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朱雯婷、王焱),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凌心慰)。
本次监事会由朱雯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