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何国胜、郭先鹏、张彦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