8,932,061.6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0,887.68 | -39.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79,609.52 | -2,387,293.4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329,470.18 | 19,251,852.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6,088.80 | 42,045.29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9,476.51 | 416,986.4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196,082.47 | 18,876,911.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40,986.27 | 914,582.7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455,096.20 | 17,962,328.6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455,096.20 | 17,962,328.6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455,096.20 | 17,962,328.6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9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1,480,385.18 | 284,518,155.5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418,960.02 | 12,288,081.9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625,787.37 | 38,944,590.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0,525,132.57 | 335,750,828.1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9,765,899.83 | 169,660,237.8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965,164.44 | 75,533,694.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260,302.34 | 16,689,069.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9,425,838.35 | 45,864,857.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417,204.96 | 307,747,858.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7,927.61 | 28,002,969.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1,000,000.00 | 43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529,300.23 | 4,679,257.8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7.54 | 44,549.1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4,531,907.77 | 435,723,806.9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4,807,755.92 | 164,349,301.3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88,000,000.00 | 1,90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2,807,755.92 | 2,073,349,301.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4,151.85 | -1,637,625,494.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58,934.00 | 1,691,960,551.4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758,934.00 | 1,691,960,551.4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296,604.47 | 81,004.3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26,856.04 | 15,586,082.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423,460.51 | 15,667,087.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335,473.49 | 1,676,293,464.4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42,160.83 | 1,245,490.4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409,713.78 | 67,916,430.1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7,768,812.14 | 134,790,747.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178,525.92 | 202,707,178.06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1,068,162.60 | 221,731,788.4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45,084.84 | 7,316,287.8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76,482.13 | 34,278,338.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889,729.57 | 263,326,414.2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8,291,321.49 | 164,804,076.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638,094.02 | 47,227,821.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045,368.61 | 4,327,773.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297,141.38 | 37,811,257.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5,271,925.50 | 254,170,928.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82,195.93 | 9,155,485.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1,000,000.00 | 40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893,880.23 | 4,609,507.8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7.54 | 44,076.4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420,927.8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8,317,415.57 | 408,653,584.2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610,897.25 | 90,426,156.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1,000,000.00 | 1,637,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1,815,6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3,610,897.25 | 2,059,241,756.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06,518.32 | -1,650,588,171.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58,934.00 | 1,691,960,551.4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758,934.00 | 1,691,960,551.4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296,604.47 | 81,004.3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68,244.2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296,604.47 | 15,149,248.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462,329.53 | 1,676,811,302.8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2,844.04 | 1,245,490.4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549,495.96 | 36,624,107.1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802,775.16 | 93,071,281.4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352,271.12 | 129,695,388.52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309,554.00 | 2,320,859,099.96 | 407,593.65 | 16,084,748.91 | 105,026,251.48 | 2,563,687,248.00 | 2,563,687,248.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309,554.00 | 2,320,859,099.96 | 407,593.65 | 16,084,748.91 | 105,026,251.48 | 2,563,687,248.00 | 2,563,687,248.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513,186.00 | -35,994,094.35 | 9,758,934.00 | -88,099.99 | 4,945,509.62 | -43,815,780.15 | -26,198,212.87 | -26,198,212.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099.99 | 46,046,417.27 | 45,958,317.28 | 45,958,317.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4,600.00 | 22,234,491.65 | 9,758,934.00 | 12,760,157.65 | 12,760,157.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4,600.00 | 9,474,334.00 | 9,758,934.00 | 9,758,93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760,157.65 | 12,760,157.65 | 12,760,157.65 | ||||||||||||
4.其他 | 9,758,934.00 | -9,758,934.00 | -9,758,934.00 | ||||||||||||
(三)利润分配 | 4,945,509.62 | -89,862,197.42 | -84,916,687.80 | -84,916,687.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945,509.62 | -4,945,509.6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4,916,687.80 | -84,916,687.80 | -84,916,687.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8,228,586.00 | -58,228,5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8,228,586.00 | -58,228,5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9,822,740.00 | 2,284,865,005.61 | 9,758,934.00 | 319,493.66 | 21,030,258.53 | 61,210,471.33 | 2,537,489,035.13 | 2,537,489,035.1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982,165.00 | 632,239,445.06 | 1,875,038.86 | 3,569,052.96 | 25,053,545.01 | 753,719,246.89 | 753,719,246.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982,165.00 | 632,239,445.06 | 1,875,038.86 | 3,569,052.96 | 25,053,545.01 | 753,719,246.89 | 753,719,246.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327,389.00 | 1,662,758,436.99 | -997,477.29 | 1,796,232.86 | 26,756,675.96 | 1,720,641,257.52 | 1,720,641,257.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7,477.29 | 28,552,908.82 | 27,555,431.52 | 27,555,431.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327,389.00 | 1,662,758,436.99 | 1,693,085,825.99 | 1,693,085,825.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327,389.00 | 1,635,799,798.19 | 1,666,127,187.19 | 1,666,127,187.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958,638.80 | 26,958,638.80 | 26,958,638.8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96,232.86 | -1,796,232.8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96,232.86 | -1,796,232.8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309,554.00 | 2,294,997,882.05 | 877,561.57 | 5,365,285.82 | 51,810,220.97 | 2,474,360,504.41 | 2,474,360,504.41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309,554.00 | 2,252,316,897.18 | 16,084,748.91 | 94,949,601.88 | 2,484,660,80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309,554.00 | 2,252,316,897.18 | 16,084,748.91 | 94,949,601.88 | 2,484,660,801.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513,186.00 | -40,505,144.71 | 9,758,934.00 | 4,945,509.62 | -40,407,101.22 | -27,212,484.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455,096.20 | 49,455,096.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4,600.00 | 17,723,441.29 | 9,758,934.00 | 8,249,107.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4,600.00 | 9,474,334.00 | 9,758,93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249,107.29 | 8,249,107.29 | |||||||||
4.其他 | 9,758,934.00 | -9,758,934.00 | |||||||||
(三)利润分配 | 4,945,509.62 | -89,862,197.42 | -84,916,687.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945,509.62 | -4,945,509.6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4,916,687.80 | -84,916,687.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8,228,586.00 | -58,228,5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8,228,586.00 | -58,228,586.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9,822,740.00 | 2,211,811,752.47 | 9,758,934.00 | 21,030,258.53 | 54,542,500.66 | 2,457,448,317.6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982,165.00 | 584,810,098.53 | 3,569,052.96 | -17,691,661.67 | 661,669,654.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982,165.00 | 584,810,098.53 | 3,569,052.96 | -17,691,661.67 | 661,669,654.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327,389.00 | 1,651,754,891.54 | 1,796,232.86 | 16,166,095.75 | 1,700,044,609.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962,328.61 | 17,962,328.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327,389.00 | 1,651,754,891.54 | 1,682,082,280.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327,389.00 | 1,635,799,798.19 | 1,666,127,187.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955,093.35 | 15,955,093.35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96,232.86 | -1,796,232.8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96,232.86 | -1,796,232.8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309,554.00 | 2,236,564,990.07 | 5,365,285.82 | -1,525,565.92 | 2,361,714,263.97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为苏州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有限”),普源有限系由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源”)于2009年4月27日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苏州高新区科灵路8号。经2019年12月22日的股东会决议批准,普源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90,982,165.00元。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 股,共计转增 58,228,586 股,转增后的股本为179,538,140股。2023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9,758,934.00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4,6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473,334.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79,882,740.00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示波器、万用表、信号发生器、频谱仪、分析仪器、光学仪器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环保设备、轻工产品、非危险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组装虚拟仪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分别为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普源”),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普源”),普源培训(苏州)有限公司(简称“普源培训”),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普源”),RIGOL Technologies EU GmbH(简称“欧洲普源”), RIGOL Technologies USA,Inc (简称“美国普源”), RIGOLTechnologies Japan,LLC.( 简称“日本普源”), RIGO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 (简称“香港普源”), RIGOL Technologies(Singapore) Pte.Ltd.( 简称“新加坡普源”),RIGOL SOUTHKOREA CO,.LTD.( 简称“韩国普源”)。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仅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按交易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为了近期出售。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暂没有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天的,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公司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60天,本集团认为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于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全部其他应收款(包括租赁应收款/应收经营租赁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于剩余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业务对象的特征划分为贸易组合和终端消费者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租赁应收款/应收经营租赁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①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②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材料。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或10 | 5% | 9.50%或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或5 | 5% | 19.00%或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上表所示。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 |
软件使用权 | 直线法 | 5-10 | - |
其他 | 直线法 | 10 | -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以及未决诉讼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② 换取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对于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量仪器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业务中,产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主要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对于向经销商、直销客户和ODM客户销售的商品,本集团以产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或者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时确认收入;对于通过自有的官网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官方旗舰店向客户直接销售的商品,本集团以产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确认收入。产品的维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包括销售激励措施,对于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予以估计。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专项补助款及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由于用于补偿集团相关的成本费用或损失,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为简化处理,本集团对于房屋建筑物的租赁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②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③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非流动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办公设备及员工宿舍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①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②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③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产品销售收入或应税劳务收入,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 产品或服务销售适用税率为13%或6%。本公司不动产租赁收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率5%,其他部分应税服务收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率3%。软件产品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系按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法定税率计算。 | 详见下表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部分按房产原值的70%,按1.2%的税率计缴;从租计征部分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1.5元或3元/平方米 | 1.5元或3元/平方米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北京普源 | 15% |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普源”) | 25% |
普源培训(苏州)有限公司 (“普源培训”) | 25% |
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普源”) | 25% |
RIGOL Technologies EU GmbH(“欧洲普源”) | 27.725% |
RIGOL Technologies USA,Inc(“美国普源”) | 区分联邦税和俄勒冈州税,根据以下步骤计算:联邦税:固定税率:21% 俄勒冈州税:应纳税额100万美元及以下:6.6%,应纳税额100万美元以上:7.6% |
RIGOL Technologies Japan,LLC.(“日本普源”) | 区分法人税和地方法人税,根据以下步骤计算:法人税:应纳税所得额800万日元以下:1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23.2%地方法人税:法人所得税额的10.3% 事业税:应纳税所得额400万日元以下:3.5%;应纳税所得额400万日元到800万日元之间:5.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日元:7%。地方法人特别税:应纳事业税的37%。住民税: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的税收标准(已缴纳的法人税)乘以7%加上定额180,000日元/年。 |
RIGO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 (“香港普源”) | 应纳税所得额200万港币以下:8.2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万港币:16.5%。 |
RIGOL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Ltd. (“新加坡普源”) | 17%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21年11月3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江苏省2021年第一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已通过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效期3年。
北京普源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1100179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3年。
(2)根据财政部、国务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普源享受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5,292.82 | 9,217.91 |
银行存款 | 381,189,470.22 | 296,111,400.72 |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 196,594.44 | |
其他货币资金 | 2,893,762.88 | 5,248,193.51 |
合计 | 384,178,525.92 | 301,565,406.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5,760,692.91 | 29,637,627.17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87,452,772.01 | 1,589,729,706.8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393,614,647.01 | 898,234,943.43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93,838,125.00 | 691,494,763.37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487,452,772.01 | 1,589,729,706.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72,000.00 | 476,000.00 |
合计 | 272,000.00 | 476,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未逾期 | 98,649,709.74 |
1年以内小计 | 98,649,709.74 |
1至2年 | 263,701.2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8,913,411.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913,411.00 | 100.00 | 426,372.28 | 0.44 | 98,487,038.72 | 95,231,051.70 | 100.00 | 140,968.77 | 0.15 | 95,090,082.93 |
其中: | ||||||||||
贸易组合 | 95,920,836.98 | 96.97 | 426,372.28 | 0.44 | 95,494,464.70 | 91,126,507.45 | 95.69 | 140,968.77 | 0.15 | 90,985,538.68 |
终端消费者组合 | 2,992,574.02 | 3.03 | 2,992,574.02 | 4,104,544.25 | 4.31 | 4,104,544.25 | ||||
合计 | 98,913,411.00 | / | 426,372.28 | / | 98,487,038.72 | 95,231,051.70 | / | 140,968.77 | / | 95,090,082.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贸易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5,657,135.72 | 162,671.02 | 0.17 |
1年以上 | 263,701.26 | 263,701.26 | 100.00 |
合计 | 95,920,836.98 | 426,372.28 | 0.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利用应收账款逾期账龄来评估销售类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按照业务的对象划分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贸易组合、终端消费者组合。该两类业务分别涉及大量的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的客户。逾期账龄信息能反映这两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对于终端消费者组合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在本集团将商品交付给终端消费者后取得收款权利,由于终端消费者会先行付款给第三方收款平台,待收货后一段时间由第三方收款平台转账给本集团,本集团认为信用风险低,无重大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特征 | 140,968.77 | 334,660.85 | -52,291.44 | 3,034.10 | 426,372.28 | |
合计 | 140,968.77 | 334,660.85 | -52,291.44 | 3,034.10 | 426,372.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2,291.4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49,143,903.80 | 49.68 | 59,529.7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135,712.30 | 100.00 | 8,746,161.58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135,712.30 | 100.00 | 8,746,161.5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346,235.26 | 12.09 |
第二名 | 1,300,000.00 | 11.67 |
第三名 | 1,260,360.00 | 11.32 |
第四名 | 681,548.20 | 6.12 |
第五名 | 624,860.52 | 5.61 |
合计 | 5,213,003.98 | 46.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19,662.66 | 2,460,298.21 |
合计 | 2,019,662.66 | 2,460,298.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未逾期 | 2,019,662.66 |
1年以内小计 | 2,019,662.6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019,662.6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资产处置款 | 1,000,000.00 | |
应收房租 | 442,450.39 | 423,863.90 |
租房押金 | 253,153.19 | 153,596.91 |
保证金 | 897,090.65 | 881,678.27 |
员工备用金 | 391,992.83 | |
其他 | 34,975.60 | 1,159.13 |
合计 | 2,019,662.66 | 2,460,298.2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亚马逊集团 | 保证金 | 515,710.31 | 1年以内 | 25.53% | |
京东集团 | 保证金 | 280,000.00 | 1年以内 | 13.86% | |
苏州帝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房租 | 68,000.00 | 1年以内 | 3.37% |
苏州海思利福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房租 | 47,341.20 | 1年以内 | 2.34% | |
苏州科技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押金 | 44,850.00 | 1年以内 | 2.22% | |
合计 | / | 955,901.51 | / | 47.3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5,068,630.39 | 6,386,728.83 | 128,681,901.56 | 89,784,567.66 | 3,065,669.24 | 86,718,898.42 |
在产品 | 22,224,251.28 | 574,846.41 | 21,649,404.87 | 24,876,831.67 | 502,861.19 | 24,373,970.48 |
库存商品 | 60,530,286.56 | 4,578,397.81 | 55,951,888.75 | 58,492,838.68 | 4,452,111.05 | 54,040,727.63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09,762.87 | 309,762.87 | 871,040.61 | 871,040.61 | ||
在途物资 | 1,259,433.75 | 1,259,433.75 | 1,790,744.19 | 1,790,744.19 | ||
委托加工材料 | 795,118.70 | 795,118.70 | 1,655,999.31 | 1,655,999.31 | ||
合计 | 220,187,483.55 | 11,539,973.05 | 208,647,510.50 | 177,472,022.12 | 8,020,641.48 | 169,451,380.6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065,669.24 | 4,191,838.71 | 870,779.12 | 6,386,728.83 | ||
在产品 | 502,861.19 | 233,953.11 | 161,967.89 | 574,846.41 | ||
库存商品 | 4,452,111.05 | 1,286,636.95 | 147,253.28 | 1,307,603.47 | 4,578,397.8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8,020,641.48 | 5,712,428.77 | 147,253.28 | 2,340,350.48 | 11,539,973.0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留抵税金 | 16,131,268.80 | 15,415,904.63 |
预缴所得税金 | 925,813.08 | 470,972.27 |
合计 | 17,057,081.88 | 15,886,876.9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租房押金 | 700,889.52 | 700,889.52 | 188,351.65 | 188,351.65 | |||
押金保证金 | 139,446.95 | 139,446.95 | 380,000.00 | 380,000.00 | |||
合计 | 840,336.47 | 840,336.47 | 568,351.65 | 568,351.65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哈尔滨诺信工大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诺信”) | 10,104,475.98 | -171,238.95 | 9,933,237.03 | ||||||||
小计 | 10,104,475.98 | -171,238.95 | 9,933,237.03 | ||||||||
合计 | 10,104,475.98 | -171,238.95 | 9,933,237.03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621,899.88 | 64,621,899.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4,621,899.88 | 64,621,899.8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151,549.28 | 25,151,549.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9,765.04 | 1,529,765.04 | ||
(1)计提或摊销 | 1,529,765.04 | 1,529,765.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6,681,314.32 | 26,681,314.3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940,585.56 | 37,940,585.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470,350.60 | 39,470,350.6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9,732,082.64 | 415,235,215.6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39,732,082.64 | 415,235,215.6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0,309,236.28 | 180,402,545.60 | 19,194,477.28 | 499,906,259.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1,804.33 | 26,838,989.32 | 7,196,614.80 | 37,647,408.45 |
(1)购置 | 3,611,804.33 | 25,309,420.28 | 7,196,614.80 | 36,117,839.4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29,569.04 | 1,529,569.0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8,000.00 | 33,953.97 | 421,953.97 | |
(1)处置或报废 | 388,000.00 | 128,170.49 | 516,170.49 | |
(2)汇差变动 | -94,216.52 | -94,216.52 | ||
4.期末余额 | 303,921,040.61 | 206,853,534.92 | 26,357,138.11 | 537,131,713.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010,105.64 | 29,702,969.32 | 13,957,968.55 | 84,671,043.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42,734.78 | 5,091,830.03 | 1,008,766.24 | 13,143,331.05 |
(1)计提 | 7,042,734.78 | 5,091,830.03 | 1,008,766.24 | 13,143,331.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8,600.00 | 46,143.56 | 414,743.56 | |
(1)处置或报废 | 368,600.00 | 119,633.94 | 488,233.94 | |
(2)汇差影响 | -73,490.38 | -73,490.38 | ||
4.期末余额 | 48,052,840.42 | 34,426,199.35 | 14,920,591.23 | 97,399,631.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5,868,200.19 | 172,427,335.57 | 11,436,546.88 | 439,732,082.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9,299,130.64 | 150,699,576.28 | 5,236,508.73 | 415,235,215.6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048,171.82 | 4,495,809.4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048,171.82 | 4,495,809.45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DHO产品线工程 | 1,340,632.16 | 1,340,632.16 | ||||
苏州餐厅展厅文体中心装修工程 | 1,574,434.66 | 1,574,434.66 | 1,316,224.50 | 1,316,224.50 | ||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开发及实施 | 1,075,197.15 | 1,075,197.15 | ||||
北京普源研发中心餐厅装修工程 | 2,829,034.43 | 2,829,034.43 | ||||
其他 | 1,569,505.58 | 1,569,505.58 | 1,838,952.79 | 1,838,952.79 | ||
合计 | 7,048,171.82 | 7,048,171.82 | 4,495,809.45 | 4,495,809.4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DHO产品线工程 | 1,416,000.00 | 1,340,632.16 | 188,936.88 | 1,529,569.04 | 0.00 | 已完工 | 募集资金 | |||||
苏州餐厅展厅文体中心装修工程 | 6,049,420.55 | 1,316,224.50 | 258,210.16 | 1,574,434.66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开发及实施 | 1,944,186.00 | 0.00 | 1,075,197.15 | 1,075,197.15 | 未完工 | 募集资金 | ||||||
北京普源研发中心餐厅装修工程 | 3,915,900.00 | 0.00 | 2,829,034.43 | 2,829,034.43 | 未完工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3,325,506.55 | 2,656,856.66 | 4,351,378.62 | 1,529,569.04 | 0.00 | 5,478,666.24 | / | / | 自有资金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20,537.03 | 3,720,537.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914,078.04 | 24,914,078.04 |
(1)新增租赁 | 24,914,078.04 | 24,914,078.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136.42 | -120,136.42 |
(1)处置 | ||
(2)汇差变动 | -120,136.42 | -120,136.42 |
4.期末余额 | 28,754,751.49 | 28,754,751.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75,429.16 | 1,175,429.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2,256.85 | 712,256.85 |
(1)计提 | 712,256.85 | 712,256.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820.41 | -55,820.41 |
(1)处置 | ||
(2)汇差影响 | -55,820.41 | -55,820.41 |
4.期末余额 | 1,943,506.42 | 1,943,506.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811,245.07 | 26,811,245.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45,107.87 | 2,545,107.8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53,693.01 | 38,890,259.71 | 265,398.24 | 49,209,350.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00,882.76 | 3,600,882.76 | ||||
(1)购置 | 3,600,882.76 | 3,600,882.7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19.82 | -12,019.82 | ||||
(1)处置 | ||||||
(2)汇差变动 | -12,019.82 | -12,019.82 | ||||
4.期末余额 | 10,053,693.01 | 42,503,162.29 | 265,398.24 | 52,822,253.5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12,349.38 | 20,992,232.99 | 126,698.74 | 23,431,281.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536.93 | 1,314,297.34 | 27,230.43 | 1,442,064.70 | ||
(1)计提 | 100,536.93 | 1,314,297.34 | 27,230.43 | 1,442,064.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14.93 | -20,414.93 | ||||
(1)处置 | ||||||
(2)汇差变动 | -20,414.93 | -20,414.93 | ||||
4.期末余额 | 2,412,886.31 | 22,326,945.26 | 153,929.17 | 24,893,760.7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40,806.70 | 20,176,217.03 | 111,469.07 | 27,928,492.8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41,343.63 | 17,898,026.72 | 138,699.50 | 25,778,069.8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935,203.84 | 108,195.77 | 7,031.45 | 819,976.62 | |
合计 | 935,203.84 | 108,195.77 | 7,031.45 | 819,976.6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241,753.69 | 1,448,022.89 | 6,150,924.30 | 994,194.3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073,166.14 | 5,715,161.43 | 19,321,364.74 | 4,207,261.19 |
可抵扣亏损 | 7,341,964.05 | 1,753,241.09 | 4,686,168.64 | 1,237,192.01 |
预计负债 | 4,447,092.34 | 852,345.44 | 4,273,356.66 | 812,287.66 |
信用减值准备 | 426,372.28 | 54,608.83 | 140,968.77 | 21,425.21 |
销售返利 | 27,775,308.43 | 4,168,041.86 | 21,422,730.88 | 3,215,054.59 |
预提费用 | 3,746,868.48 | 592,784.71 | 5,259,632.80 | 891,850.15 |
政府补助 | 30,362,526.76 | 4,554,379.01 | 30,871,780.38 | 4,630,767.0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585,100.00 | 87,765.00 | ||
租赁负债 | 769,226.15 | 213,267.95 | ||
合计 | 106,184,278.32 | 19,351,853.21 | 92,712,027.17 | 16,097,797.2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海外子公司未分配利润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614,647.08 | 2,792,197.06 | 11,729,706.80 | 1,987,156.03 |
使用权资产 | 714,660.11 | 198,175.25 | ||
合计 | 19,329,307.19 | 2,990,372.31 | 11,729,706.80 | 1,987,156.0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90,372.31 | 16,361,480.90 | 1,987,156.03 | 14,110,641.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90,372.31 | 1,987,156.0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1,852,208.75 | 11,307,727.75 |
可抵扣亏损 | 22,884,568.68 | 21,423,298.65 |
合计 | 44,736,777.43 | 32,731,026.4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
2025年 | |||
2026年 | 701,775.90 | ||
2027年 | 199,987.79 | 199,987.79 | |
2028年及以后 | 22,684,580.89 | 20,521,534.96 | |
合计 | 22,884,568.68 | 21,423,298.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固定资产款 | 150,871,210.88 | 150,871,210.88 | 92,332,907.36 | 92,332,907.36 | ||
合计 | 150,871,210.88 | 150,871,210.88 | 92,332,907.36 | 92,332,907.36 |
其他说明:
其中上海普源厂房定制预付款13,800万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972.22 | 1,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50,090,277.77 | |
合计 | 151,091,249.99 | 1,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远期外汇合约 | 585,100.00 | |
合计 | 585,100.00 |
其他说明:
无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款 | 82,008,197.86 | 78,095,389.60 |
合计 | 82,008,197.86 | 78,095,389.6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金预收款 | 1,080,089.69 | 742,701.62 |
合计 | 1,080,089.69 | 742,701.6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返点 | 29,415,866.22 | 23,932,642.67 |
预收货款/服务款 | 1,875,654.66 | 5,291,003.18 |
合计 | 31,291,520.88 | 29,223,645.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509,834.67 | 79,188,849.20 | 78,666,538.25 | 36,032,145.6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59,352.33 | 6,277,703.86 | 6,298,626.19 | 438,430.0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5,969,187.00 | 85,466,553.06 | 84,965,164.44 | 36,470,575.6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4,226,130.98 | 71,504,425.87 | 71,528,299.29 | 34,202,257.56 |
二、职工福利费 | 2,031,417.87 | 2,031,417.8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7,040.69 | 2,222,385.70 | 2,214,234.22 | 165,192.1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2,882.39 | 1,963,647.19 | 1,955,490.31 | 161,039.27 |
工伤保险费 | 2,993.62 | 78,736.03 | 79,130.66 | 2,598.99 |
生育保险费 | 1,164.68 | 180,002.48 | 179,613.25 | 1,553.91 |
四、住房公积金 | 98,234.95 | 2,652,256.94 | 2,639,697.76 | 110,794.13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8,428.05 | 778,362.82 | 252,889.11 | 1,553,901.7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5,509,834.67 | 79,188,849.20 | 78,666,538.25 | 36,032,145.6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9,737.92 | 4,780,142.37 | 4,774,902.41 | 384,977.88 |
2、失业保险费 | 17,379.37 | 150,121.45 | 149,821.97 | 17,678.8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4、国外设定提存计划 | 62,235.04 | 1,347,440.04 | 1,373,901.81 | 35,773.27 |
合计 | 459,352.33 | 6,277,703.86 | 6,298,626.19 | 438,43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98,509.18 | 804,235.2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182,946.15 | 11,351,068.33 |
个人所得税 | 812,573.78 | 891,281.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838.80 | 82,963.52 |
其他税费 | 1,207,648.17 | 1,804,213.52 |
合计 | 6,063,516.08 | 14,933,761.9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5,580,080.41 | 40,083,937.62 |
合计 | 35,580,080.41 | 40,083,937.62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20,500,000.00 | 20,500,000.00 |
应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 | 374,674.85 | 12,843,473.67 |
运输款 | 894,406.87 | 1,301,873.64 |
办公及水电费 | 88,401.29 | 2,027,464.67 |
中介服务费 | 1,510,868.30 | 1,327,015.00 |
货运代理费 | 14,716.30 | 309,166.44 |
应付员工个人款项 | 503,787.39 | 595,646.28 |
库存股 | 9,758,934.00 | |
其他应付项目 | 1,934,291.41 | 1,179,297.92 |
合计 | 35,580,080.41 | 40,083,937.6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8,264.47 | 230,7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84,134.59 | 948,410.78 |
合计 | 1,212,399.06 | 1,179,110.7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25,391,254.74 | 2,604,032.74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 984,134.59 | 948,410.78 |
合计 | 24,407,120.15 | 1,655,621.9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96,454.40 | 942,834.95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996,454.40 | 942,834.95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租赁押金 | 1,224,718.87 | 1,173,534.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8,264.47 | 230,700.00 |
合计 | 996,454.40 | 942,834.95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5,494,373.20 | 5,815,374.12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5,494,373.20 | 5,815,374.1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389,134.58 | 1,357,624.19 | 14,031,510.39 | ||
合计 | 15,389,134.58 | 1,357,624.19 | 14,031,510.3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1,309,554.00 | 58,228,586.00 | 284,600.00 | 58,513,186.00 | 179,822,74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49,495,960.00 | 9,474,334.00 | 58,228,586.00 | 2,200,741,708.00 |
其他资本公积 | 71,363,139.96 | 12,760,157.65 | 84,123,297.61 | |
合计 | 2,320,859,099.96 | 22,234,491.65 | 58,228,586.00 | 2,284,865,005.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758,934.00 | 9,758,934.00 | ||
合计 | 9,758,934.00 | 9,758,934.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593.65 | -88,099.99 | -88,099.99 | 319,493.6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7,593.65 | -88,099.99 | -88,099.99 | 319,493.6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07,593.65 | -88,099.99 | -88,099.99 | 319,493.6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084,748.91 | 4,945,509.62 | 21,030,258.5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6,084,748.91 | 4,945,509.62 | 21,030,258.5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5,026,251.48 | 25,053,545.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5,026,251.48 | 25,053,545.0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046,417.27 | 92,488,402.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945,509.62 | 12,515,695.9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4,916,687.8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210,471.33 | 105,026,251.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7,105,994.50 | 136,090,412.31 | 256,833,807.63 | 122,847,520.12 |
其他业务 | 3,885,475.50 | 1,987,964.72 | 4,638,652.36 | 2,707,368.46 |
合计 | 310,991,470.00 | 138,078,377.03 | 261,472,459.99 | 125,554,888.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2,123.52 | 600,693.61 |
教育费附加 | 125,189.84 | 257,440.1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424,757.58 | 1,349,654.32 |
土地使用税 | 29,396.63 | 51,184.27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94,159.34 | 75,691.9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3,459.90 | 171,626.76 |
其他 | 179,238.48 | |
合计 | 2,328,325.29 | 2,506,290.9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456,837.18 | 19,143,477.87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11,723,585.48 | 10,156,404.65 |
股份支付费用 | 3,266,116.31 | 6,728,580.09 |
电商平台服务费 | 2,576,582.35 | 2,154,955.02 |
售后维修费 | 1,015,475.04 | 342,955.32 |
差旅费 | 3,081,823.90 | 764,706.99 |
中介机构费用 | 561,791.49 | 219,384.43 |
办公费 | 411,106.78 | 264,837.6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88,938.40 | 388,326.11 |
房租及装修费 | 269,100.07 | 41,496.29 |
业务招待费 | 751,825.47 | 215,002.64 |
固定资产折旧 | 539,817.47 | 509,057.57 |
后勤物业保障费 | 198,368.10 | 322,171.13 |
燃料动力费 | 103,934.02 | 86,783.75 |
其他 | 3,000,333.12 | 1,827,510.25 |
合计 | 53,445,635.18 | 43,165,649.7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费用 | 2,927,611.96 | 6,055,173.12 |
职工薪酬 | 14,638,979.57 | 10,950,355.23 |
折旧与摊销 | 4,466,061.41 | 4,143,163.48 |
中介费 | 2,933,725.27 | 4,610,768.34 |
服务咨询费 | 863,189.27 | 736,535.27 |
消耗品及维护检测费 | 1,149,316.39 | 609,042.21 |
招聘费 | 1,269,909.25 | 699,346.63 |
其他职工费用 | 173,640.76 | 268,198.01 |
办公费 | 107,285.68 | 79,051.21 |
差旅费 | 746,708.92 | 7,502.53 |
劳务费 | 1,099,982.33 | 739,276.29 |
运输、交通、水电杂费 | 329,930.68 | 146,217.13 |
业务招待费 | 503,411.61 | 802,655.26 |
租赁费 | 8,327.39 | 25,839.15 |
其他 | 1,224,851.73 | 274,599.53 |
合计 | 32,442,932.22 | 30,147,723.3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376,410.65 | 29,703,471.15 |
股份支付费用 | 5,530,557.28 | 11,824,169.95 |
物料消耗费用 | 6,488,565.80 | 5,557,803.44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7,191,625.99 | 3,126,280.63 |
研发项目外部服务费用 | 2,016,271.81 | 1,581,984.62 |
房屋租赁及维护费用 | 42,355.59 | |
差旅交通费用 | 675,059.86 | 56,894.78 |
办公及会务费用 | 170,034.45 | 163,850.95 |
其他费用 | 3,593,541.82 | 2,146,259.94 |
测试服务费用 | 1,941,880.64 | 1,439,833.04 |
合计 | 65,026,303.89 | 55,600,548.5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71,166.66 | 81,004.34 |
减:利息收入 | 1,572,051.40 | 1,987,752.48 |
汇兑损益 | -4,938,861.74 | -2,082,009.15 |
银行手续费 | 497,892.10 | 506,203.14 |
合计 | -4,541,854.38 | -3,482,554.1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项补助款 | 2,537,567.46 | 10,322,407.00 |
增值税超税负返还 | 3,327,603.91 | 3,275,679.17 |
合计 | 5,865,171.37 | 13,598,086.1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3,643.05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529,300.23 | 4,679,257.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3,465,657.18 | 4,679,257.8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477,241.88 | 9,830,707.9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结构性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477,241.88 | 9,830,707.9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01,400.00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0,477,241.88 | 9,629,307.9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34,660.85 | -49,053.6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34,660.85 | -49,053.6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712,428.77 | -3,243,939.4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712,428.77 | -3,243,939.4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款收入 | 19,900.00 | 74,491.87 | |
其他 | 40,813.28 | 29,739.69 | |
合计 | 60,713.28 | 104,231.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5,329.01 | 82,748.4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5,329.01 | 82,748.43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53,106.40 | 330,000.00 | |
滞纳金/罚款 | 14,407.15 | ||
其他 | 79,448.44 | 4,710.76 | |
合计 | 272,291.01 | 417,459.1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575,717.29 | 4,057,765.2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50,839.71 | -549,513.93 |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 389,859.00 | 219,183.98 |
合计 | 1,714,736.58 | 3,727,435.3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761,153.8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64,173.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0,753.9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89,859.0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76,573.6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72,968.7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4,021.9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影响 | -7,723,320.62 |
其他 | 57,152.26 |
所得税费用 | 1,714,736.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租收入 | 3,151,100.06 | 4,043,433.71 |
材料销售收入 | 734,375.44 | 595,218.65 |
利息收入 | 1,572,051.40 | 1,112,018.21 |
政府补助 | 4,507,547.19 | 31,914,627.18 |
受限资金的减少 | 3,600,000.00 | 1,100,000.00 |
其他 | 60,713.28 | 179,292.88 |
合计 | 13,625,787.37 | 38,944,590.6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中介及差旅费 | 9,438,595.79 | 11,888,006.25 |
运输费 | 3,506,936.08 | 6,147,201.60 |
维修及检测费 | 2,684,995.23 | 1,731,214.84 |
广告与宣传费 | 11,723,585.48 | 10,156,404.65 |
研发与测试费 | 7,551,694.27 | 4,259,219.90 |
材料费 | 7,186,818.38 | 7,568,267.12 |
银行手续费 | 497,892.10 | 506,529.52 |
电商平台费用 | 2,576,582.35 | 2,154,955.02 |
其他 | 4,258,738.67 | 1,453,058.47 |
合计 | 49,425,838.35 | 45,864,857.3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付款项 | 2,126,856.04 | 517,838.45 |
支付发行费用 | 15,068,244.23 | |
合计 | 2,126,856.04 | 15,586,082.6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6,046,417.27 | 28,552,908.8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712,428.77 | 3,243,939.44 |
信用减值损失 | 334,660.85 | 49,053.6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143,331.05 | 8,498,452.2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12,256.85 | 566,058.17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1,529,765.04 | 1,529,765.04 |
无形资产摊销 | 1,442,064.70 | 1,222,721.7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8,195.77 | 227,248.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329.0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77,241.88 | -9,629,307.9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101,747.30 | -1,449,661.3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65,657.18 | -4,679,257.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41,212.02 | -616,273.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90,372.31 | 85,565.9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055,811.91 | -44,374,124.5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69,464.26 | -17,497,630.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03,832.08 | 13,523,580.61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 | 12,760,157.65 | 26,958,638.80 |
合同负债(减少以“-”号填列) | 2,067,875.03 | 2,362,564.93 |
递延收益(减少以“-”号填列) | -1,357,624.19 | 19,121,712.75 |
其他 | 3,599,999.97 | 307,014.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7,927.61 | 28,002,969.6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借款的增加(减少)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4,178,525.92 | 202,707,178.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7,768,812.14 | 134,790,747.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409,713.78 | 67,916,430.1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4,178,525.92 | 297,768,812.14 |
其中:库存现金 | 95,292.82 | 9,217.9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1,189,470.22 | 296,111,400.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893,762.88 | 1,648,193.5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178,525.92 | 297,768,812.1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6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921,221.64 | 7.2258 | 6,656,563.33 |
欧元 | 1,349,642.85 | 7.8771 | 10,631,271.69 |
港币 | 141.36 | 0.0501 | 7.08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03,665.61 | 7.2258 | 1,471,646.96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3,197,222.48 | 7.2258 | 23,102,490.20 |
日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279,800.00 | 7.2258 | 2,021,778.84 |
欧元 | |||
日元 | 27,300,000.00 | 0.0501 | 1,367,457.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种类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欧洲普源 | 德国 | 欧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香港普源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美国普源 | 美国 | 美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日本普源 | 日本 | 日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新加坡普源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韩国普源 | 韩国 | 韩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设备相关 | 3,817,354.20 | 递延收益 | 509,253.62 |
2021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备相关 | 10,371,780.38 | 递延收益 | 848,370.57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园产业生态培育项目资金支持-费用相关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其他专项补助款 | 1,179,943.27 | 其他收益 | 1,179,943.27 |
增值税超税负返还 | 3,327,603.91 | 其他收益 | 3,327,603.91 |
合计 | / | 5,865,171.3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设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本集团出资认缴额 | 2023年6月30日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西安普源 | 西安 | 陕西省西安市 | 技术服务 | 2023年4月 | 人民币3000万元 | 人民币500万元 | 100 | |
韩国普源 | 韩国 | 韩国 | 销售 | 2023年5月 | 1亿韩元 | 1亿韩元 | 1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普源 | 北京 | 北京市 | 技术研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欧洲普源 | 德国 | 吉尔兴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国普源 | 美国 | 波特兰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日本普源 | 日本 | 东京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香港普源 | 香港 | 香港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加坡普源 | 新加坡 | 新加坡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普源 | 上海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普源培训 | 苏州 | 江苏省苏州市 | 培训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西安普源 | 西安 | 陕西省西安市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韩国普源 | 韩国 | 首尔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933,237.03 | 10,104,475.9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3,643.05 | -95,524.0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3,643.05 | -95,524.02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87,452,772.01 | 1,487,452,772.0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487,452,772.01 | 1,487,452,772.01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87,452,772.01 | 1,487,452,772.0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1,487,452,772.01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收益率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等。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普源精投 | 苏州 | 实业投资 | 人民币1,560万 | 35.56 | 35.5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悦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铁军 | 股东、董事 |
李维森 | 股东 |
锐格合众 | 股东、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锐进合众 | 股东、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哈尔滨诺信 | 销售产品 | 2,076,036.23 | |
合计 | 2,076,036.2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5.38 | 508.2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哈尔滨诺信 | 2,136,493.80 | 663.9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97,8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29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72元/股,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各月后的 12 个月内达到行权条件后可分别授予 33%、33%、34%。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1、 合伙企业股权激励计划 参考授予日6个月内战略投资者入股单价确定 2、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收盘价确定; 第 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公 允 价 值 采 用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29,775,774.9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760,157.65 |
其他说明本报告期确认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2,760,157.65,其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为801,479.33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普源分别于2022年10月及11月因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阳科技”)及上海峰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峰时”)侵害公司发明专利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侵害专利诉讼”),诉讼涉及发明专利共计5项(以下简称“5项专利权”),主张赔偿总计人民币5,92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暂未有开庭安排。
北京普源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2月16日、2月24日及3月1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鼎阳科技提交的北京普源诉鼎阳科技侵害发明专利纠纷中涉及的5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本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鼎阳科技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对本公司及北京普源侵害专利诉讼侵犯其权益的诉讼,并向本公司及北京普源主张赔偿总计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普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三件《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维持北京普源对上述5项专利中3项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2023年3月1日及2023年3月16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鼎阳科技向深圳市法院提起对本公司及北京普源和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3项专利权的诉讼。鼎阳科技对于此诉讼主张赔偿金额总计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以及销毁侵犯涉案专利权的成品、半成品,并销毁所有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及其他专用设备和工具等诉求。
2023年4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以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鼎阳科技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普源精电对其进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张赔偿金额总计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暂未有开庭安排。
本公司认为上述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未逾期 | 164,416,842.49 |
1年以内小计 | 164,416,842.49 |
1至2年 | 263,701.2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64,680,543.7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4,680,543.75 | 100.00 | 353,121.91 | 0.21 | 164,327,421.84 | 137,361,150.47 | 100.00 | 138,769.22 | 0.10 | 137,222,381.25 |
其中: | ||||||||||
贸易组合 | 78,831,307.54 | 47.87 | 353,121.91 | 0.45 | 78,478,185.63 | 76,670,217.63 | 55.82 | 138,769.22 | 0.18 | 76,531,448.41 |
终端消费者组合 | 1,284,694.88 | 0.78 | 1,284,694.88 | 1,806,284.83 | 1.31 | 1,806,284.83 | ||||
关联方组合 | 84,564,541.33 | 51.35 | 84,564,541.33 | 58,884,648.01 | 42.87 | 58,884,648.01 | ||||
合计 | 164,680,543.75 | / | 353,121.91 | / | 164,327,421.84 | 137,361,150.47 | / | 138,769.22 | / | 137,222,381.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贸易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8,567,606.28 | 89,420.65 | 0.11 |
1年以上 | 263,701.26 | 263,701.26 | 100.00 |
合计 | 78,831,307.54 | 353,121.91 | 0.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利用应收账款逾期账龄来评估销售类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按照业务的对象划分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贸易组合、终端消费者组合。该两类业务分别涉及大量的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的客户。逾期账龄信息能反映这两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对于终端消费者组合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在本集团将商品交付给终端消费者后取得收款权利,由于终端消费者会先行付款给第三方收款平台,待收货后一段时间由第三方收款平台转账给本集团,本集团认为信用风险低,无重大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38,769.22 | 220,887.68 | -6,534.99 | 353,121.91 | ||
合计 | 138,769.22 | 220,887.68 | -6,534.99 | 353,121.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534.9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122,071,225.98 | 74.13 | 50,351.6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18,295,902.31 | 123,554,585.94 |
合计 | 118,295,902.31 | 173,554,58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未逾期 | 118,295,902.31 |
1年以内小计 | 118,295,902.3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8,295,902.3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借款 | 117,363,483.36 | 121,887,000.00 |
应收资产处置款 | 1,000,000.00 | |
应收房租 | 442,450.39 | 423,863.90 |
租房押金 | 109,400.00 | 101,718.04 |
保证金 | 296,000.00 | 142,004.00 |
其他 | 84,568.56 | |
合计 | 118,295,902.31 | 123,554,585.9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普源 | 资金拆借款 | 92,414,777.78 | 1年以内 | 78.12 | 0.00 |
北京普源 | 资金拆借款 | 24,948,705.58 | 1年以内 | 21.09 | 0.00 |
京东集团 | 保证金 | 280,000.00 | 1年以内 | 0.24 | 0.00 |
苏州帝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房租 | 68,000.00 | 1年以内 | 0.06 | 0.00 |
苏州海思利福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房租 | 47,341.20 | 1年以内 | 0.04 | 0.00 |
合计 | / | 117,758,824.56 | / | 99.55 | 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4,057,577.09 | 284,057,577.09 | 205,452,363.71 | 205,452,363.7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933,237.03 | 9,933,237.03 | 10,104,475.98 | 10,104,475.98 | ||
合计 | 293,990,814.12 | 293,990,814.12 | 215,556,839.69 | 215,556,839.6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普源 | 74,384,262.71 | 44,886.49 | 74,429,149.20 | |||
新加坡普源 | 68,101.00 | 68,101.00 | ||||
上海普源 | 131,000,000.00 | 73,560,326.89 | 204,560,326.89 | |||
西安普源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205,452,363.71 | 78,605,213.38 | 284,057,577.0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哈尔滨诺信 | 10,104,475.98 | -171,238.95 | 9,933,237.03 | ||||||||
小计 | 10,104,475.98 | -171,238.95 | 9,933,237.03 | ||||||||
合计 | 10,104,475.98 | -171,238.95 | 9,933,237.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8,980,634.44 | 171,102,787.95 | 238,566,815.40 | 160,994,455.42 |
其他业务 | 3,877,279.00 | 1,987,964.72 | 4,637,270.86 | 2,707,368.46 |
合计 | 292,857,913.44 | 173,090,752.67 | 243,204,086.26 | 163,701,823.8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1,238.95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893,880.23 | 2,658,413.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2,722,641.28 | 2,658,413.5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37,567.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006,542.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1,577.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46,847.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2,585,684.5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9 | 0.26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1 | 0.13 | 0.1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悦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