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可孚医疗: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5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可孚医疗股票代码30108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薛小桥谭鲜明
电话0731-855066000731-85506600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816号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816号
电子信箱investor@cofoe.cominvestor@cofo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519,115,209.721,295,832,098.621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8,910,330.69130,236,840.625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0,758,699.5389,409,549.249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5,817,841.47-78,209,578.33542.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50.6253.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50.635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1%2.62%增加1.2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057,651,506.656,410,837,630.17-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843,505,264.155,020,336,429.41-3.5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65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81%85,079,92385,079,923质押8,010,000
张敏境内自然人5.81%12,114,88112,114,881
长沙科源同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81%12,114,88112,114,881
张志明境内自然人3.49%7,268,9285,451,696
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72%5,680,3500
湘潭产兴鼎信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4%5,081,434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19%4,570,7280
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怀格共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13%4,449,7840
聂娟境内自然人1.67%3,485,7393,485,739
长沙雨花经开鼎信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49%3,110,82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张敏及聂娟为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张敏及聂娟合计持有械字号投资100%股权,张敏为械字号投资的执行董事、聂娟为械字号投资的总经理。 3、张敏为科源同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该企业5%的出资额;聂娟为科源同创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55%的出资额;张志明为科源同创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40%的出资额。 4、湘潭鼎信及长沙鼎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2023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80,76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7%,最高成交价为37.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6,317,242.94元(不含交易费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