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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137.1956万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379.0652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516.260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137.195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516.2608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事项的变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更好地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并形成《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对《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9.0652万股,于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16.2608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516.260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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