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23-026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在东方通信城A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业务发展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