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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内部登记管理,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