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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西高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6,834.506,834.50
2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8,975.258,975.25
3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20,644.2920,644.29
4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目7,905.007,905.00
5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15,719.1015,719.10
6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4,270.054,270.05
7补充流动资金26,651.8126,651.81
合计91,000.0091,000.0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9,783,003.79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4,93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49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78.30万元的比例为29.99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 涛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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