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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18.05万元,扣除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51.8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6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现有的公司总股本298,867,830股为基数(无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0,209,795.44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

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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