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报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表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