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和顺石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7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7.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763.0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68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4,077.4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2,839.4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39.46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84.6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366.5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465.0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75.92万元。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840,774,385.53 |
项目 | 金额 |
减: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支出金额 | 853,665,778.63 |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525,271,180.45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328,394,598.18 |
加:截至2023年6月30日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 14,650,594.4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759,201.30 |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结息,次日利息到账)。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铜官石油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兴路支行 | 431402888013000303458 | ─ | 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兴南路支行 | 43050179473600000152 | ─ | 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6010078801600001272 | ─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368150100100262306 | ─ | 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6010078801000001270 | ─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 368150100100262283 | ─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368020100100215943 | 175.92 | |
合 计 | 175.92 |
注:上表合计数若与各明细之和存在尾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5,366.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4,077.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4.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10.8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366.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9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 | 增加铜官石油为共同实施主体 | 61,077.44 | 61,077.44 | 61,077.44 | 8,362.33 | 62,154.72 | 1,077.28 | 101.76 | 不适用 | 已完成 | 不适用 | 否 |
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 | “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余额用于 “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 | 20,000.00 | 22,510.85 | 22,510.85 | 684.65 | 22,570.51 | -59.66 | 100.26 | 2022年7月5日 | 已完成 | 不适用 | 否 |
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 | 3,000.00 | 489.15 | 489.15 | 88.10 | 641.34 | 152.19 | 131.11 | 不适用 | 已完成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4,077.44 | 84,077.44 | 84,077.44 | 9,135.08 | 85,366.57 | 1,169.8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5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0793号《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4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2,839.4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5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有效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有效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有效循环滚动使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