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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10:0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

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采用等额选举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7)人
1.01选举胡柏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胡柏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石观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学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正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周贵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俞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01选举季建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王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吕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赵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选举王晓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2选举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单独计票提示: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5、上述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5、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王晓碧 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4),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7)人
1.01选举胡柏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胡柏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石观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学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正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周贵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俞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01选举季建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王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吕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赵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选举王晓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1、提案1、2、3,请在对应候选人后面填报选举票数。

2、提案4,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打“√”,

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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