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景兴纸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23-04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朱在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戈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汪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姚洁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盛晓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潘煜双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诗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朱锡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所有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七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421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23年9月18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人:吴艳芳,电话:0573-85969328,传真:

0573-85963320,邮箱:wyf226@126.com。

4、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填写选举票数
1.01《选举朱在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戈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汪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姚洁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盛晓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填写选举票数
2.01《选举潘煜双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诗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朱锡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填写选举票数
3.01《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