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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勤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灿勤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0元,共募集资金1,0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734,004.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65,995.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灿勤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2023

1 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 818,599,127.20 818,599,127.20 197,773,647.22

扩建5G通信用陶瓷介质滤波器项目

155,666,868.00 155,666,868.00 155,666,868.00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974,265,995.20 974,265,995.20 353,440,515.22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sn)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
原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现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 2023年11月 2025年11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两栋厂房和一栋科研楼的主体建筑的建设,将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该项目虽然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国际贸易环境形势、限电等不可抗因素,项目的物料采购、物流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造成了项目主体结构工程较计划工期有所延迟,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一睿 胡海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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