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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泰坦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2、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括两方面:1、新增关联方: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度原预计金额本次拟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调增后2023年度预计金额2023年1- 6月实际发生额增加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2,400.00600.003,000.00923.77生产经营需要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00.00-1,200.00252.96-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100.00200.00300.005.80生产经营需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0-100.001.06-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00.00-100.002.2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100.00100.000.36生产经营需要
向关联人妙顺(上-100.00100.003.31生产经
销售产品、商品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需要
合计3,900.001,000.004,900.001,189.55-

注:本年年初至6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涛
注册资本1,030.919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3-02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谷中路(东)288号C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玻璃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7.68%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文杨明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2-10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运街366号1幢20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0%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广宇
注册资本366.5312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1-16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三路9号武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一期(全部自用)6号厂房70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试剂、酶制试剂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品)、体外诊断试剂、生物治疗技术的研发;实验室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兼零售;科研试剂的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生物、农业、医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仪器仪表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54%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殷海玮
注册资本1,3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6-29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4号楼412-1室
经营范围光学科技,仪器设备、新材料、检测技术、医药、化学、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的维修(除计量器具)及销售,自动化设备销售,光谱仪器的组装生产,仪器耗材的销售,测试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5.5616%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金保
注册资本1,515.151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7-01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25号楼711-71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7%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双方根据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不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具体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鞠宏程元彬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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