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经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封面 | 二○二二年十一月 | 二○二三年八月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875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419.7901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38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3875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71,419.790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1,419.7901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8月)盖章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