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