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网络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华中主持,经认真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