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已预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