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4 公司简称:西高院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贾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方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西高院 | 指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西电 | 指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西电集团 | 指 |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
智测壹号 | 指 | 西安智测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智测贰号 | 指 | 西安智测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智测叁号 | 指 | 西安智测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安慧检 | 指 | 西安慧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丰瀛安创 | 指 | 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三峡建工 | 指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科改策源 | 指 | 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电投资 | 指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西电国弧(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平高集团 | 指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公司 | 指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常州有限责任公司 |
沈变院 | 指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青岛公司 | 指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青岛海检 | 指 | 海检检测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海检检测有限公司) |
许继集团 | 指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电工 | 指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气装备 | 指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平高电气 | 指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许继电气 | 指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南方电网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西高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an High Voltage Apparatus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IHAR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贾涛 |
公司注册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由“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变更为“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0077 |
公司网址 | www.xihari.com |
电子信箱 | xgs@xihari.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辉 | 韩瑞 |
联系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 |
电话 | 029-81509258 | 029-81509258 |
传真 | 029-84225570 | 029-84225570 |
电子信箱 | wanghui@xihari.com | hanrui@xihari.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西高院 | 688334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77,312,590.06 | 244,648,049.87 | 1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056,872.30 | 51,895,788.72 | 5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1,243,739.61 | 48,701,380.67 | 46.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346,988.40 | 108,595,122.52 | 30.1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31,989,901.46 | 1,850,671,968.87 | 58.43 |
总资产 | 3,308,870,790.83 | 2,254,856,518.77 | 46.7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2 | 54.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2 | 54.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1 | 4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1 | 2.97 | 增加1.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9 | 2.79 | 增加1.0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01 | 10.25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5.69万元,较上年同期5,189.58万元增加2,916.11万元,增幅5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4,870.14万元增加2,254.23万元,增幅46.29%,基本每股收益本期0.34元/股,较上年同期0.22元/股增长0.12元/股,增幅56.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幅46.32%。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公司检测业务完全步入正轨,市场开拓力度加大,检测业务收入同比增加带动利润增加;二是公司紧盯项目毛利,积极开展成本对标和控制工作,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亿元,较上年同期1.09亿元增加0.32亿元,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59,612.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2,351.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2,897.90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31,729.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9,813,132.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电气设备检测领域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的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子设备、低压电器等输电、变电及配电领域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参照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及国家认可委发布的《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CNAS-AL06),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可被归类为“电力(含核电)”细分领域。根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各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简报》,2016年至2022年,全国电力(包括核电)检验检测机构数由259家增长至503
家。同时,全国电力(包括核电)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由2016年的32.1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13.03亿元。我国从事电力检验检测领域的机构中,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检测机构相对较少,业务规模达到亿元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数量少,大型项目多被实力较强的机构承接,市场竞争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以《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简报》中的数据作为基数计算,公司营业收入,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电力检验检测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处于优势地位。
2.电气设备检测下游行业发展情况
电气设备检测行业下游主要为电气设备制造企业以及电气设备使用企业,电气设备检测的市场空间与电力行业景气状况、下游电气设备制造业以及终端电网公司的发展密切关联,与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规模和相关设备的技术更新升级呈正向相关关系,下游行业对电气设备检测业务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因此,电气设备检测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是影响电气设备检测机构业务需求的重要因素,公司经营发展与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紧密相关。国家电网在2021-2030年重点任务中提出要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到2025年实现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南特高压网架的全面建成,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新建特高压工程“24交14直”,涉及线路3万余公里,总投资3,800亿元,较“十三五”大幅度提升。特高压电网建设涉及的环节较多,既能够拉动包括高压电气开关设备、换流阀、线缆、变压设备等硬件的需求,又能带动智能化终端、智能芯片等需求。随着“十四五”期间特高压线路的建设提速,下游电气设备供应商的检测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对相关检验检测技术也将有更高的要求。目前,由于高压电气设备检测技术含量高、资本投入较大,尤其在特高压领域,国内仅有公司及少数几家机构具备检测能力,作为行业内特高压领域检测的龙头机构,公司在特高压领域的检测业务发展也将保持较高的增速。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气领域综合性服务机构,长期服务于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要从事电气领域检验检测、计量、认证及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及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检测业务涵盖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子设备、低压电器等输电、变电及配电领域电气设备。
(三)主要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电气领域检验检测服务与其他技术服务,其中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交、直流高压和超高压开关、±500千伏以上直流输电设备、800千伏以上交流长距离输电设备等智能电网领域的关键输配电设备,其他技术服务包括计量服务、认证服务、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其中,检测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电气设备检测服务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和经验优势。
1.检测服务
检验检测是指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利用专业仪器设备,按照特定程序,依据相关标准、方法或技术规范对委托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活动。
根据用户需求,公司检验检测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型式试验、性能试验与研究性试验。型式试验指为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标准技术规范的全部技术要求而对产品的一台或多台样品进行的试验;性能试验指为了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标准技术规范的部分技术要求所进行的试验;研究性试验指为了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特定技术要求所进行的试验。公司根据委托方的检验检测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
根据检测产品的不同,公司检验检测服务对象主要包括高压开关设备、绕组类设备、电力电子设备、输变电辅助设备及材料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检测范围涵盖100余项大类产品,涉及800余项检测标准。
2.其他技术服务
(1)计量服务
计量服务是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检定校准活动,通过使用标准量具和仪器来校准、检定受检量具和仪器设备,以衡量和保证使用受检量具仪器进行测量时所获得测量结果的可靠性。计量是提升产品品质、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与新能源发电、输配电、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军品等行业对于精密检定校准的需求不断增加,检定校准对于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的发展愈发重要。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必须通过检定校准,才能够申请获得CNAS资质认证,从而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自有的检测设备只有经过了检定校准,才能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公司长期向全国的电气设备制造企业及科研院所提供计量检定和校准测试服务,依托公司筹建的“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该中心致力于面向输配电装备产业提供“三全一前”(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链、全溯源链和前瞻性)计量技术服务。公司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对客户用于测量各种参数的仪器仪表进行一系列计量操作,为其确认其仪器仪表的精确程度。
(2)认证服务
认证服务是指由具有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公司主要面向电气设备制造企业开展输配电设备产品认证服务,通过核查企业生产线产品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性,检查其在管理体系、关键零部件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能力、不合格品控制等方面的质量保证能力,对产品进行合格评定,发放认证证书,并持续进行获证后的监督。
公司已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主要从事输配电设备产品认证,产品种类覆盖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
(3)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
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是指公司根据客户对某些特定技术课题的要求,依托电气设备试验技术、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等,利用自身专题研究的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电气设备领域技术选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在电气设备试验技术开发方面,公司已形成高压开关检测技术、绕组类设备检测技术、特高压及以下直流输电换流阀检测技术、绝缘子避雷器检测技术、电力电容器检测技术共5大项核心技术。基于领先的检测服务基础,公司将持续为客户提供包括电气设备试验技术研究、电气设备故障分析、实验室建设等领域在内的技术咨询服务。
在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研究方面,自成立开始,公司便承担了引进吸收国外高压开关技术、开展高压开关产品关键性能技术研究的工作,长期为我国电气设备制造业输出通用关键性技术,支持行业企业进行新型输配电开关、变压器等产品研发。目前,公司已形成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核心技术,涵盖真空开断、气体开断、高压开关设备全寿命周期可靠性评估等领域,并在绿色海上风电设备关键技术、超大容量开断关键技术、环保气体开断技术、环保气体绝缘技术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公司将持续开展输配电设备共性技术研究,特别是绿色与智能电气设备关键技术的开发,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
依托电气设备试验技术与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公司对外提供不同类型的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服务,分别侧重试验方案设计与产品关键性技术研究。长期以来,公司已为行业内各类制造商、电网公司及相关研究院所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
(四)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在检测业务开展中,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试验服务协议,约定就相应电气设备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性能试验或研究性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在其他技术服务业务开展中,公司与客户签订计量服务、认证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就相应设备产品展开计量或认证服务,就特定技术课题提供建议或解决方案。
2.采购模式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主要采购试验装置及系统、试验耗材、技术外协服务、动能等。公司采购的试验装置及系统主要包括各类试验用电气装置及配套的实验系统等,是公司开展试验过程中的重要装置系统。试验耗材主要包括设备及仪器仪表、元器件、导体及线缆、化工材料、通用辅助设备及耗材,用于协助完成试验检测。技术外协服务主要包括委托试验服务与委托技术研究服务。对于委托试验服务,公司将少量超出自身试验范围的检测项目以及临时性产能紧缺的检测需求委托给评定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对于委托技术研究服务,公司将部分试验与电气设备技术研究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或联合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
3.服务模式
公司独立于电气设备生产企业、使用方或其他相关主体,独立出具公正、客观的检验、计量、认证报告,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
公司检测服务的主要流程包括业务受理、项目设立及报价确定、项目分配、测试数据记录、报告结果出具、报告抽查与复核、报告发送或自提等环节。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方式为直销。公司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性与专业性,直销模式可减少中间环节与成本,贴近市场并有助于及时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控制销售风险并及时接收客户反馈,以便于更好、更迅速的服务客户。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包括:第一,依靠公司在检验检测行业的品牌优势,具有检测业务需求的客户会直接到公司办理检测委托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检测委托,同时公司市场营销人员也会主动对客户进行走访,获取商业合作信息,通过商业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第二,公司向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下属企业等客户提供服务时,需要根据相关单位的采购要求,履行投标程序获取服务订单。此外,公司通过与重要客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国家电网、平高集团及平高电气、思源电气、Hitachi Energy Holdings AG、施耐德电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或其下属单位。
5.管理模式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高管权责界限明晰。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由总经理统筹,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围绕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和落实发展规划。公司建立了部门间业务相互协作、技术研究相互协同的机制,经营、质量、安全、环保、生产管理与服务保障等管理流程统一。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岗位争先评优等方式,增强员工归属感、荣誉感和凝聚力。公司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员工队伍素质,为经营高效、执行有力提供坚强保障。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核心技术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如下:
公司通过长期的行业技术积累,形成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研究与验证技术、高电压大电流计量技术、高压开关检测技术、绕组类设备检测技术、特高压及以下直流输电换流阀检测技术、绝缘子避雷器检测技术、电力电容器检测技术、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核心技术、电气设备制造行业智能化工程成套技术等9大项主要核心技术,并已实现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基于自身积极研发创新、对产业链的深度理解、规模化市场应用的持续反馈、国内外行业标准组织的深度参与,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持续升级完善,形成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地位、符合本土化需求的核心技术能力,为公司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及品牌效应,奠定了公司在电气设备检测领域中的市场地位。
(1)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研究与验证技术
标准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进步需要不断更新和修订标准,以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技术水平。公司牵头制定了多项国际、国内电气设备技术领域相关标准,有效支撑了各类型电气设备产品质量提升和输变电领域关键组部件的国产化研发,在电气设备产品试验及技术验证经验方面具有丰富积累。通过对标准的研究与验证,能有效提升电气设备产品标准指标选取的合理性以及指标测量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公司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的实力,在交流输变电和直流输变电装备领域,起到推动新型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等专业领域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发展,我国在特高压交流输电技术领域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内外标准体系。
(2)高电压大电流计量技术
高电压大电流计量技术是将最高标准器溯源至国家基准,再通过量传技术研究,将量值传递给可开展现场计量的工作标准,建立并形成内部溯源体系。公司的该项技术,已覆盖特高压及以下所有电压等级的校准能力,其中CNAS认可的工频类电压校准能力最大至2,000kV、直流类电压校准能力最大至2,500kV、冲击类电压校准能力最大至4,000kV、工频类电流校准能力最大至400kA(暂态),能够解决特高压及以下等级的输配电产品试验用测量仪器设备和测量系统的校准问题。通过对整套测量系统进行校准以及还原最真实的实际测量使用工况,可有效提高校准范围并解决实际工况的计量需求,所具备的最佳计量校准能力优于行业需求。
(3)高压开关检测技术
①大容量发电机断路器检测技术
发电机断路器主要用于保护发电机和变压器,也可以用作发电机与厂用变压器之间的分支断路器及其他大电流设备的控制和保护,能有效提高发电、变电系统的安全性。公司的该项技术具备210kA及以下大容量发电机断路器的检测能力,能够满足额定电压31.5kV、额定短路电流210kA、时间常数150ms的试验要求,最大试验能力领先国内行业平均水平,可适用于百万千瓦机组水电、火电、核电用发电机断路器的型式试验。通过利用四台不同型号参数、不同励磁方式发电机组的远距离并联运行技术、合成试验技术相结合,能够显著提高发电机短路电流的幅值以及短路电流的持续时间,实现超大容量短路电流开合性能,增强检测装备的输出能力。目前,公司已经使用该项技术完成了三峡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等大型水电机组用国产发电机断路器的型式试验检测。
②特高压断路器全电压关合试验检测技术
公司通过研制全电压关合装置,可满足关合电压、短路电流的试验要求,能在电压击穿后的极短时间内(几十个微秒)将短路电流引入,具有高精度、高可靠性、高耐压水平、高通流能力特点。公司该项技术的试验能力能够满足额定电压1,100kV、额定短路电流63kA以及额定电压550kV、额定短路电流80kA的高压交流断路器型式试验要求。
③特高压断路器合成试验控制技术
特高压断路器合成试验技术回路拓扑复杂,需多个回路紧密衔接配合,能够对大量试验用设备进行精确的时序控制并配置多种专用特种试验设备,以实现对断路器关合和开断能力的检测。公司在试验设备领域多年的研发技术储备基础上,开发了可满足1,100kV试验用高压点火装置、近区故障试验用人工数学链路、合成试验同步控制系统、大电流选相合闸装置、高压关合装置等一系列试验系统专用的控制设备和保护设备,其中近区故障人工数学链路的试验能力能够满足额定电压1,100kV、额定短路电流63kA半极试验以及额定电压550kV、额定短路电流80kA整极试验,高压关合装置的试验能力能够满足额定电压1,100kV、额定短路电流63kA的试验需求。
④特高压断路器大容量试验测量技术
公司通过数据采集硬件、软件、传感器、光纤传输及抗干扰等多种测量技术的集成应用,建立了一套可满足特高压、大电流电气设备的容量试验测量系统,具有抗电磁干扰能力强、宽频带、宽测量范围、高准确度等特点,有效提高了大容量试验的波形质量和测量准确度,可保证特高压断路器试验结果的测量精准性。2012年,经过国际公认的实验数据标准发生器对公司研发的测量软件进行验证,已证明处理短路电流波形的性能高于国际短路试验联盟(STL)公布的欧洲五个试验站平均技术指标。同年,公司该项技术建立的电流测量系统在国内首次参加了STL组织的短路电流测量国际比对活动,与标准电流测量系统最大偏差仅为0.3%。
⑤高压直流开关试验检测技术
公司的该项技术提出了满足特高压直流断路器的试验回路的拓扑结构,攻克了150mA-25kA电流范围内强电磁场环境下连续准确测量、直流断路器重合闸短路开合整极试验等技术难题。具备±500kV等级的直流断路器检测试验能力,可满足额定电压535kV、额定短路电流25kA的整机试验需求,并在国际上首次完成了±535Kv/25kA直流断路器整极型式试验。
⑥特高压开关设备绝缘检测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具备特高压交流、直流开关设备的绝缘型式试验能力,能够根据开关产品拓扑结构分析计算配置合适的滤波、过冲抑制等装置,掌握联合电压试验中跌落补偿、合成电压试验中电源隔离等技术,拥有0-250MHz频率的电压测量系统以满足不同工况下的稳态和暂态电压测量要求。
⑦特高压隔离开合母线充电电流试验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建立的试验回路及测量系统能够满足1,1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隔离开关的开合母线充电电流试验方式1、方式2和方式3,可实现在高采样率下隔离开关开合短母线全过程的波形测量、触头间的电弧过程拍摄以及各个测量系统间的同步采集。
⑧智能化输配电设备检测技术
智能化输配电设备具有测量数字化、控制网络化、状态可视化、功能一体化和信息互动化等技术特征,可实现智能控制、本体运行状态与控制状态智能评估和支持电网优化运行等智能化功能,其在电网中的应用有效提高了电网的可视性和操作维护的便捷性,可实现电网可靠、安全、
经济、高效、环境友好等运行目的。公司的该项技术可满足智能输配电设备标准中规定的主要试验项目,完成对智能GIS、智能断路器、智能中压开关设备、智能在线监测系统的试验。此外,该技术试验也可满足《DL/T1432 变电设备在线检测装置检验规范》系列标准的多项试验,试验平台可以开展大量的智能化输配电设备及其组件的研究性试验工作。公司该项技术具备超特高压及以下智能输配电设备的检测能力,能够满足各类智能化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需求。
(4)绕组类设备检测技术
①变压器、电抗器短路承受能力检测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具备的变压器短路试验能力达500kV/334MVA,可根据国家标准、IEC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各种类型的变压器检测,包括电力变压器、特种变压器、换流变压器等,具备试验能力行业领先的变压器短路承受能力检测条件。
②互感器内部电弧故障试验技术
互感器内部电弧故障试验主要是考核互感器内部电弧故障时的防护能力,通过模拟互感器在电力系统实际运行时可能出现的绝缘击穿导致出现的内部电弧,以考核其在此种故障工况下是否会产生超出相关遏制范围的爆炸飞逸物。公司具备试验能力行业领先水平的互感器内部电弧故障试验检测条件,试验能力达42kV/40kA,可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IEC标准满足550kV及以下互感器的内部电弧故障试验,并于2021年在国内首次完成220kV电流互感器内部电弧故障试验,填补了国内该项试验的空白。
(5)特高压及以下直流输电换流阀检测技术
①特高压及以下常规直流输电工程用换流阀型式试验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具备针对换流阀的全套运行试验能力,包括最大持续运行负载试验、最大暂态运行试验、直流断续电流运行试验、最低交流电压试验、暂时欠电压试验、恢复期瞬态正向电压试验等,具备±500kV-1,100kV产品的检测能力、试验能力覆盖范围广。公司该项技术目前已成功应用于“昌吉-古泉±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多项特高压及以下常规直流输电工程用大功率晶闸管换流阀的型式试验。
②特高压及以下柔性直流输电工程用电压源换流器阀型式试验技术
公司的该项技术试验能力能够满足±800kV特高压及以下柔性直流输电工程、海上风电柔性直流送出工程用电压源换流器阀的型式试验要求,实现柔性直流换流阀在电流应力、电压应力、热应力、短时耐受等运行试验方面的完整复现。公司该项技术已成功应用于“±800kV昆柳龙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工程”和“800kV白鹤滩——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和“广东背靠背联网工程”等多项柔性直流输电工程用电压源换流器阀型式试验。2020年,公司完成国内首台海上风电用±400kV柔性直流换流阀绝缘型式试验,该次试验的换流阀也是国内首次应用于海上风电项目的柔性直流换流阀。
(6)绝缘子避雷器检测技术
①特高压绝缘子、套管检测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具有1,100kV、±1,100kV绝缘子、套管的定型/型式试验能力,具有1,100kV、±1,100kV支柱绝缘子整柱弯曲、扭转、压缩等机械试验能力,具有直接施加直流电流检测直流套管温升的试验能力,具有特高压穿墙套管在不同安装角度下的弯曲试验能力,具有机电破坏负荷试验自动测试、测量及判定的试验系统。
②35kV及以下整只避雷器检测技术
公司具备国内避雷器检测领域最完整的各类冲击电流波形检测技术能力,尤其是实现了国内突破的2/20μs冲击电流试验技术。在整只避雷器检测技术领域,公司是国内唯一具备完整的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类避雷器冲击电流试验能力的检测机构,不仅在国内首先实现了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避雷器100kA大电流冲击的试验能力,同时具备10kA陡波冲击电流残压试验能力。通过该项技术已完成多项配网避雷器改革、交直流特高压试验工程的避雷器关键性能验证和型式试验。
③特高压避雷器或避雷器元件冲击电流检测技术
公司的该项技术,通过采用大容量振荡回路和发电机回路,可以不同工况波形为基础设计相应的试验方案,在超特高压避雷器或避雷器元件上施加持续时间为200ms以内的半波正弦电流,以验证其不同性能。
(7)电力电容器检测技术
①电容器试验综合检测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采用无功互补技术,可使超前无功与滞后无功大小相等、使无功达到平衡、对外部不呈现无功,从而实现在电源容量最小需求下进行大容量试验检测的功能。另外采用电力电子技术,实现谐波源可同时发出12种以内任意组合的合成谐波,实现电力电容器噪声检测能力。该试验系统综合检测能力达到24kV/1.2Mvar、谐波35kV/600A/2~50次、耦合类产品高压能力达1,000kV,综合参数水平为国内最高及覆盖试品类型最广。
②柔直用直流支撑电容器检测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以传统电容器产品检测经验为基础,结合实际应用工况,采用了桥式双电源叠加技术,可使试品同时承受交流电流应力和直流电压应力,可满足破坏试验的要求。采用无功互补技术、短路放电自动测试系统,具备支撑电容器全部性能试验能力,且能够提升检测效率。具体包括交直流叠加试验、短路放电试验、老化试验、谐振频率测量、电容值及介损值测量、局部放电试验等检测项目。公司该项技术具备交流电流3,000A、直流电压10kV、谐波频率50~600Hz测试能力,放电试验能力可达1,200kA峰值,可满足高达15mF直流支撑电容器产品的试验需求,技术水平及能力达到国内最高。
(8)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核心技术
①真空开断关键技术
公司的该项技术具备126kV及以下真空断路器和真空灭弧室的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其中自主研发的TD40.5/2000-50真空灭弧室,额定电压40.5kV,额定短路开断电流达到50kA,最大直流分量78%,最短燃弧时间小于2ms,实现了大开断电流、高直流分段的突破。公司该项技术主要应用于输配电领域全参数序列的真空断路器、真空断路器成套设备、机械式直流断路器、快速真空断路器等环保电气设备产品,具有参数水平高、可靠性高、适用广泛、环境效益好等特点,能够满足“低碳”条件下电气设备的开断、绝缘和温升性能指标,可有力支撑真空开断技术在环保型中、高压开关设备的产品系列化应用。
②气体开断关键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采用数字化和可视化设计手段,依托公司大容量、高电压、电寿命等专项实验资源,其中气体开断技术的SF6开断技术成果涵盖了550kV及以下电压范围,具有参数水平高、可靠性高、经济效益高、操作功小等技术特点,能够满足输配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开断、绝缘和温升性能要求,有力支撑气体开断技术在中、高压开关设备的产品系列化应用。
③高压开关设备全寿命周期可靠性评估和管理技术
公司该项技术通过对高压开关设备包括设计、生产、实验、运行等全寿命周期数据的分析,从多维度数据分析并结合可靠性分析方法建立了高压开关设备整体状态评估模型,可实现对开关设备整体状态的准确评估。公司该项技术自2009年开展以来,已与国网、南网开展过多项可靠性相关项目合作,顺利完成工信部和国家863重点项目。该项技术建立的评估模型作为项目成果于2017年嵌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城市电网状态评估系统”使用,实时状态评估及故障预测覆盖率达100%,断路器评价准确率91.23%、GIS准确率为
93.11%。
(9)电气设备制造行业智能化工程成套技术
公司是国内输变电装备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支撑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的单位,具备信息化总体规划能力、信息化应用技术标准制订及评价能力、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标准及关键技术研究、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能力及两化融合服务咨询能力。公司该项技术参照智能工厂体系架构模型,结合电气设备企业特点规划智能工厂的整体架构,研究并编制了面向电气设备制造行业的技术应用和智能工厂建设统一规范,为智能工厂建设落地提供了标准指导。公司该项技术参与的“中低压输配电装备智能化工厂”项目曾入选“2018中国智能制造十大科技进展”、“2018年度最具影响力工程项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2018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参与的“机床基础传动部件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曾入选“陕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对核心技术展开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提升,获得发明专利2个、实用新型专利4个、软件著作权2个。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05 | 立式烧结溶渗技术及制备自力型CuW/CrCu整体电触头的研究与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07 | 750kV交流输变电关键技术研究、设备研制及工程应用 | 一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08 | 智能电器理论、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09 | 超特高压大容量开关试验技术开发及实验室建设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1 |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成套设计自主化技术开发与工程实践 | 一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2 | 特高压交直流输电关键技术、成套设备及工程应用 | 特等奖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8 | 输电等级单断口真空断路器关键技术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对核心技术展开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提升,获得发明专利2个、实用新型专利4个、软件著作权2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2 | 230 | 131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4 | 218 | 148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1 | 2 | 44 | 44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4 | 8 | 492 | 323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944.30 | 2,508.60 | -22.4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944.30 | 2,508.60 | -22.4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01 | 10.25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压交流断路器》国家标准修订 | 15.00 | 13.35 | 40.65 | 项目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预计年底提交年会审查 | 项目拟通过研究借鉴国际标准IEC 62271-100的技术内容,完成对GB/T1984标准的修订,形成符合当前国内高压交流断路器技术的国家标准 | 拟达到行业领先 | 作为高压交流断路器最重要的国家标准,GB/T1984未来将应用在高压交流断路器的研发、生产、设计、试验、应用等环节,应用前景良好 |
2 | 气体电弧特性测试的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平台建设 | 1,395.00 | 64.33 | 736.80 | 项目已完成气体电弧特性测试的试验平台搭建;正在开展气体电弧关键参数测试方法研究,进行合成试验回路与光学测试平台匹配方案设计与研究,开展气体压力、电弧形态等电弧宏观和微观参数测试。目前形成试验装置设计图纸1套、样机1台,申请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1件、论文投稿5篇 | 项目属于基础技术研究,可为攻克环境友好型气体的开断技术难题创立基础测试研究平台,提升高端电气装备研发效率,对于全球的环境改善具有积极作用 | 拟达到国际领先 | 可新增试验业务;为用户提供灭弧室电弧特性辅助测量、产品设计辅助改进及研究性试验的综合性检测服务,提高产品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应用前景良好 |
3 | 高电压、大电流量值溯源体系提升及完善 | 1,111.90 | 11.35 | 57.50 | 项目已经完成溯源技术方案的研究和确定,目前正进行验证试验,已申请1篇实用新型专利、编制了行业和陕西地方3项校准规范、发表论文3篇 | 拟通过2,000kV交流电压量值溯源技术、2,500kV直流电压量值溯源技术、1,200kV冲击电压工作标准的研制及量值溯源技术、600kA工频暂态短路大电流量 | 拟达到国内领先 | 计量保障服务融入产品的设计、研制、试验、生产、使用全过程所有环节,实施全方位的计量保障和计量控制,使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保证测量结果的可信度,应用前景良好 |
值溯源技术的研究以及10kA高准确度直流大电流校准系统的建立及量值溯源技术的研究,建立工频高电压计量标准体系等,进一步完善公司计量设备的校准能力 | ||||||||
4 | 中压直流断路器研制及试验能力建设 | 241.00 | 23.54 | 184.06 | 项目已经完成中压直流断路器方案设计、容量试验平台搭建;完成产品试制和调试、试验回路初步调试;完成温升和绝缘试验;目前正在进行开断和机械试验。已经受理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 | 拟通过对直流输配电发展现状的研究,搭建中压直流断路器技术研究和试验检测能力平台 | 拟达到国内领先 | 可应用于柔性直流配电网,高精尖工业产业园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
5 | 电流互感器内部电弧故障试验方法及监测能力提升技术研究 | 480.00 | 1.52 | 22.49 | 项目已完成收集国网近年来电流互感器现场运行故障报告,并对故障电流和故障位置进行分析;根据既往电流互感器运行事故的故障位置,确定了试验互感器样机三个埋弧位置;分析各个埋弧位置对应的事故类型和事故严重程度,对多台倒立式油浸电流互感器、正立式油浸式电流互感器完成了故障点埋弧工作,并完成了内部电弧故障试验。总结试验过程,编写了油浸式电流互感器内部电弧试验的行业团标。目前正在进行油浸式电流互感器内部电弧试验时内部压力监控方法研究总结分析工作,同时确定气体 | 优化内部电弧故障试验方法,提出样机防爆能力的提升措施并进行样机完善,开展进一步的内部电弧故障试验验证,最终形成成熟、可靠的电流互感器内部电弧故障试验方法 | 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可形成一系列对于电力电流互感器产品有效且可行的内部电弧故障试验方法,可应用于国网、南网、发电集团等企业用户产品的入网检测之中,应用前景良好。 |
电流互感器内部电弧试验引弧方案和试验样机。 | ||||||||
6 | 柔性直流输电用干式直流电容器性能参数及系统试验技术研究 | 186.40 | 25.63 | 42.76 | 已完成电容器阀组级工况验证平台运行参数研究和试验回路设计,已完成验证平台对拖试验装置制造。已完成验证平台对拖试验回路的安装调试。已完成验证平台的带电运行,已申请发明专利1件,软件著作权1件。 | 提出面向换流阀用干式直流电容器的多参数评价体系和系统试验技术,为今后产品标准的制修订提供依据,并为后续电容器的可靠性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 拟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面向柔性直流输电用干式直流电容器的生产企业和用户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提出电容器的系统试验技术和多参数评价体系,开展换流阀工况下电容器性能系统测试,验证换流阀工况下电容器的可靠性,应用前景良好 |
7 | 高压大容量发电机快速断路器关键技术 | 2,490.00 | 2.96 | 2.96 | 完成样机总体方案;完成了样机结构强度、截面通流能力、电动力耐受能力等的仿真校核;开展了一轮自然冷却和强迫风冷的温升摸底试验,完成了温升模型的校正,散热结构的改进;完成试验方案内部评审、优化,完成四机并联试验回路图纸设计;正在进行210kA样机加工。 | 环保型发电机快速断路器系列样机,拟解决我国大容量发电机断路器长期以来卡脖子难题 | 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大容量发电机断路器(简称GCB)可满足百万千瓦机组正常运行和控制保护使用,应用前景广阔。 |
8 | 252千伏大容量真空开断型全封闭组合电器关键技术 | 1,410.00 | 0.09 | 0.09 | 已完成252kV GIS用罐式真空断路器方案设计。 | 拟将研制出单断口真空断路器样机,为国家项目最终实现国际首台套单断口真空断路器样机提供技术支撑 | 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巩固我国在全球真空开关领域的引领地位,结合多断口串并联技术,将为超特高压环境友好型电力开关设备的开发奠定基础,为绿色电网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应用前景良好。 |
合计 | / | 7,329.30 | 142.77 | 1,087.31 | / | / | / | / |
注:上述预计总投资规模系项目立项时预计的总投资额,包含设备购置费、材料费、会议差旅费等,不含人工费用,人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期投入金额和累计投入金额为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情况,包括人工费用、设备折旧费、材料费等。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6 | 8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87 | 12.7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230.56 | 1,288.09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4.31 | 15.7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4 | 51.16 |
本科 | 38 | 44.19 |
大专及以下 | 4 | 4.65 |
合计 | 86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5 | 5.81 |
31岁至40岁 | 29 | 33.72 |
41岁至50岁 | 26 | 30.23 |
51岁及以上 | 26 | 30.23 |
合计 | 86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领先的品牌认可度
公司拥有雄厚的科研能力,现有国家高压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绝缘子避雷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力电容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及国家变压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5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建有国家能源输配电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输变电设备)、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机械工业高压输变电成套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高压输配电设备)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技术)直流系统主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分基地等7个国家各部委批准建设或授权认定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是13个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和12个国家标委会、2个行业标委会秘书处挂靠单位,是国家电气设备领域重要的应用型研究机构和技术创新平台。
2.高效的研发团队
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建立了多层次、多结构、梯队合理的人才队伍,不断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继续加深传统技术领域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围绕新业务领域、新技术领域加快技术人才培养的同时,积极引进相关技术专业领军人物或者学术带头人,形成不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同时,通过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培训,加强业务锻炼,打造高级项目管理师,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专业、管理更具效率。通过采用“重点项目奖励激励”、“揭榜挂
帅”、股权激励等方式,加大科研人员奖励投入,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核心团队实施股权激励,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3.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
公司研发管理以技术发展为指引,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绩效管理为基础,对研发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与规划、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技术政策研究、创新体系建设、重大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奖励等重大决策工作提出决策建议。同时实行由科技信息支撑、项目征集、立项申请、项目审批、研发过程、鉴定验收的研发流程管理模式,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创新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公司已建立科技重大项目和技术咨询项目跨部门合作的运作机制,按项目的重大程度和规模成立科研项目组,完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全流程的体系化管理和考核制度。通过组织协调开展新技术项目研究、重点及重大项目研究,提供专业的检测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方面,积极搭建技术论坛、组织参与重点项目的国内、国际交流活动。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科技项目管理手段,引进新的信息管理手段,采用软件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率,推动项目执行率。
4.突出的创新能力
公司通过长期的行业技术积累,已形成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研究与验证技术、高电压大电流计量技术、高压开关检测技术、绕组类设备检测技术、特高压及以下直流输电换流阀检测技术、绝缘子避雷器检测技术、电力电容器检测技术、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核心技术、电气设备制造行业智能化工程成套技术等9大项主要核心技术,并已实现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技术均已在公司大批量生产服务中得到运用。基于自身积极研发创新、对产业链的深度理解、规模化市场应用的持续反馈、国内外行业标准组织的深度参与,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核心技术持续升级完善,形成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地位、符合本土化需求的核心技术能力,为公司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及品牌效应,奠定了公司在电气设备检测领域中的市场地位。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控股股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公司党委决定和董事会决议,做强主业,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与水平,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各项任务目标均圆满完成。公司在2022年度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专项评估中获得“标杆”评级,依托公司筹建的“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
一是深化国企改革见实效。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成功上市,标志着公司经营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注入了新的动力,掀开了公司发展史崭新的一页。按照“2023-2025年科改示范行动方案及台账”要求开展改革工作,2023年工作内容已完成43%,同时参照“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对改革方案和台账进行优化提升,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工作。
二是巩固优势扬长补短,全面提升检测质效。
公司充分利用西安检测基地资源优势,开展低频输电设备、250kA大容量发电机出口断路器相关试验技术研究和试验能力建设、800kV/80kA试验能力建设等,进一步提升基础性研究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在产业政策、营商环境、配套能力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市场优势,在常州开展直流GIS长期带电、10kV/35kV 7.5MW(风光)储能设备电性能测试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沈变院现有资源和设备条件,提升变压器短路试验能力,建设高低温气候试验室,拓展新领域业务,加速融合及转型升级,持续增强试验检测服务能力。在青岛开展海洋电气设备及电力电子新能源领域相关业务。公司进一步统筹四地检测资源,强化四地联动,发挥协同效应;同时优化高压电器产品准备调试阶段布局及流程,建立中压产品服务跟踪模式,提高试验检测效率。
三是产学研用合作,开展技术攻关。
紧跟国家“双碳”发展战略,加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关键技术研究,充分利用面向输变电设备行业的技术中心及检测中心优势,积极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利物浦大学等高校、制造企业开展“气体电弧特性测试的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平台建设”“智能输配电装备数据分析技术研究与应用”“输变电设备碳足迹评价体系研究”等项目。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创办《RenewableEnergy System and Equipment》,期刊将于2024年正式上线出版,旨在瞄准全球能源安全,为新能源系统与装备的前沿成果和最新技术提供展示和交流平台。
四是党建引领,强化业务融合。
2023年西高院党委依托上级党委“强创新、提质效、建一流”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红色赋能”四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工会协同、团委跟进、纪委监督的大党建合力,形成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在生产经营、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中齐抓共管,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并肩奋进的良好局面。实现公司党建工作“点上有突破、面上有创新、整体上台阶”,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品牌和公信力受到不利事件影响的风险
品牌和公信力是检测机构凭借优质的服务,经过市场长期考验和积累逐渐形成的,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于电气设备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对整个电网系统安全运转具有重要影响,一般未经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机构检测验证合格的产品,难以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因此品牌和公信力是获取业务订单的重要原因。对于公司来说,一旦发生质量控制不当等不利事件,公司品牌及公信力将受损,不仅会造成业务量的下降,还可能存在业务资质被暂停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市场竞争风险
在我国电气设备检测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随着国家对检测行业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不断有新的检测机构进入该行业,国内其他主要实验室加大投资建设,其试验能力和经验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积累提升,技术差距逐渐缩小。客户对价格成本控制要求越来越高,检测市场价格竞争加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三)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检验检测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业务开展与专业技术人才的经验丰富程度紧密相关。技术人员不但需要掌握专业的检测技术及手段,还要对检测对象的标准、技术性能和发展趋势等具有广泛深入的理解。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行业对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行业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难以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或出现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同比增长13.35%;实现利润总额9,172.72万元,同比增长52.21%,实现净利润8,105.69万元,同比增长56.1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7,312,590.06 | 244,648,049.87 | 13.35 |
营业成本 | 145,168,829.95 | 123,892,280.32 | 17.17 |
销售费用 | 5,163,089.07 | 4,192,827.12 | 23.14 |
管理费用 | 37,711,180.59 | 36,602,308.92 | 3.03 |
财务费用 | -1,880,533.56 | -3,246,484.3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9,443,041.31 | 25,085,989.66 | -22.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346,988.40 | 108,595,122.52 | 30.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955,740.17 | -83,644,265.5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5,486,691.41 | -13,286,888.82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回的现金增长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42,151,396.86 | 37.54 | 286,273,457.22 | 12.70 | 333.90 | 主要系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应收票据 | 17,029,068.40 | 0.51 | 33,886,894.40 | 1.50 | -49.75 | 主要系上期的应收票据本期到期结算及本期收取的票据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823,037.15 | 0.02 | 6,663,530.92 | 0.30 | -87.65 | 主要系本期收回前期计提的存款利息,应收利息大幅减少,同时收回部分应收暂付款和押金保证金 |
其他流动资产 | 6,582,064.29 | 0.20 | 17,267,587.53 | 0.77 | -61.88 | 主要系本期收到退回的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费减少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792,858.20 | 0.87 | 16,879,602.80 | 0.75 | 70.58 | 主要系本期按合同预付的资产购置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18,561.93 | 4.81 | 4,671,298.84 | 1.16 | 287.87 | 主要系本期存在计提但于年终才进行发放的奖金 |
其他应付款 | 4,367,401.15 | 1.16 | 1,894,687.67 | 0.47 | 130.51 | 主要系代收代付款项和计提尚未使用的党建经费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3,697,604.29 | 33,652,732.59 | 增加0.13个百分点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检验检测服务 | 新设 | 51,000,000.00 | 50.00%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 | 44,871.7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51,000,000.00 | / | / | / | 44,871.70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或有对价 | - | 398,267.15 | - | - | - | 398,267.15 | - | - |
合计 | - | 398,267.15 | - | - | - | 398,267.15 | - | -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西高院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合营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常州公司及沈变院,1家合营公司为青岛公司。
(一)控股子公司
1.常州公司
常州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常州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4,5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4,5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20日 |
经营范围 | 电气产品及其材料的检验检测、监造、认证、计量、中试和咨询服务;试验专用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高压电器设备的检验检测、认证和咨询服务 |
在西高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 系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从事高压电器设备的检验检测业务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西高院持股100.00% |
常州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3年上半年 | 17,215 | 10,062 | 2,356 | 481 |
2.沈变院
沈变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9,180万元 |
实收资本 | 9,18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2年2月7日 |
经营范围 | 变压器产品检验及技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自有房屋、设备租赁,杂志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标准信息服务;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咨询服务;标准化战略咨询服务;标准实验验证、标准符合性测试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变压器类产品检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与配套产品生产 |
在西高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 系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专业从事变压器检验检测业务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西高院持股100.00% |
沈变院2023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3年上半年 | 17,500 | 15,217 | 3,880 | 765 |
(二)合营企业
1.青岛公司
青岛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2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2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28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设计服务;标准化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海洋电气设备及电力电子新能源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检验检测技术开发与咨询及标准制修订等业务 |
在西高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 侧重海洋电气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系公司在新产品领域上的布局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西高院持股50.00%;青岛海检持股50.00% |
青岛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3年上半年 | 17,045 | 6,740 | 1,871 | 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2/9 | 无 | 无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4/14 | 无 | 无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5/15 | 无 | 无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6/12 | 无 | 无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四次股东大会均在上市之前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无需在相关网站披露。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雷明 | 董事 | 离任 |
李红军 | 董事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9日,经西高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因股东中国西电不再提名雷明为西高院董事,提名李红军为西高院董事候选人,雷明不再担任西高院董事,选举李红军担任西高院董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认定依据为:(1)拥有公司主营业务匹配的深厚资质背景、在研发、试验检测及标准等相关领域拥有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经历,在所在专业领域内受到行业及客户高度认可;(2)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标准的起草者,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主要知识产权形成、研发技术体系建立及主要技术标准制定具有关键作用和突出贡献;
(3)在公司研发、试验检测及标准相关业务重要岗位任职。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为智测壹号、智测贰号、智测叁号、西安慧检。
智测壹号为本公司的直接员工持股平台,截至2023年6月30日,直接持有公司1.39%的股份。智测贰号、智测叁号、西安慧检为本公司的间接员工持股平台。智测贰号、智测叁号、西安慧检分别持有智测壹号47.1426%、52.8372%、0.0202%的份额。本公司持股员工通过智测壹号、智测贰号、智测叁号、西安慧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平台 | 设立时间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股东构成 | 持股方式 |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
智测壹号 | 2021.10 | 西安慧检 | 智测贰号、智测叁号 | 直接持股 | 1.39% |
智测贰号 | 2021.10 | 西安慧检 | 张文兵、危鹏等共34名持股员工 | 通过智测壹号间接持股 | 0.6552% |
智测叁号 | 2021.10 | 西安慧检 | 王辉、李刚等共35名持股员工 | 通过智测壹号间接持股 | 0.7344% |
西安慧检 | 2021.10 | - | 张文兵、李刚、王辉 | 通过智测壹号间接持股 | 0.0003% |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9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公司在日常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和危险废弃物。废水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并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各项污染排放均符合标准;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在建项目。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生产方面,公司积极优化研发、生产等工艺流程,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减少原辅料浪费;办公方面,公司倡导员工节约使用电能、水资源,建设良好节能降碳的公司文化氛围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节能减排制度开展节能活动:生产方面,公司积极优化研发、生产等工艺流程,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减少原辅料浪费;办公方面,公司倡导员工节约使用电能、水资源,建设良好节能降碳的公司文化氛围。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消费帮扶是中央企业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企业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公司积极担当央企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央企消费帮扶合力,深化精准帮扶举措,把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号召广大职工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参加上级组织的消费帮扶活动。先后两次购买定点帮扶地区麟游县的土鸡肉等农特产品,购买金额累计超过10万元,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消费帮扶。同时,关心乡村儿童健康成长,西高院团委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将西高院职工捐赠的衣物、玩具、书本打包成“爱心盲盒”,送往宝鸡麟游县两亭镇天堂小学,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西电 | 详见注1 | 详见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中国电气装备 | 详见注2 | 详见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电投资、平高集团 | 详见注3 | 详见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丰瀛安创、三峡建工 | 详见注4 | 详见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科改策源 | 详见注5 | 详见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智测壹号 | 详见注6 | 详见注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沈雨菲 | 详见注7 | 详见注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王辉 | 详见注8 | 详见注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张文兵 | 详见注9 | 详见注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刚 | 详见注10 | 详见注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黄实 | 详见注11 | 详见注1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西电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2 | 详见注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电气装备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3 | 详见注13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丰瀛安创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4 | 详见注1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三峡建工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5 | 详见注1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科改策源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6 | 详见注1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辉、张文兵、黄实、李刚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7 | 详见注1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沈雨菲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8 | 详见注1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19 | 详见注1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20 | 详见注2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西电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21 | 详见注2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22 | 详见注2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注23 | 详见注23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西电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注24 | 详见注2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电气装备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注25 | 详见注2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注26 | 详见注2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西电 | 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注27 | 详见注2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电气装备 | 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注28 | 详见注2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29 | 详见注2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西电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30 | 详见注3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电气装备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31 | 详见注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32 | 详见注3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注33 | 详见注33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西电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注34 | 详见注3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注35 | 详见注3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西高院 | 详见注36 | 详见注3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西电 | 详见注37 | 详见注3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电气装备 | 详见注38 | 详见注3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西高院 | 详见注39 | 详见注3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西电 | 详见注40 | 详见注4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西电集团 | 详见注41 | 详见注4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电气装备 | 详见注42 | 详见注4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43 | 详见注43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西电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44 | 详见注4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电气装备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45 | 详见注4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46 | 详见注4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47 | 详见注4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西电、三峡建工、科改策源、中电投资、平高集团、智测壹号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48 | 详见注4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丰瀛安创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49 | 详见注4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50 | 详见注5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高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51 | 详见注5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中国西电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规
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不存在、重大差异。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注2:中国电气装备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注3:中电投资、平高集团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注4:丰瀛安创、三峡建工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本企业自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本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3)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5:科改策源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如发行人本次科创板上市申报日期不晚于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登记之日(2021年11月23日)起12个月,则本企业自取得发行人股票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6:智测壹号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企业自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7:沈雨菲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计算),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本人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8:王辉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本人通过西安智测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慧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0个月内、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
注9:张文兵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本人通过西安智测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慧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0个月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每年可减持的股份数量以本条中较少的为准)(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
注10:李刚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本人通过西安智测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慧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0个月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每年可减持的股份数量以本条中较少的为准)(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
注11:黄实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本人通过西安智测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60个月内且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4)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注12:中国西电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公司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3)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公司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本公司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5)如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6)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系因监管规则变化而重新出具,本承诺取代本公司此前出具的关于减持意向的任何承诺或其他相关文件,且本承诺为本公司就股份减持作出的唯一和全部文件。
注13:中国电气装备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公司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3)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公司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本公司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5)如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系因监管规则变化而重新出具,本承诺取代本公司此前出具的关于减持意向的任何承诺或其他相关文件,且本承诺为本公司就股份减持作出的唯一和全部文件。注14:丰瀛安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企业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3)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企业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成本价格,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成本价格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企业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5)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6)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届时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7)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本承诺系因监管规则变化而重新出具,本承诺取代本企业此前出具的关于减持意向的任何承诺或其他相关文件,且本承诺为本企业就股份减持作出的唯一和全部文件。注15:三峡建工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公司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3)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如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本公司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6)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7)上述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减持股份的情形。注16:科改策源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企业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3)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如在本企业所持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和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的价格确定,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5)本企业减持股票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6)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届时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时,不受本条前述规定拘束。(7)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系因监管规则变化而重新出具,本承诺取代本企业此前出具的关于减持意向的任何承诺或其他相关文件,且本承诺为本企业就股份减持作出的唯一和全部文件。注17:王辉、张文兵、黄实、李刚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3)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4)如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交易所关于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注18:沈雨菲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3)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4)如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注19: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和程序;根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一)启动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时,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二)停止条件: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3.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根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规定,“公司应于满足实施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
现情况综合考虑顺序及时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一)公司回购股票。1、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 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发行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3、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4、在符合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以及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根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一)公司回购股票。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5、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0%,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1、控股股东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低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4、单次及/或连续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5、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6、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若公司控股股东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上一会计年度自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50%,则控股股东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1、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如有)及税后薪酬的20%,但单一会计年度用
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及税后薪酬总和的50%。4、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5、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3)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根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经协商应由相关主体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但相关主体未履行增持/回购义务以及无合法合理理由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未履行承诺 的相关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一)对公司的约束措施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 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二)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1、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公司有权扣留其下一年度与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应得现金分红。如下一年度其应得现金分红不足用于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后年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其应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等或控股股东采取相 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3、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三)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1、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分取红利(如有),公司将扣留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薪酬及现金红利,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3、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注20: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稳定股价的义务。(2)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注21:中国西电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发行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义务。(1)本公司将根据上述《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或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下一年度与履行增
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应得现金分红。如下一年度本公司应得现金分红不足用于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后年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本公司应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等或本公司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3)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相关主体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承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注22: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义务。(2)本人将根据上述《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或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3)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本人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本人分取红利;公司有权扣留本人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薪酬及现金红利,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相关主体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承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注23: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3)约束措施。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注24:中国西电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极力督促发行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若有)。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注25:中国电气装备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极力督促发行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若有)。(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注2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7:中国西电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8:中国电气装备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1)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未来,公司计划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的技术先进性,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发掘自身的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服务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进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管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尽快实施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将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预期。(3)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分红制度,进一步确定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和增加投资者合理投资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4)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抓住上市契机,建立起较高水平的企业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战略眼光,把握市场机遇,突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改善组织运营效率,完善内控系统,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成本费用控制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5)其他方式。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此外,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注30:中国西电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发行人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发行人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注31:中国电气装备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发行人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发行人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注3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考核和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5)如果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3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34:中国西电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上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时,本公司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35: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或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36:关于避免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2、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确保本次分拆后,本公司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4、上述承诺自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注37:中国西电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控制的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存在少量电气设备检验检测业务,本公司确保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将维持现有的业务模式、规模等不变,未来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收入/毛利占西高院收入/毛利的比例始终不高于30%,不谋求西高院的客户及市场。未来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需要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放弃或处置电气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确保该等公司予以全力配合。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确保本次分拆后,本公司与西高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3、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西高院,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西高院。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5、上述承诺自西高院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38:中国电气装备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设立的国有全资公司,下辖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瑞恒驰电气装备有限公司、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等公司。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控制的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及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电气设备检验检测相关业务,与西高院主营业务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形,该等公司的业务情况详见本公司出具的《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关于下属企业从事电气设备检验检测相关业务的情况说明》。3、本公司确保上述公司与西高院独立经营、独立考核,不存在人员、财务混同、资产共用的情形,且各自独立获取业务,不存在共用销售/采购渠道的情形。上述公司与西高院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也不存在对西高院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4、本公司承诺未来上述公司的相关业务收入/毛利合计占西高院相应业务收入/毛利的比例始终不高于30%,且不谋求西高院的客户及市场。未来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需要上述公司放弃或处置电气设备检验检测相关业务,或需要西高院对相关业务、资产等进行整合收购,本公司确保该等公司予以全力配合。5、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确保西高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6、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西高院,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西高院。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8、上述承诺自西高院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同时,中国电气装备在中国西电的收购报告书中已出具承诺:“1、对于本次整合前或因本次整合新产生的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五年内,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资产划转/出售、业务合并、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相关资产及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消除前,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中国电气装备做出进一步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控制的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高压所’)、中国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电工仪器仪表’)存在电气设备及电工仪表第三方检验检测相关业务,存在与西高院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9月经国务院国资委‘2021年第2号’批准设立。设立至今,本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积极规划内部整合方案,并及时向市场作出了解决同业竞争的公开承诺。考虑到检验检测业务板块与整体整合方案的匹配性及可操作性,本公司承诺,自内部整合方案获得国资监管机构同意批复起一年内,将优先、积极推动西高院以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河南高压所控制权、整合电工仪器仪表检验检测相关竞争业务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消除西高院与上述主体之间的同业竞争。在与河南高压所、电工仪器仪表的同业竞争情形消除前,各主体将按照本公司此前出具的相关承诺进行独立经营管理,确保不出现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出现对西高院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注3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保证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将实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制度。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本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避免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6、上述承诺自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注40:中国西电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西高院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西高院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西高院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西高院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西高院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西高院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西高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与西高院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西高院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西高院或其下属子公司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西高院及西高院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西高院及西高院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西高院;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西高院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西高院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6、上述承诺自西高院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注41:西电集团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一、本公司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二、本公司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四、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五、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六、承诺杜绝一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七、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八、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42:中国电气装备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一、本公司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二、本公司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四、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五、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六、承诺杜绝一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七、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八、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43: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注44:中国西电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3)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45:中国电气装备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3)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注46: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4)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注4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公司作出的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3)如非因不可抗力(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本公司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6)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7)本公司将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8)本公司将不批准未履行承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9)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注48:中国西电、三峡建工、科改策源、中电投资、平高集团、智测壹号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公司/本企业作出的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本公司/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本企业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6)本公司/本企业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注49:丰瀛安创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公司/本企业作出的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本企业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5)本公司/本企业作出的或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或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注50: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公司作出的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6)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注51: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人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主动要求离职,并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8)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中国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所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下关联方及合营、联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检测服务 | 由市场价格决定,有关期间内本公司销售给关联企业服务价格未显著高于或低于本公司正常售价 | 市场价 | 45,535,331.33 | 17.29 |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 45,535,331.33 | |
中国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所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下关联方及合营、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动能费 | 由市场价格决定,有关期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的价格与非关联方的市价相一致。 | 市场价 | 122,156.73 | 0.20 |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 122,156.73 | |
中国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所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下关联方及合营、联营企业 | 接受劳务 | 技术外协 | 由市场价格决定,有关期间公司向关联方接受劳务的价格与非关联方的市价相一致。 | 市场价 | 2,425,594.69 | 3.90 | 以市场价为基础定期结算 | 2,425,594.69 |
中国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所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下关联方及合营、联营企业 | 利息收入 | 利息收入 | 按中国人民银行厘定的相关水平决定 | 协议价 | 2,180,061.99 | 87.63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2,180,061.99 | |
中国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所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下关联方及合营、联营企业 | 资产租赁 | 房屋、土地等 | 由市场价格决定,有关期间公司向关联方租赁资产的价格与非关联方的市价相一致。 | 协议价 | 1,965,849.90 | 93.53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1,965,849.90 | |
中国西电集团、中国电气装备、所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下关联方及合营、联营企业 | 资产出租 | 房屋、设备等 | 由市场价格决定,有关期间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的价格与非关联方的市价相一致。 | 协议价 | 563,042.56 | 97.30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563,042.56 | |
合计 | / | / | 52,792,037.20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不适用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款限额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无 | 0.35%-1.55% | 254,331,864.17 | 878,932,147.58 | 995,217,545.55 | 138,046,466.20 |
合计 | / | / | / | 254,331,864.17 | 878,932,147.58 | 995,217,545.55 | 138,046,466.20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1,120,691,316.72 | 1,059,783,003.79 | 910,000,000.00 | 910,000,000.00 | 80,000,000.00 | 8.79 | 80,000,000.00 | 8.7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明具体情况 | |||||||||||||||||
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否 | 68,345,000.00 | 68,345,000.00 | 0 | 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否 | 89,752,500.00 | 89,752,500.00 | 0 | 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否 | 206,442,900.00 | 206,442,900.00 | 0 | 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否 | 79,050,000.00 | 79,050,000.00 | 0 | 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否 | 157,191,000.00 | 157,191,000.00 | 0 | 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否 | 42,700,500.00 | 42,700,500.00 | 0 | 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3日 | 否 | 266,518,100.00 | 266,518,100.00 | 80,000,000.00 | 30.02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7,434,599 | 100.0000 | 7,750,388 | -2,444,800 | 5,305,588 | 242,740,187 | 76.6759 | ||
1、国家持股 | 0.0000 | 0.0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1,886,793 | 72.3933 | 3,179,893 | -2,444,800 | 735,093 | 172,621,886 | 54.527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5,547,806 | 27.6067 | 4,562,259 | 4,562,259 | 70,110,065 | 22.146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5,547,806 | 27.6067 | 4,547,880 | 4,547,880 | 70,095,686 | 22.141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379 | 14,379 | 14,379 | 0.0045 | |||||
4、外资持股 | 8,236 | 8,236 | 8,236 | 0.0026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8,236 | 8,236 | 8,236 | 0.0026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1,394,479 | 2,444,800 | 73,839,279 | 73,839,279 | 23.324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37,434,599 | 100.0000 | 79,144,867 | 79,144,867 | 316,579,466 | 100.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16,579,46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高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3,165,795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股份2,444,800股,出借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40,680,000 | 140,68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06-19 |
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46,893,333 | 46,893,33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12-19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16,620,422 | 16,620,42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12-19 |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4,246,076 | 14,246,07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12-19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9,837,679 | 9,837,67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06-19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4,748,692 | 4,748,69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06-19 |
西安智测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4,408,397 | 4,408,39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12-19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0 | 0 | 3,165,795 | 3,165,795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5-06-19 |
网下配售对象 | 0 | 0 | 4,584,593 | 4,584,593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 | 2023-12-19 |
合计 | 0 | 0 | 245,184,987 | 245,184,987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69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宋迪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6,985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27,38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4,366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40,680,000 | 44.4375 | 140,680,000 | 140,680,000 | 无 | 国有法人 |
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6,893,333 | 14.8125 | 46,893,333 | 46,893,333 | 无 | 其他 |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6,620,422 | 5.2500 | 16,620,422 | 16,620,422 | 无 | 国有法人 | ||||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246,076 | 4.5000 | 14,246,076 | 14,246,076 | 无 | 其他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9,837,679 | 3.1075 | 9,837,679 | 9,837,679 | 无 | 国有法人 |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4,748,692 | 1.5000 | 4,748,692 | 4,748,692 | 无 | 国有法人 | ||||
西安智测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08,397 | 1.3925 | 4,408,397 | 4,408,397 | 质押 | 2,004,771 | 其他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918,695 | 918,695 | 0.2902 | 720,995 | 3,165,795 | 无 | 国有法人 | |||
宋迪伟 | 914,366 | 914,366 | 0.2888 | 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49,477 | 649,477 | 0.2052 | 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宋迪伟 | 914,366 | 人民币普通股 | 914,366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49,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49,477 | |||||||
陈湧彬 | 603,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603,111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4,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705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1,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581,641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3,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543,538 | |||||||
姚万宇 | 521,561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561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0,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973 | |||||||
田峥 | 481,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1,599 | |||||||
邵建平 | 393,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52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国西电、中电投资、平高集团均由中国电气装备控股,由国资委实际控制;三峡建工亦由国资委实际控制;智测壹号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40,680,000 | 2026-06-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6,893,333 | 2024-12-19 | 0 | 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3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6,620,422 | 2024-12-19 | 0 | 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4 |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246,076 | 2024-12-19 | 0 | 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5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9,837,679 | 2026-06-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4,748,692 | 2026-06-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西安智测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08,397 | 2026-12-19 | 0 | 自取得之日起60个月 |
8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3,165,795 | 2025-06-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9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对象 | 4,584,593 | 2023-12-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国西电、中电投资、平高集团均由中国电气装备控股,由国资委实际控制;三峡建工亦由国资委实际控制;智测壹号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9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获得首次公开发行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42,151,396.86 | 286,273,457.2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7,029,068.40 | 33,886,894.40 | |
应收账款 | 59,436,138.81 | 57,699,052.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9,839,369.08 | 21,131,746.4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23,037.15 | 6,663,530.92 | |
其中:应收利息 | 146,555.56 | 4,635,540.38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6,696,945.59 | 79,218,866.22 | |
合同资产 | 759,145.00 | 757,625.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82,064.29 | 17,267,587.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3,317,165.18 | 502,898,760.6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861,467,713.89 | 687,047,010.79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697,604.29 | 33,652,732.5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34,065,278.87 | 871,960,668.03 | |
在建工程 | 1,997,431.32 | 2,627,199.7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062,011.27 | 9,407,051.02 | |
无形资产 | 100,906,414.00 | 104,171,247.9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4,076,449.39 | 24,402,443.88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87,864.42 | 1,809,801.3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792,858.20 | 16,879,602.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95,553,625.65 | 1,751,957,758.15 | |
资产总计 | 3,308,870,790.83 | 2,254,856,518.7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3,850,443.40 | 44,532,079.0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8,926,280.24 | 162,388,380.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18,561.93 | 4,671,298.84 | |
应交税费 | 4,687,893.02 | 5,089,620.49 | |
其他应付款 | 4,367,401.15 | 1,894,687.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08,054.97 | 6,933,631.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066,063.29 | 10,833,488.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0,024,698.00 | 236,343,186.6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179,428.00 | 6,702,057.92 | |
长期应付款 | 17,206,173.24 | 17,206,873.2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690,000.00 | 8,94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5,879,106.72 | 104,036,219.4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901,483.41 | 30,956,212.7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6,856,191.37 | 167,841,363.30 | |
负债合计 | 376,880,889.37 | 404,184,549.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6,579,466.00 | 237,434,59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89,803,394.01 | 1,509,165,257.2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0,000.00 | 8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15,802.63 | 14,915,802.6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0,961,238.82 | 89,076,310.0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31,989,901.46 | 1,850,671,968.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31,989,901.46 | 1,850,671,968.8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08,870,790.83 | 2,254,856,518.77 |
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95,093,663.11 | 257,988,711.6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980,537.40 | 38,473,894.40 | |
应收账款 | 50,833,393.26 | 50,600,309.6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925,092.96 | 18,657,006.91 | |
其他应收款 | 595,217.23 | 5,228,489.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146,555.56 | 4,635,540.38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4,677,223.48 | 77,008,968.3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13,461.66 | 14,824,770.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47,118,589.10 | 462,782,151.3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861,467,713.89 | 687,047,010.79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0,580,643.33 | 420,535,771.6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63,091,576.23 | 486,878,854.98 | |
在建工程 | 998,056.39 | 1,764,692.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062,011.27 | 9,407,051.02 | |
无形资产 | 54,125,366.29 | 56,081,908.8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6,328.09 | 1,029,302.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879,583.20 | 16,198,54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37,971,278.69 | 1,678,943,138.12 | |
资产总计 | 3,185,089,867.79 | 2,141,725,289.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8,461,272.08 | 33,587,922.5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2,615,499.17 | 142,189,521.1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410,000.00 | 3,258,531.00 | |
应交税费 | 3,410,090.96 | 3,884,416.17 | |
其他应付款 | 3,804,643.76 | 1,432,093.6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08,054.97 | 3,133,631.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29,351.44 | 9,621,557.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338,912.38 | 197,107,673.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179,428.00 | 6,702,057.9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690,000.00 | 8,94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0,682,422.32 | 77,704,867.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59,418.16 | 7,031,355.6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911,268.48 | 100,378,281.14 | |
负债合计 | 270,250,180.86 | 297,485,954.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6,579,466.00 | 237,434,59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38,204,846.72 | 1,457,566,709.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0,000.00 | 8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15,802.63 | 14,915,802.63 | |
未分配利润 | 145,409,571.58 | 134,242,223.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14,839,686.93 | 1,844,239,335.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85,089,867.79 | 2,141,725,289.44 |
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7,312,590.06 | 244,648,049.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277,312,590.06 | 244,648,049.8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0,833,937.54 | 191,831,541.34 | |
其中:营业成本 | 145,168,829.95 | 123,892,280.3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228,330.18 | 5,304,619.69 | |
销售费用 | 5,163,089.07 | 4,192,827.12 | |
管理费用 | 37,711,180.59 | 36,602,308.92 | |
研发费用 | 19,443,041.31 | 25,085,989.66 | |
财务费用 | -1,880,533.56 | -3,246,484.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6,700.00 | 149,626.68 | |
利息收入 | 2,487,779.07 | 3,924,255.76 |
加:其他收益 | 11,125,077.19 | 11,926,661.6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81,130.36 | 5,626,641.2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871.70 | -1,601,546.9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8,267.15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44,808.46 | -1,478,459.7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3,075.71 | -603,278.2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214,859.97 | 68,288,073.44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2,351.38 | 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8,024,660.1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727,211.35 | 60,263,413.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670,339.05 | 8,367,624.5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056,872.30 | 51,895,788.7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056,872.30 | 51,895,788.7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056,872.30 | 51,895,788.7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0,000.00 | -200,000.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0,000.00 | -200,000.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0,000.00 | -200,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350,000.00 | -200,000.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706,872.30 | 51,695,788.7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706,872.30 | 51,695,788.7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18,316,991.66 | 201,100,168.23 | |
减:营业成本 | 114,268,415.67 | 96,686,033.20 | |
税金及附加 | 3,329,708.46 | 3,439,474.86 | |
销售费用 | 3,226,669.27 | 2,994,836.32 | |
管理费用 | 27,212,983.54 | 26,170,917.69 | |
研发费用 | 15,181,470.80 | 21,257,075.47 | |
财务费用 | -1,961,750.17 | -3,245,829.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利息收入 | 2,406,594.31 | 3,747,929.32 | |
加:其他收益 | 9,772,871.36 | 10,651,902.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81,130.36 | 5,734,120.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871.70 | -1,601,546.9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8,352.69 | -1,664,362.1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321,848.50 | 68,519,320.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7,000.05 | 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7,885,546.7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0,538,848.55 | 60,633,773.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199,557.21 | 8,416,668.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39,291.34 | 52,217,105.0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39,291.34 | 52,217,105.0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0,000.00 | -200,00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0,000.00 | -200,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350,000.00 | -200,000.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9,989,291.34 | 52,017,105.0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0,391,560.73 | 231,386,264.5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031.06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65,909.92 | 13,610,474.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1,053,501.71 | 244,996,739.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769,580.43 | 27,673,154.1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1,242,874.48 | 65,918,570.3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225,083.24 | 20,138,312.2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68,975.16 | 22,671,579.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706,513.31 | 136,401,616.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346,988.40 | 108,595,122.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8,267.15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267.15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354,007.32 | 12,044,265.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2,000,000.00 | 71,6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354,007.32 | 83,644,265.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955,740.17 | -83,644,265.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3,577,062.71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3,577,062.71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299,343.50 | 10,613,850.3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91,027.80 | 2,673,038.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090,371.30 | 13,286,888.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5,486,691.41 | -13,286,888.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5,877,939.64 | 11,663,968.1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6,273,457.22 | 453,755,019.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2,151,396.86 | 465,418,987.55 |
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1,640,361.56 | 178,441,304.1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554.12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05,172.64 | 12,929,330.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8,721,088.32 | 191,370,634.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902,915.18 | 7,793,670.5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103,198.39 | 49,553,115.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261,598.14 | 15,590,433.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947,895.24 | 19,416,790.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215,606.95 | 92,354,010.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505,481.37 | 99,016,623.6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31,006.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0,131,006.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014,621.32 | 10,923,332.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2,000,000.00 | 71,6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7,014,621.32 | 82,523,332.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014,621.32 | -62,392,325.6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3,577,062.71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3,577,062.71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171,943.50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91,027.80 | 2,673,038.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962,971.30 | 2,673,038.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5,614,091.41 | -2,673,038.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7,104,951.46 | 33,951,259.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988,711.65 | 403,285,170.6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5,093,663.11 | 437,236,430.22 |
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434,599.00 | 1,509,165,257.22 | 80,000.00 | 14,915,802.63 | 89,076,310.02 | 1,850,671,968.87 | 1,850,671,968.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434,599.00 | 1,509,165,257.22 | 80,000.00 | 14,915,802.63 | 89,076,310.02 | 1,850,671,968.87 | 1,850,671,968.8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144,867.00 | 980,638,136.79 | -350,000.00 | - | 21,884,928.80 | 1,081,317,932.59 | 1,081,317,932.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50,000.00 | - | 81,056,872.30 | 80,706,872.30 | 80,706,872.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144,867.00 | 980,638,136.79 | - | - | - | 1,059,783,003.79 | 1,059,783,003.7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144,867.00 | 980,638,136.79 | - | - | - | 1,059,783,003.79 | 1,059,783,003.7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59,171,943.50 | -59,171,943.50 | -59,171,943.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59,171,943.50 | -59,171,943.50 | -59,171,943.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6,579,466.00 | 2,489,803,394.01 | -270,000.00 | 14,915,802.63 | 110,961,238.82 | 2,931,989,901.46 | 2,931,989,901.4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434,599.00 | 1,509,165,257.22 | -850,000.00 | 2,902,403.32 | -29,267,576.97 | 1,719,384,682.57 | 1,719,384,682.5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434,599.00 | 1,509,165,257.22 | -850,000.00 | 2,902,403.32 | -29,267,576.97 | 1,719,384,682.57 | 1,719,384,682.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00,000.00 | - | 51,895,788.72 | 51,695,788.72 | 51,695,788.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00,000.00 | - | 51,895,788.72 | 51,695,788.72 | 51,695,788.7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 |
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7,434,599.00 | 1,509,165,257.22 | -1,050,000.00 | 2,902,403.32 | 22,628,211.75 | 1,771,080,471.29 | 1,771,080,471.29 |
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434,599.00 | 1,457,566,709.93 | 80,000.00 | 14,915,802.63 | 134,242,223.74 | 1,844,239,335.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434,599.00 | 1,457,566,709.93 | 80,000.00 | 14,915,802.63 | 134,242,223.74 | 1,844,239,335.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144,867.00 | 980,638,136.79 | -350,000.00 | - | 11,167,347.84 | 1,070,600,351.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50,000.00 | - | 70,339,291.34 | 69,989,291.3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144,867.00 | 980,638,136.79 | - | - | - | 1,059,783,003.7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144,867.00 | 980,638,136.79 | - | - | - | 1,059,783,003.7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59,171,943.50 | -59,171,943.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171,943.50 | -59,171,943.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6,579,466.00 | 2,438,204,846.72 | -270,000.00 | 14,915,802.63 | 145,409,571.58 | 2,914,839,686.9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434,599.00 | 1,457,566,709.93 | -850,000.00 | 2,902,403.32 | 26,121,629.92 | 1,723,175,342.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434,599.00 | 1,457,566,709.93 | -850,000.00 | 2,902,403.32 | 26,121,629.92 | 1,723,175,342.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00,000.00 | - | 52,217,105.05 | 52,017,105.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00,000.00 | - | 52,217,105.05 | 52,017,105.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7,434,599.00 | 1,457,566,709.93 | -1,050,000.00 | 2,902,403.32 | 78,338,734.97 | 1,775,192,447.22 |
公司负责人:贾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身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以下简称“西高所”),于1958年5月设立,成立时系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2001年6月29日,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原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西电集团”)作出《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实施债转股并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西电发[2001]206号),同意西高所实施债转股并整体改制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高有限”)。
西高有限分别于2021年12月15-16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于2021年12月27日获取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中国电气装备〔2021〕25号),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2021年10月31日为股份制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西高有限账面净资产169,500.13万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23,743.459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人民币23,743.4599万计入股本,净资产超过股本余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12月31日,西高有限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23,743.4599万元,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以及2023年 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26号文同意西高院注册申请的批复,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9,144,867.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434,599.00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6,579,466.00元。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经营范围包括: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设计服务;标准化服务;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出版物零售;期刊出版;报纸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2023年8月29日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五、38.收入”、“五、23.固定资产”。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质保金组合 | 应收款项中的质保金视为一个组合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之间应收款项视为一个组合 |
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对于划分为质保金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
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以及项目实施成本等。
项目实施成本:根据公司收入确认政策,高压开关类试验检测业务,公司提供的检测服务已经完成,并将检测报告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对于己确认收入项目,相关项目实施成本结转营业成本,若未确认收入项目,相关试验成本在存货项目下实施成本归集。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时除试验业务对应的实施成本、技术服务对应的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2.应收账款”。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
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3.00% | 3.23-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00% | 4.85-19.4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0 | 3.00% | 9.70-12.1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00% | 9.70-19.4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00% | 9.70-19.4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00% | 9.70-19.4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00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2.00-5.00 | 预计收益期限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4)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
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设定受益计划
①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1)检测、计量、认证服务
公司完成服务后出具报告,根据与客户约定的方式进行交付,主要有自取、快递、电子报告下载等交付方式,以报告的交付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报告交付的具体含义如下:
交付方式 | 交付的具体含义 |
快递邮寄 | 自邮寄发出之日视为交付 |
现场自取 | 客户现场领取报告并在登记簿上签字视为交付 |
电子版上传 | 电子版报告上传至指定网站达可下载状态视为交付 |
不出报告归档 | 客户签署不出具报告的处置单视为交付 |
(2)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
公司完成服务后,以相关服务成果的验收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
(3)测试设备销售业务
公司将设备交付给客户,以验收合格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
4.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部分(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①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②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
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交易,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报告期内,本公司依上述规定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本公司作为生产性服务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2)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常州有限责任公司
1)2022年10月12日,常州子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137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常州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00%计征。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常州子公司作为生产性服务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报告期内,常州子公司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3)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1)2022年12月14日,沈变院取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1001771),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沈变院企业所得税减按15.00%计征。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沈变院作为生产性服务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报告期内,沈变院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1,242,151,396.86 | 286,273,457.22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1,242,151,396.86 | 286,273,457.2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38,046,466.20 | 254,331,864.17 |
其他说明: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 10,000,000.0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48,531.00 | 3,378,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2,980,537.40 | 30,508,894.40 |
合计 | 17,029,068.40 | 33,886,894.4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4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5,272,421.49 | |
合计 | 1,340,000.00 | 5,272,421.4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712,254.58 | 100.00 | 683,186.18 | 3.86 | 17,029,068.40 | 35,802,172.03 | 100.00 | 1,915,277.63 | 5.35 | 33,886,894.4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048,531.00 | 22.86 | 4,048,531.00 | 3,378,000.00 | 9.44 | 3,378,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3,663,723.58 | 77.14 | 683,186.18 | 5.00 | 12,980,537.40 | 32,424,172.03 | 90.56 | 1,915,277.63 | 5.91 | 30,508,894.40 |
合计 | 17,712,254.58 | 100.00 | 683,186.18 | / | 17,029,068.40 | 35,802,172.03 | 100.00 | 1,915,277.63 | / | 33,886,894.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663,723.58 | 683,186.18 | 5.00 |
合计 | 13,663,723.58 | 683,186.1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组合计提 | 1,915,277.63 | -1,232,091.45 | 683,186.18 | ||
合计 | 1,915,277.63 | -1,232,091.45 | 683,186.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8,067,775.91 |
1年以内小计 | 58,067,775.91 |
1至2年 | 4,430,197.44 |
2至3年 | 379,907.6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7,277.35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18,835.16 |
合计 | 63,133,993.5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133,993.51 | 100.00 | 3,697,854.70 | 5.86 | 59,436,138.81 | 61,968,179.52 | 100.00 | 4,269,126.62 | 6.89 | 57,699,052.90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63,133,993.51 | 100.00 | 3,697,854.70 | 5.86 | 59,436,138.81 | 61,968,179.52 | 100.00 | 4,269,126.62 | 6.89 | 57,699,052.90 |
合计 | 63,133,993.51 | / | 3,697,854.70 | / | 59,436,138.81 | 61,968,179.52 | / | 4,269,126.62 | / | 57,699,052.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8,067,775.91 | 2,903,388.82 | 5.00 |
1至2年 | 4,430,197.44 | 443,019.74 | 10.00 |
2至3年 | 379,907.65 | 113,972.30 | 30.00 |
3至4年 | 37,277.35 | 18,638.68 | 50.00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218,835.16 | 218,835.16 | 100.00 |
合计 | 63,133,993.51 | 3,697,854.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4,269,126.62 | 386,104.01 | 26,290.00 | 208,869.78 | -722,216.15 | 3,697,854.70 |
合计 | 4,269,126.62 | 386,104.01 | 26,290.00 | 208,869.78 | -722,216.15 | 3,697,854.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8,869.7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户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9,591,097.96 | 15.19 | 479,554.90 |
第二名 | 6,603,197.15 | 10.46 | 476,896.25 |
第三名 | 4,266,580.00 | 6.76 | 213,329.00 |
第四名 | 3,290,903.41 | 5.21 | 164,545.17 |
第五名 | 3,267,083.87 | 5.17 | 163,354.19 |
合计 | 27,018,862.39 | 42.79 | 1,497,679.5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19,520,569.46 | 98.40 | 20,014,855.08 | 94.71 |
1至2年 | 258,689.91 | 1.30 | 1,018,203.05 | 4.82 |
2至3年 | 60,109.71 | 0.30 | 98,688.30 | 0.47 |
3年以上 | ||||
合计 | 19,839,369.08 | 100.00 | 21,131,746.4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000,000.00 | 15.12 |
第二名 | 2,010,000.00 | 10.13 |
第三名 | 1,930,102.78 | 9.73 |
第四名 | 1,624,500.00 | 8.19 |
第五名 | 1,580,000.00 | 7.96 |
合计 | 10,144,602.78 | 51.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6,555.56 | 4,635,540.38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76,481.59 | 2,027,990.54 |
合计 | 823,037.15 | 6,663,530.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债券投资 | ||
通知存款 | 146,555.56 | 4,635,540.38 |
合计 | 146,555.56 | 4,635,540.38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80,988.68 |
1年以内小计 | 680,988.68 |
1至2年 | 25,278.3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883.77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000.00 |
合计 | 725,150.7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职工备用金 | 299,376.04 | 80,547.47 |
押金、保证金等 | 220,948.59 | 968,924.60 |
应收暂付款 | 24,191.50 | 963,711.12 |
其他 | 180,634.62 | 323,732.70 |
合计 | 725,150.75 | 2,336,915.8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8,925.35 | 308,925.3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87,725.17 | 187,725.1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2,531.02 | -72,531.0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87,725.17 | 187,725.17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8,669.16 | 48,669.1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08,925.35 | -72,531.02 | 187,725.17 | 48,669.16 | ||
合计 | 308,925.35 | -72,531.02 | 187,725.17 | 48,669.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87,725.17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 | 161,789.73 | 1年以内 | 22.31 | 8,089.49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0 | 1年以内 | 11.03 | 4,00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56,900.00 | 1年以内 | 7.85 | 2,845.00 |
第四名 | 备用金 | 51,170.89 | 1年以内 | 7.06 | 2,558.54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42,000.00 | 1年以内 | 5.79 | 2,100.00 |
合计 | / | 391,860.62 | / | 54.04 | 19,593.0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75,594.97 | 459,401.56 | 16,193.41 | 616,549.31 | 572,320.34 | 44,228.9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308,886.90 | 2,308,886.90 | 2,348,986.63 | 2,348,986.6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64,371,865.28 | 64,371,865.28 | 76,825,650.62 | 76,825,650.62 | ||
合计 | 67,156,347.15 | 459,401.56 | 66,696,945.59 | 79,791,186.56 | 572,320.34 | 79,218,866.2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72,320.34 | 112,918.78 | 459,401.5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572,320.34 | 112,918.78 | 459,401.5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799,100.00 | 39,955.00 | 759,145.00 | 797,500.00 | 39,875.00 | 757,625.00 |
合计 | 799,100.00 | 39,955.00 | 759,145.00 | 797,500.00 | 39,875.00 | 757,625.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80 | 预期信用损失 | ||
合计 | 8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系2022年度年度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质保金2023年1-6月内到期,故本期列报至合同资产,包含对应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费 | 6,511,709.19 | 16,570,382.50 |
待摊费用 | 70,355.10 | 697,205.03 |
合计 | 6,582,064.29 | 17,267,587.53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423,272,222.22 | 423,272,222.22 | 416,132,777.78 | 416,132,777.78 | ||
定期存款 | 438,195,491.67 | 438,195,491.67 | 270,914,233.01 | 270,914,233.01 | ||
合计 | 861,467,713.89 | 861,467,713.89 | 687,047,010.79 | 687,047,010.79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招商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400,000,000.00 | 3.55% | 3.55% | 2024-11-18 | 400,000,000.00 | 3.55% | 3.55% | 2024-11-18 |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 55,600,000.00 | 3.38% | 3.38% | 2025-6-14 | 55,600,000.00 | 3.38% | 3.38% | 2025-6-14 |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 16,000,000.00 | 3.38% | 3.38% | 2025-6-30 | 16,000,000.00 | 3.38% | 3.38% | 2025-6-30 |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 31,000,000.00 | 3.38% | 3.38% | 2025-7-12 | 31,000,000.00 | 3.38% | 3.38% | 2025-7-12 |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3.25% | 3.25% | 2025-10-28 | 10,000,000.00 | 3.25% | 3.25% | 2025-10-28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23,000,000.00 | 3.38% | 3.38% | 2025-7-12 | 23,000,000.00 | 3.38% | 3.38% | 2025-7-12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7-28 | 2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7-28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8-23 | 2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8-23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9-15 | 2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9-15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40,000,000.00 | 3.25% | 3.25% | 2025-10-19 | 40,000,000.00 | 3.25% | 3.25% | 2025-10-19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12,000,000.00 | 3.25% | 3.25% | 2025-12-30 | 12,000,000.00 | 3.25% | 3.25% | 2025-12-30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5,000,000.00 | 3.25% | 3.25% | 2026-1-16 | 20,000,000.00 | 2.65% | 2.65% | 2025-12-6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25,000,000.00 | 3.25% | 3.25% | 2026-2-22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35,000,000.00 | 3.25% | 3.25% | 2026-3-16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25,000,000.00 | 3.38% | 3.38% | 2026-3-28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16,000,000.00 | 3.38% | 3.38% | 2026-5-15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13,800,000.00 | 3.38% | 3.38% | 2026-5-16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3.38% | 3.38% | 2026-5-17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7,000,000.00 | 3.38% | 3.38% | 2026-5-18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3.38% | 3.38% | 2026-6-14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14,000,000.00 | 3.38% | 3.38% | 2026-6-25 | ||||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 21,200,000.00 | 3.38% | 3.38% | 2026-6-29 | ||||
合计 | 829,600,000.00 | / | / | / | 667,600,000.00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33,652,732.59 | 44,871.70 | 33,697,604.29 | ||||||||
小计 | 33,652,732.59 | 44,871.70 | 33,697,604.29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33,652,732.59 | 44,871.70 | 33,697,604.29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34,065,278.87 | 871,960,668.0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34,065,278.87 | 871,960,668.03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0,954,441.30 | 1,298,110,663.16 | 7,225,011.11 | 372,913,662.95 | 38,911,350.76 | 2,772,092.22 | 2,410,887,221.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507.96 | 12,605,665.17 | 242,794.70 | 13,216,967.83 | |||
(1)购置 | 133,906.19 | 1,996,904.88 | 152,352.21 | 2,283,163.2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34,601.77 | 10,608,760.29 | 90,442.49 | 10,933,804.5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8,433.80 | 38,033.00 | 516,466.80 | ||||
(1)处置或报废 | 478,433.80 | 38,033.00 | 516,466.80 | ||||
4.期末余额 | 690,954,441.30 | 1,298,479,171.12 | 7,225,011.11 | 385,040,894.32 | 39,154,145.46 | 2,734,059.22 | 2,423,587,722.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6,435,773.67 | 876,509,407.48 | 4,575,102.02 | 279,933,832.96 | 27,466,414.23 | 2,470,078.12 | 1,537,390,608.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77,042.88 | 26,363,982.40 | 198,768.12 | 13,291,825.37 | 1,711,688.95 | 43,225.94 | 51,086,533.66 |
(1)计提 | 9,477,042.88 | 26,363,982.40 | 198,768.12 | 13,291,825.37 | 1,711,688.95 | 43,225.94 | 51,086,533.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4,512.12 | 36,131.35 | 490,643.47 | ||||
(1)处置或报废 | 454,512.12 | 36,131.35 | 490,643.47 | ||||
4.期末余额 | 355,912,816.55 | 902,873,389.88 | 4,773,870.14 | 292,771,146.21 | 29,178,103.18 | 2,477,172.71 | 1,587,986,498.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35,944.99 | 1,535,944.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535,944.99 | 1,535,944.9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5,041,624.75 | 394,069,836.25 | 2,451,140.97 | 92,269,748.11 | 9,976,042.28 | 256,886.51 | 834,065,278.8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4,518,667.63 | 420,065,310.69 | 2,649,909.09 | 92,979,829.99 | 11,444,936.53 | 302,014.10 | 871,960,668.0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试品准备间1 | 5,645,044.26 | 历史原因未办妥产权证书 |
试品准备间2 | 2,637,416.50 | 历史原因未办妥产权证书 |
试品间2南侧钢结构 | 349,748.11 | 历史原因未办妥产权证书 |
特高压试验大厅厂房 | 52,335,891.46 | 历史原因未办妥产权证书 |
备用柴油发电机房 | 32,563.92 | 历史原因未办妥产权证书 |
西二环院区北换热站房 | 807,423.37 | 历史原因未办妥产权证书 |
合计 | 61,808,087.62 | 历史原因未办妥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997,431.32 | 2,627,199.7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997,431.32 | 2,627,199.7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互感器试验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 922,923.09 | 922,923.09 | 922,923.09 | 922,923.09 | ||
高低温气候试验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999,374.93 | 999,374.93 | 862,506.89 | 862,506.89 | ||
机械温升检测室机械寿命厅降噪改造 | 75,133.30 | 75,133.30 | 75,133.30 | 75,133.30 | ||
其他 | 766,636.44 | 766,636.44 | ||||
合计 | 1,997,431.32 | 1,997,431.32 | 2,627,199.72 | 2,627,199.7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2,872.20 | 15,678,418.52 | 15,921,290.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0,755.15 | 1,270,755.15 | |
新增租赁 | 1,270,755.15 | 1,270,755.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13,627.35 | 15,678,418.52 | 17,192,045.8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2,872.20 | 6,271,367.50 | 6,514,239.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953.02 | 1,567,841.88 | 1,615,794.90 |
(1)计提 | 47,953.02 | 1,567,841.88 | 1,615,794.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0,825.22 | 7,839,209.38 | 8,130,034.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2,802.13 | 7,839,209.14 | 9,062,011.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07,051.02 | 9,407,051.02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961,393.92 | 128,274,785.18 | 7,953,227.76 | 163,189,406.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6,982.12 | 356,982.12 |
(1)购置 | 356,982.12 | 356,982.1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318,376.04 | 128,274,785.18 | 7,953,227.76 | 163,546,388.9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666,137.53 | 39,039,221.02 | 1,312,800.36 | 59,018,158.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90,096.42 | 1,476,884.14 | 554,835.51 | 3,621,816.07 |
(1)计提 | 1,590,096.42 | 1,476,884.14 | 554,835.51 | 3,621,816.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256,233.95 | 40,516,105.16 | 1,867,635.87 | 62,639,974.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62,142.09 | 87,758,680.02 | 6,085,591.89 | 100,906,414.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95,256.39 | 89,235,564.16 | 6,640,427.40 | 104,171,247.9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742,369.06 | 25,742,369.06 | ||
合计 | 25,742,369.06 | 25,742,369.0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39,925.18 | 325,994.49 | 1,665,919.67 | |
合计 | 1,339,925.18 | 325,994.49 | 1,665,919.6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
主要构成 | 账面价值 | 确定方法 | 本期是否发生变动 | |
24,076,449.39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 122,338,379.44 | 出售的资产及业务,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导致其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故就当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96,401.55 | 299,460.23 | 2,109,320.33 | 316,398.0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49,237.45 | 67,385.61 | 486,105.89 | 72,915.88 |
信用减值准备 | 4,469,585.03 | 670,437.69 | 6,533,204.60 | 979,980.69 |
职工薪酬 | 2,254,288.00 | 338,143.20 | 2,218,908.83 | 332,836.31 |
租赁负债 | 460,419.77 | 69,062.97 | 428,638.12 | 64,295.7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289,164.79 | 43,374.72 | 289,164.79 | 43,374.72 |
合计 | 9,919,096.59 | 1,487,864.42 | 12,065,342.56 | 1,809,801.3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0,344,069.20 | 22,551,610.38 | 152,517,365.79 | 22,877,604.87 |
固定资产折旧暂时性差异 | 48,999,153.58 | 7,349,873.03 | 53,857,385.67 | 8,078,607.84 |
合计 | 199,343,222.78 | 29,901,483.41 | 206,374,751.46 | 30,956,212.7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19,500.00 | 975.00 | 18,525.00 | 59,920.00 | 39,875.00 | 20,045.00 |
长期资产的预付款项 | 28,774,333.20 | 28,774,333.20 | 16,859,557.80 | 16,859,557.80 | ||
合计 | 28,793,833.20 | 975.00 | 28,792,858.20 | 16,919,477.80 | 39,875.00 | 16,879,602.8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劳务款 | 28,788,907.01 | 28,003,495.36 |
应付设备款 | 15,061,536.39 | 16,528,583.72 |
合计 | 43,850,443.40 | 44,532,079.0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检测服务费 | 128,926,280.24 | 162,388,380.46 |
合计 | 128,926,280.24 | 162,388,380.4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69,570.27 | 69,923,643.52 | 56,078,939.39 | 15,814,274.4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248,912.52 | 11,248,912.52 | ||
三、辞退福利 | 2,701,728.57 | 356,173.96 | 753,615.00 | 2,304,287.53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671,298.84 | 81,528,730.00 | 68,081,466.91 | 18,118,561.9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5,771,134.52 | 40,022,910.46 | 15,748,224.06 | |
二、职工福利费 | 2,736,898.98 | 2,736,898.98 | ||
三、社会保险费 | 4,303,933.83 | 4,303,933.8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75,043.62 | 3,975,043.62 | ||
工伤保险费 | 311,103.65 | 311,103.65 | ||
生育保险费 | 17,786.56 | 17,786.56 |
四、住房公积金 | 1,758,531.00 | 5,709,857.00 | 7,468,38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1,039.27 | 1,202,998.19 | 1,347,987.12 | 66,050.3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98,821.00 | 198,821.00 | ||
合计 | 1,969,570.27 | 69,923,643.52 | 56,078,939.39 | 15,814,274.4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683,893.38 | 7,683,893.38 | ||
2、失业保险费 | 288,195.40 | 288,195.4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3,276,823.74 | 3,276,823.74 | ||
合计 | 11,248,912.52 | 11,248,912.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2,519.83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05,752.64 | |
个人所得税 | 872,620.83 | 2,247,526.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353.53 | 15,836.05 |
房产税 | 2,224,809.80 | 2,224,809.78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966.81 | 11,311.46 |
土地使用税 | 538,545.61 | 538,545.54 |
土地增值税 | 1,414.20 | 19,156.50 |
其他 | 285,909.77 | 32,434.85 |
合计 | 4,687,893.02 | 5,089,620.4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367,401.15 | 1,894,687.67 |
合计 | 4,367,401.15 | 1,894,687.6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36,404.80 | 630,302.30 |
代收代付 | 2,789,852.25 | 786,462.70 |
其他 | 941,144.10 | 477,922.67 |
合计 | 4,367,401.15 | 1,894,687.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800,000.00 | 3,8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08,054.97 | 3,133,631.23 |
合计 | 7,008,054.97 | 6,933,631.2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 | 7,735,576.80 | 9,111,806.95 |
预提费用 | 58,065.00 | 549,175.75 |
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5,272,421.49 | 1,172,506.13 |
合计 | 13,066,063.29 | 10,833,488.8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8,387,482.97 | 9,835,689.1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08,054.97 | 3,133,631.23 |
合计 | 5,179,428.00 | 6,702,057.9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7,206,173.24 | 17,206,873.24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7,206,173.24 | 17,206,873.24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17,206,173.24 | 17,206,873.24 |
合计 | 17,206,173.24 | 17,206,873.24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7,970,000.00 | 7,900,000.00 |
二、辞退福利 | 720,000.00 | 1,040,000.00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8,690,000.00 | 8,94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8,800,000.00 | 10,070,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130,000.00 | 400,000.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
2.过去服务成本 | 120,000.00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130,000.00 | 280,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350,000.00 | -930,000.0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350,000.00 | -93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540,000.00 | -740,000.00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540,000.00 | -740,000.00 |
五、期末余额 | 8,740,000.00 | 8,800,000.00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8,800,000.00 | 10,070,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130,000.00 | 400,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350,000.00 | -93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540,000.00 | -740,000.00 |
五、期末余额 | 8,740,000.00 | 8,800,000.00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4,036,219.43 | 1,197,000.00 | 9,354,112.71 | 95,879,106.72 | 政府拨入 |
合计 | 104,036,219.43 | 1,197,000.00 | 9,354,112.71 | 95,879,106.7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大容量试验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 2,925,000.00 | 1,950,000.00 | 9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电器产品可靠性试验能力建设项目 | 19,026,949.01 | 1,968,305.10 | 17,058,643.91 | 与资产相关 | |||
能源局“智能输变电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综合管理 | 336,600.00 | 264,400.00 | 72,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低压输配电装备智能化工厂标准化试验验证 | 2,933,264.67 | 308,835.72 | 2,624,428.95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城市电网状态评估系统 | 14,482.58 | 14,482.58 | - | 与资产相关 | |||
开关设备数字化车间运行管理标准研究与试验验证 | 3,437,500.04 | 274,999.98 | 3,162,500.06 | 与资产相关 | |||
超特高压开关设备全寿命周期可靠性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 32,958,622.86 | 1,682,847.24 | 31,275,775.62 | 与资产相关 | |||
超(特)高压变压器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 | 3,591,930.75 | 525,374.01 | 3,066,556.74 | 与资产相关 | |||
特高压交直流长期带电试验场 | 7,568,040.27 | 603,064.14 | 6,964,976.13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能源输配电设备研发中心试验检测能力完善项目 | 10,033,163.25 | 1,056,122.46 | 8,977,040.79 | 与资产相关 | |||
常开高压电器试验站项目 | 1,778,000.22 | 63,499.98 | 1,714,500.24 | 与资产相关 | |||
西电常开110kV厂区基建项目 | 389,125.58 | 16,120.86 | 373,004.72 | 与资产相关 | |||
大型压水堆核电厂发电机断路器试 | 3,564,899.86 | 225,154.20 | 3,339,745.66 | 与资产相关 |
验平台建设及试验技术研究 |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测计量平台 | 2,398,640.34 | 400,906.44 | 1,997,733.90 | 与资产相关 | |||
特高压直流套管绝缘试验技术研究 | 8,000,000.00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干式直流电容器系统试验与可靠性评价 | 1,580,000.00 | 1,5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环保输变电设备碳足迹评价体系研究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大容量发电机出口用环保型快速断路器产品研制 | 3,200,000.00 | 3,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压大容量发电机快速断路器关键技术-试验平台建设及试验技术研究 | 90,000.00 | 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断路器样机集成设计与试验技术 | 780,000.00 | 7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52千伏大容量真空开断型全封闭组合电器关键技术 | 327,000.00 | 32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4,036,219.43 | 1,197,000.00 | 9,354,112.71 | 95,879,106.72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7,434,599.00 | 79,144,867.00 | 79,144,867.00 | 316,579,466.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6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144,867.00股,发行价格为14.16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059,783,003.79元,新增股本79,144,867.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71,366,718.90 | 980,638,136.79 | 2,452,004,855.69 | |
其他资本公积 | 37,798,538.32 | 37,798,538.32 | ||
合计 | 1,509,165,257.22 | 980,638,136.79 | 2,489,803,394.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6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144,867.00股,发行价格为14.16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059,783,003.79元,溢价发行部分980,638,136.79元计入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270,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8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270,000.00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27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915,802.63 | 14,915,802.6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4,915,802.63 | 14,915,802.6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9,076,310.02 | -29,267,576.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9,076,310.02 | -29,267,576.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1,056,872.30 | 130,357,286.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013,399.3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9,171,943.5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0,961,238.82 | 89,076,310.0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9,930,529.90 | 135,103,455.35 | 239,036,676.57 | 116,673,065.71 |
其他业务 | 7,382,060.16 | 10,065,374.60 | 5,611,373.30 | 7,219,214.61 |
合计 | 277,312,590.06 | 145,168,829.95 | 244,648,049.87 | 123,892,280.3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0,154.87 | 451,738.95 |
教育费附加 | 285,824.92 | 322,670.6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066,890.34 | 3,075,053.26 |
土地使用税 | 1,326,781.65 | 1,326,781.44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14,201.36 | 94,794.83 |
其他 | 34,477.04 | 33,580.54 |
合计 | 5,228,330.18 | 5,304,619.6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80,088.46 | 3,104,506.74 |
广告宣传费 | 91,999.88 | 17,013.83 |
投标费 | 192,879.55 | 179,826.69 |
差旅及业务招待 | 1,290,034.26 | 670,684.54 |
其他 | 308,086.92 | 220,795.32 |
合计 | 5,163,089.07 | 4,192,827.1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568,612.16 | 19,966,074.57 |
折旧摊销 | 4,048,451.20 | 4,746,698.80 |
修理费 | 874,349.80 | 961,723.33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1,056,955.60 | 462,006.26 |
办公费 | 3,676,534.35 | 2,644,764.81 |
信息系统运维及技术咨询费 | 2,562,441.57 | 4,012,758.30 |
财产保险费 | 841,044.53 | 800,475.66 |
其他 | 2,082,791.38 | 3,007,807.19 |
合计 | 37,711,180.59 | 36,602,308.9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305,598.88 | 12,880,944.22 |
折旧与摊销 | 5,765,696.60 | 3,950,906.92 |
材料费 | 396,630.71 | 221,223.46 |
技术外协及咨询费 | 487,037.10 | 7,854,045.56 |
会议交流费 | 417,858.96 | 50,817.14 |
其他 | 70,219.06 | 128,052.36 |
合计 | 19,443,041.31 | 25,085,989.6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6,700.00 | 149,626.68 |
减:利息收入 | 2,487,779.07 | 3,924,255.76 |
汇兑损益 | -2,516.72 | |
手续费 | 37,930.99 | 38,221.14 |
其他 | 442,614.52 | 492,440.29 |
合计 | -1,880,533.56 | -3,246,484.3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559,612.71 | 11,448,988.66 |
个税返还 | 92,566.58 | 45,185.12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72,897.90 | 432,487.86 |
合计 | 11,125,077.19 | 11,926,661.64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容量试验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 1,950,000.00 | 1,950,000.00 |
电器产品可靠性试验能力建设项目 | 1,968,305.10 | 1,968,305.10 |
超特高压开关设备全寿命周期可靠性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 1,682,847.24 | 1,682,847.24 |
国家能源输配电设备研发中心试验检测能力完善项目 | 1,056,122.46 | 1,056,122.45 |
特高压交直流长期带电试验场 | 603,064.14 | 603,064.15 |
开关设备数字化车间运行管理标准研究与试验验证 | 274,999.98 | 274,999.98 |
超(特)高压变压器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 | 525,374.01 | 539,125.14 |
中低压输配电装备智能化工厂标准化试验验证 | 308,835.72 | 312,092.16 |
能源局“智能输变电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综合管理 | 264,400.00 | 186,000.00 |
常开高压电器试验站项目 | 63,499.98 | 63,499.98 |
西电常开110kV厂区基建项目 | 16,120.86 | 16,120.86 |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城市电网状态评估系统 | 14,482.58 | 28,965.54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测计量平台 | 400,906.44 | 200,453.22 |
大型压水堆核电厂发电机断路器试验平台建设及试验技术研究 | 225,154.20 | |
稳岗补贴及其他 | 3,500.00 | 546,880.00 |
中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绝缘型式试验智能化技术研究 | 400,000.00 | |
陕西省科技厅2023年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 | 300,000.00 | |
西安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 | 500,000.00 | |
沈北新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统计补助 | 2,000.00 | |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经济型高压交流限流器的研制 | 1,150,000.00 | |
高压电气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 820,512.84 | |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 | 50,000.00 | |
合计 | 10,559,612.71 | 11,448,988.6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871.70 | -1,601,546.9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2,436,258.66 | 7,228,188.22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2,481,130.36 | 5,626,641.2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或有对价公允价值变动 | 398,267.15 | |
合计 | 398,267.15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32,091.45 | -369,877.4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59,814.01 | -1,111,999.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2,531.02 | 3,417.2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944,808.46 | -1,478,459.7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2,918.78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25,994.49 | -599,600.63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677.61 | |
合计 | -213,075.71 | -603,278.2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款收入 | 98,134.39 | 98,134.39 |
核销往来款 | 217,000.00 | 217,000.00 | |
其他 | 197,216.99 | 0.01 | 197,216.99 |
合计 | 512,351.38 | 0.01 | 512,351.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9,113.3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9,113.37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税款滞纳金 | 15,405.03 | ||
停工损失 | 7,870,141.76 | ||
合计 | 8,024,660.16 |
其他说明:
上期发生额“停工损失”项目7,870,141.76元,系2022年1月西安因疫情封控期间发生的试验成本作为非常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403,131.40 | 11,763,963.2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32,792.35 | -3,396,338.72 |
合计 | 10,670,339.05 | 8,367,624.5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1,727,211.3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759,081.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6,221.1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9,769.4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其他 | -2,795,194.37 |
所得税费用 | 10,670,339.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银行存款利息 | 6,992,319.45 | 2,973,417.32 |
政府补助 | 2,399,860.90 | 596,880.00 |
收到的保证金、押金等 | 858,137.94 | 455,038.93 |
代收款项 | 7,277,861.56 | 9,464,320.20 |
收到预缴企业所得税退款 | 1,616,965.15 | |
收到的个人业务退款 | 92,555.71 | 62,119.00 |
其他 | 1,328,209.21 | 58,699.07 |
合计 | 20,565,909.92 | 13,610,474.5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37,930.99 | 38,221.14 |
付现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 14,110,044.45 | 20,455,011.72 |
支付的押金和保证金 | 402,335.69 | 352,086.41 |
支付的个人业务请款 | 248,818.77 | 530,698.29 |
代付款项 | 6,956,121.75 | 75,426.15 |
其他 | 713,723.51 | 1,220,136.10 |
合计 | 22,468,975.16 | 22,671,579.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合并或有对价收回 | 398,267.15 | |
合计 | 398,267.1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金 | 3,248,827.80 | 2,673,038.50 |
发行费用 | 5,542,200.00 | |
合计 | 8,791,027.80 | 2,673,038.5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1,056,872.30 | 51,895,788.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3,075.71 | 603,278.24 |
信用减值损失 | -944,808.46 | 1,478,459.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1,086,533.66 | 56,128,883.7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15,794.90 | 1,628,559.91 |
无形资产摊销 | 3,621,816.07 | 3,033,973.9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113.3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8,267.1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6,700.00 | 149,626.6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481,130.36 | -5,626,641.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1,936.95 | -2,528,247.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54,729.30 | -868,091.1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34,839.41 | 4,917,475.8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513,689.19 | -11,993,296.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965,334.52 | 9,636,238.7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346,988.40 | 108,595,122.5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32,151,396.86 | 465,418,987.5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6,273,457.22 | 453,755,019.3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5,877,939.64 | 11,663,968.1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32,151,396.86 | 286,273,457.22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32,151,396.86 | 286,273,457.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2,151,396.86 | 286,273,457.2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大容量试验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 39,000,000.00 | 递延收 | 1,950,000.00 |
益、其他收益 | |||
电器产品可靠性试验能力建设项目 | 38,71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968,305.10 |
超特高压开关设备全寿命周期可靠性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 47,09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682,847.24 |
国家能源输配电设备研发中心试验检测能力完善项目 | 17,2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056,122.46 |
大型压水堆核电厂发电机断路器试验平台建设及试验技术研究 | 8,628,7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25,154.20 |
特高压交直流长期带电试验场 | 11,89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03,064.14 |
开关设备数字化车间运行管理标准研究与试验验证 | 6,8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74,999.98 |
超(特)高压变压器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 | 6,739,4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25,374.01 |
中低压输配电装备智能化工厂标准化试验验证 | 6,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08,835.72 |
能源局“智能输变电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综合管理 | 3,5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64,400.00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测计量平台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00,906.44 |
常开高压电器试验站项目 | 2,54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3,499.98 |
西电常开110kV厂区基建项目 | 840,1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6,120.86 |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城市电网状态评估系统 | 28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482.58 |
中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绝缘型式试验智能化技术研究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西安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陕西省科技厅2023年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沈北新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统计补助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稳岗补贴及其他 | 3,5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 |
断路器样机集成设计与试验技术 | 780,000.00 | 递延收益 | |
252千伏大容量真空开断型全封闭组合电器 | 327,000.00 | 递延收益 |
关键技术 | |||
高压大容量发电机快速断路器关键技术-试验平台建设及试验技术研究 | 90,000.00 | 递延收益 | |
合计 | 194,720,700.00 | 10,559,612.7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常州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常州 | 江苏常州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沈阳 | 辽宁沈阳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6,693,129.79 | 11,509,838.05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7,304,556.04 | 5,720,578.64 |
非流动资产 | 143,761,847.25 | 149,200,120.44 |
资产合计 | 170,454,977.04 | 160,709,958.49 |
流动负债 | 90,984,400.76 | 81,419,126.56 |
非流动负债 | 12,075,366.73 | 11,985,366.73 |
负债合计 | 103,059,767.49 | 93,404,493.2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7,395,209.55 | 67,305,465.2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3,697,604.29 | 33,652,732.5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3,697,604.29 | 33,652,732.59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8,713,984.27 | 10,849,010.31 |
财务费用 | 1,689,678.91 | 2,568,170.00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89,743.39 | -3,203,093.9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89,743.39 | -3,203,093.9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在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固定利率计息的长期应付款有关。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或有对价 | - | - | - |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企业合并过程中形成的或有对价,无公开市场报价,持有期限内(未超过3个月)价值无明显变化,其公允价值近似于账面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西电 | 陕西西安 | 制造业 | 512,588.2352 | 44.44 | 44.4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资委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电气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电气智慧园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电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安西电避雷器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电通用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上海西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辽宁兴启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电EGEMAC高压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西电印尼SAKTI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所属企业 | 最终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04,424.51 | 726,703.10 | ||
沈阳沈变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85,321.12 | 13,274.34 |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5,849.06 |
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22,156.73 | 226,887.65 |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00,000.00 |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83,185.84 | |||
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725,058.00 | |||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47,787.61 | |||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7,256.64 | |||
西安宝光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7,822.9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602,078.02 | 11,040,593.61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318,813.48 | 3,606,513.61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6,421,336.80 | 7,907,851.27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181,181.60 | 14,339,642.40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066,037.72 | 446,152.83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653,539.06 | 592,490.94 |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34,211.13 | 5,517,002.93 |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429,879.33 | 613,207.55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410,591.19 | 1,960,797.05 |
西安西电避雷器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403,484.91 | 5,851,690.00 |
西安西变中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881,886.80 | 707,547.17 |
平高东芝(廊坊)避雷器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28,919.95 |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63,867.93 | 5,094.33 |
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379,211.63 | 47,500.00 |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276,867.94 | 459,905.65 |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4,378.24 | 12,913.21 |
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89,811.33 | 250,943.40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26,680.19 | 85,410.00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8,066.98 | 611,770.19 |
沈阳沈变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0,459.73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6,602.83 | 3,773.58 |
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7,169.81 | 56,603.77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6,754.71 | 18,188.68 |
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075.48 | 1,200,636.84 |
西安西电电气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6,566.04 | 566,037.74 |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622.64 | 2,830.19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056.61 | 2,830.19 |
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179.25 | 2,594.34 |
施耐德(陕西)宝光电器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995,538.25 | |
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29,622.75 | |
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3,584.90 | |
平高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4,528.30 | |
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9,622.64 |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159.29 | |
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4,150.94 |
西安宝光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830.19 | |
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64.15 | |
济南西电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60.5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沈阳沈变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90,476.19 | 520,634.92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172,566.3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西安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110,175.00 | 2,673,038.50 | 233,597.64 | 304,608.30 |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138,652.80 | 28,017.00 | 1,270,755.1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34.18 | 151.0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利息收入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收入 | 2,180,061.99 | 3,708,986.75 |
2.2016年12月1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西电提供4,00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1.20%,专门用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常州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高压电器试验站项目,到期日为2028年11月30日。中国西电收到上述贷款后全额支付给常州子公司,常州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要求通过中国西电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常州子公司已偿还贷款本金1,900.00万元,报告期内的利息费用为126,7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2,100.00万元,无逾期未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8,391,302.09 | 419,565.11 | 20,976,187.48 | 1,329,453.70 |
应收票据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4,628,243.37 | 231,412.16 | 4,194,473.72 | 209,723.69 |
应收票据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应收票据 |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 | 409,382.33 | 20,469.12 | 5,501,118.83 | 288,480.64 |
应收票据 | 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 234,795.79 | 11,739.79 | 346,894.00 | 17,344.70 |
应收票据 | 西安西电避雷器有限责任公司 | 1,405,498.00 | 70,274.90 | ||
应收账款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9,591,097.96 | 479,554.90 | 901,203.62 | 45,060.18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4,266,580.00 | 213,329.00 | 2,158,180.00 | 107,909.00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3,267,083.87 | 163,354.19 | 4,492,356.44 | 224,617.82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3,110,000.00 | 155,500.00 | 3,050,000.03 | 152,500.00 |
应收账款 |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 | 1,354,953.97 | 67,747.70 | 1,090,081.16 | 54,504.06 |
应收账款 | 沈阳沈变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647,819.55 | 32,390.98 | 136,700.00 | 6,835.00 |
应收账款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20,000.00 | 6,000.00 | 120,000.00 | 6,000.00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避雷器有限责任公司 | 39,509.43 | 1,975.47 | 597,000.00 | 29,850.00 |
应收账款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150.00 |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0.60 | 0.03 | 434,573.50 | 21,728.68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334,200.03 | 16,710.00 | ||
应收账款 | 施耐德(陕西)宝光电器有限公司 | 222,919.72 | 11,145.99 | ||
应收账款 | 西安豪特电力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190,402.50 | 9,520.13 | ||
应收账款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50,000.00 | 7,500.00 |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变中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0 | 2,400.00 | ||
应收账款 | 平高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47,200.00 | 2,360.00 |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 43,100.00 | 2,155.00 | ||
应收账款 | 重庆泰昇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8,406.20 | 920.31 | ||
应收账款 | 西安西电电气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2,226.42 | 611.32 | ||
预付款项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1,374,000.00 | ||
预付款项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1,624,500.00 |
预付款项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929,400.00 | |||
应收利息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6,555.56 | 4,635,540.38 | ||
其他应收款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37,832.59 | 36,891.63 | ||
其他应收款 | 西安西电电气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16,200.03 | 10,81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6,700.00 | 335.00 | ||
其他应收款 | 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 26.78 | 1.34 | ||
合同资产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1,600.00 | 80.00 | 21,100.00 | 1,055.00 |
其他流动资产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33,938.05 | |||
其他流动资产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0,272.32 | 224,493.94 | ||
其他流动资产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157,809.93 | |||
其他流动资产 |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61,415.0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1,393,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1,300,002.73 | 6,084,166.64 |
应付账款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433,539.66 | 537,939.66 |
应付账款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424,324.50 | 1,902,000.00 |
应付账款 | 沈阳沈变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294,000.00 | 37,493.32 |
应付账款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198,500.00 | 198,500.00 |
应付账款 | 西安西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141,400.00 | 1,118,400.00 |
应付账款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119,600.00 | 421,300.00 |
应付账款 |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 | 43,420.00 | 100,280.00 |
应付账款 |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120,000.00 | |
应付账款 | 西安宝光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7,663.99 | |
合同负债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349,412.62 | 9,349,412.62 |
合同负债 | 上海西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1,510,957.99 | 1,510,957.99 |
合同负债 | 平高东芝(廊坊)避雷器有限公司 | 1,370,866.42 | 173,773.58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988,550.45 | 2,803,684.07 |
合同负债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876,617.28 | 4,174,005.65 |
合同负债 |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592,730.14 | 1,730,156.64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442,924.53 | 313,207.55 |
合同负债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09,951.89 | 177,877.36 |
合同负债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262,819.33 | 2,189,401.79 |
合同负债 | 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231,132.08 | 67,169.82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电气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12,794.87 | 224,329.23 |
合同负债 |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 | 177,999.29 | 1,266,754.88 |
合同负债 |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 | 155,660.38 | |
合同负债 |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 133,499.46 | 133,499.46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 117,239.62 | 272,553.34 |
合同负债 | 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116,603.77 | 116,603.77 |
合同负债 | 山东电工电气日立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113,207.55 | 113,207.55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避雷器有限责任公司 | 61,037.74 | 1,106,364.18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 54,792.45 | 139,660.38 |
合同负债 |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0,705.66 | 52,498.11 |
合同负债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9,903.89 | 32,168.04 |
合同负债 | 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20,748.63 | 26,306.82 |
合同负债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830.19 | |
合同负债 | 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 | 1,698.11 | 2,641.51 |
合同负债 | 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 70.82 | 70.82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3,170,420.95 | |
合同负债 | 施耐德(陕西)宝光电器有限公司 | 333,348.58 |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331,698.11 | |
合同负债 | 西安豪特电力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179,625.00 | |
合同负债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120,800.00 |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120,429.63 |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变中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78,113.21 | |
合同负债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46,415.09 | |
合同负债 | 山东电工豪迈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8,867.92 | |
合同负债 | 重庆泰昇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7,364.34 | |
合同负债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358.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60,964.76 | 560,964.7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上海西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90,657.48 | 90,657.48 |
其他流动负债 | 平高东芝(廊坊)避雷器有限公司 | 82,251.98 | 10,426.42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59,313.03 | 168,221.04 |
其他流动负债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2,597.04 | 237,261.15 |
其他流动负债 |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35,563.81 | 103,809.40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26,575.47 | 18,792.45 |
其他流动负债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8,597.11 | 10,672.64 |
其他流动负债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15,769.16 | 127,332.11 |
其他流动负债 | 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3,867.92 | 4,030.18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电气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2,767.69 | 13,459.75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 | 10,679.96 | 76,005.29 |
其他流动负债 |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 | 9,33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 8,009.97 | 8,009.97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 | 7,034.38 | 16,353.20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6,996.23 | 6,996.23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东电工电气日立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6,792.45 | 6,792.45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避雷器有限责任公司 | 3,662.26 | 66,381.85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 3,287.55 | 8,379.62 |
其他流动负债 |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042.34 | 3,149.89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794.23 | 1,930.08 |
其他流动负债 | 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244.92 | 1,578.41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169.81 | |
其他流动负债 | 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 | 101.89 | 158.49 |
其他流动负债 | 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 4.25 | 4.25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190,225.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施耐德(陕西)宝光电器有限公司 | 20,000.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19,901.89 |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豪特电力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10,777.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7,248.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7,225.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变中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4,686.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2,784.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东电工豪迈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32.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重庆泰昇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041.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81.51 | |
其他应付款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489,000.00 | 12,151.00 |
其他应付款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1,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存款 | 138,046,466.20 | 254,331,864.17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租赁
1.出租人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房屋及建筑物 | 1,282,571.43 | 520,634.92 |
合计 | 1,282,571.43 | 520,634.92 |
2.承租人
(1)承租人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61,614.64 | 304,608.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 135,893.43 | 47,787.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248,827.80 | 2,673,038.5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 |
本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8,770,288.84 |
1年以内小计 | 38,770,288.84 |
1至2年 | 3,852,752.44 |
2至3年 | 379,907.6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7,277.35 |
4至5年 | 10,248,059.00 |
5年以上 | 218,835.16 |
合计 | 53,507,120.4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507,120.44 | 100.00 | 2,673,727.18 | 5.00 | 50,833,393.26 | 53,255,280.08 | 100.00 | 2,654,970.40 | 4.99 | 50,600,309.68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10,278,231.90 | 19.21 | - | - | 10,278,231.90 | 10,248,059.00 | 19.24 | - | - | 10,248,059.00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3,228,888.54 | 80.79 | 2,673,727.18 | 6.19 | 40,555,161.36 | 43,007,221.08 | 80.76 | 2,654,970.40 | 6.17 | 40,352,250.68 |
合计 | 53,507,120.44 | / | 2,673,727.18 | / | 50,833,393.26 | 53,255,280.08 | / | 2,654,970.40 | / | 50,600,309.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38,740,115.94 | 1,937,005.80 | 5.00 |
1-2年 | 3,852,752.44 | 385,275.24 | 10.00 |
2-3年 | 379,907.65 | 113,972.30 | 30.00 |
3-4年 | 37,277.35 | 18,638.68 | 50.00 |
4-5年 | - | - | 80.00 |
5年以上 | 218,835.16 | 218,835.16 | 100.00 |
合计 | 43,228,888.54 | 2,673,727.1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654,970.40 | 227,626.56 | - | 208,869.78 | - | 2,673,727.18 |
合计 | 2,654,970.40 | 227,626.56 | - | 208,869.78 | - | 2,673,727.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8,869.7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278,231.90 | 19.21 | - |
第二名 | 8,871,112.24 | 16.58 | 443,555.61 |
第三名 | 6,603,197.15 | 12.34 | 476,896.25 |
第四名 | 3,290,903.41 | 6.15 | 164,545.17 |
第五名 | 3,267,083.87 | 6.11 | 163,354.19 |
合计 | 32,310,528.57 | 60.39 | 1,248,351.2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6,555.56 | 4,635,540.38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448,661.67 | 592,949.58 |
合计 | 595,217.23 | 5,228,489.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通知存款 | 146,555.56 | 4,635,540.38 |
合计 | 146,555.56 | 4,635,540.38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41,020.35 |
1年以内小计 | 441,020.35 |
1至2年 | 25,278.30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883.77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480,182.4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职工备用金 | 167,727.80 | 52,547.47 |
押金、保证金等 | 116,628.50 | 213,924.60 |
应收暂付款 | 15,191.50 | 225,878.53 |
其他 | 180,634.62 | 323,732.70 |
合计 | 480,182.42 | 816,083.3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23,133.72 | - | - | 223,133.72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187,725.17 | - | 187,725.17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887.80 | - | - | -3,887.80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187,725.17 | 187,725.17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1,520.75 | - | - | 31,520.7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23,133.72 | -3,887.80 | - | 187,725.17 | - | 31,520.75 |
合计 | 223,133.72 | -3,887.80 | - | 187,725.17 | - | 31,520.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87,725.17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 | 161,789.73 | 1年以内 | 33.69 | 8,089.49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56,900.00 | 1年以内 | 11.85 | 2,845.00 |
第三名 | 备用金 | 51,170.89 | 1年以内 | 10.66 | 2,558.54 |
第四名 | 备用金 | 40,329.61 | 注 | 8.40 | 2,362.98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22,489.00 | 1年以内 | 4.68 | 1,124.45 |
合计 | / | 332,679.23 | / | 69.28 | 16,980.46 |
注:第四名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0,329.61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余额为33,399.61元,账龄1-2年余额为6,930.00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86,883,039.04 | - | 386,883,039.04 | 386,883,039.04 | - | 386,883,039.0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3,697,604.29 | - | 33,697,604.29 | 33,652,732.59 | - | 33,652,732.59 |
合计 | 420,580,643.33 | - | 420,580,643.33 | 420,535,771.63 | - | 420,535,771.6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常州有限责任公司 | 93,401,452.71 | - | - | 93,401,452.71 | - | -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3,481,586.33 | - | - | 293,481,586.33 | - | - |
合计 | 386,883,039.04 | - | - | 386,883,039.04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青岛海洋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33,652,732.59 | - | - | 44,871.70 | 33,697,604.29 | - | |||||
小计 | 33,652,732.59 | - | - | 44,871.70 | 33,697,604.29 | -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33,652,732.59 | - | - | 44,871.70 | 33,697,604.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4,844,172.47 | 106,179,857.26 | 199,556,011.11 | 91,247,826.67 |
其他业务 | 3,472,819.19 | 8,088,558.41 | 1,544,157.12 | 5,438,206.53 |
合计 | 218,316,991.66 | 114,268,415.67 | 201,100,168.23 | 96,686,033.2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871.70 | -1,601,546.9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2,436,258.66 | 7,228,188.22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委托贷款利息 | - | 107,479.17 |
合计 | 12,481,130.36 | 5,734,120.4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59,612.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2,351.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2,897.90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31,729.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9,813,132.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1 | 0.34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9 | 0.30 | 0.3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贾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