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宙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和公司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中闽能源 | 指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本公司的母公司 | 指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兴创投 | 指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铁路投资 | 指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华兴新兴 | 指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福清风电 | 指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连江风电 | 指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中闽哈密 | 指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富龙风电 | 指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富龙科技 | 指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平潭新能源 | 指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闽海电 | 指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富锦热电 | 指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闽投海电 | 指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福清光伏 | 指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省充电公司 | 指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康援新能 | 指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闽投电力 | 指 | 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闽投抽水蓄能 | 指 |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宁德闽投 | 指 | 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霞浦闽东 | 指 |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闽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MIN ENER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MN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骏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纪志国 | 彭蕾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
电话 | 0591-87868796 | 0591-87868796 |
传真 | 0591-87865515 | 0591-87865515 |
电子信箱 | zmzqb@zmny600163.com | zmzqb@zmny600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7月2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003 |
公司网址 | www.zhongmin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zmzqb@zmny600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法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闽能源 | 600163 | *ST闽能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831,410,402.94 | 922,643,217.07 | 922,643,217.07 | -9.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6,404,028.90 | 420,243,526.49 | 418,548,154.89 | -2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4,489,374.07 | 418,685,083.99 | 416,989,712.39 | -24.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167,462.71 | 409,347,664.01 | 409,347,664.01 | -12.2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902,673,212.51 | 5,757,617,020.87 | 5,754,381,654.63 | 2.52 |
总资产 | 11,658,223,357.42 | 11,686,154,456.74 | 11,653,776,212.74 | -0.2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15 | 0.2208 | 0.2199 | -22.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15 | 0.2208 | 0.2199 | -22.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53 | 0.2200 | 0.2191 | -24.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087 | 8.0282 | 7.9971 | 减少2.51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076 | 7.9985 | 7.9674 | 减少2.69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14,786.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229,840.9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2,500.0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2,859.2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13.75 |
合计 | 11,914,654.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增速稳中向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
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亿千瓦;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7.1亿千瓦,同比增长10.8%。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
一是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88.6%。上半年,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2940亿元,同比增长60.9%,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8.6%。太阳能发电、核电、风电、火电、水电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13.6%、56.1%、34.3%、13.0%和10.6%。二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09亿千瓦,同比增长98.3%,占新增装机的77%。其中,常规水电新增并网206万千瓦,抽水蓄能330万千瓦,风电新增并网229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2189万千瓦,海上风电11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784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176万千瓦。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3亿千瓦,达到13.22亿千瓦,同比增长18.2%,历史性超过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其中,水电装机4.18亿千瓦,风电装机3.89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58亿千瓦,海上风电3146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4.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3亿千瓦。三是风电、核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733小时,同比降低44小时。分类型看,水电1239小时,同比降低452小时,其中,常规水电1330小时,同比降低498小时;抽水蓄能612小时,同比提高32小时。核电3770小时,同比提高97小时。并网风电1237小时,同比提高83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658小时,同比降低32小时。
四是风电光伏发电量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34万亿千瓦时,其中,全国风电发电量4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全国光伏发电量2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全国生物质发电量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的《国家能源局2023年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二)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源禀赋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公司已投产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等福建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省外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黑龙江省等风资源较好地区。福建省近海风能整体优于陆上地区,海上风电资源处于全国前列。公司海上风电场位于福建莆田平海湾,一、二期总装机容量29.6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公司风电装机规模的32.62%。显著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专业化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公司运营管理16个风场、1个光伏电站和1个生物质发电厂,在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通过持续的自我挖掘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技术、管理团队。凭借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公司项目常年保持良好的运营效率。2023年上半年,
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390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 1885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 1281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1237小时。
3、可持续发展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是福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承担福建省内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角色,在获配省内新能源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2023年7月,在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中,投资集团中选长乐外海J区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投资集团与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选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瓦)。大股东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投资集团在中闽能源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在闽投海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C)区项目)、霞浦闽东(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等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一方面积极在福建省内争取资源配置,一方面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良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投资机会,并积极开拓生物质发电项目领域的投资。公司通过项目滚动开发与资产并购,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资金优势
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已投产的各项目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近几年,得益于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金获取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扎实推进抓项目、保安全、稳运营、促管理等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一)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上半年,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46,813.21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8.85%;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42,257.7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9.18%,详情如下:
经营地区/ 发电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 | |
福建省 | ||||||
风电 | 125,564.40 | 143,578.60 | -12.55 | 122,278.75 | 139,922.11 | -12.61 |
黑龙江省 | ||||||
风电 | 14,030.68 | 13,743.95 | 2.09 | 13,610.30 | 13,334.75 | 2.07 |
生物质发电 | 5,621.76 | 2,011.62 | 179.46 | 4,815.62 | 1,695.94 | 183.95 |
新疆哈密 | ||||||
光伏发电 | 1,596.37 | 1,738.12 | -8.16 | 1,553.07 | 1,685.32 | -7.85 |
合计 | 146,813.21 | 161,072.29 | -8.85 | 142,257.74 | 156,638.12 | -9.18 |
上半年公司福建省区域风电项目发电量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风资源状况不及上年同期,新疆哈密光伏项目发电量同比减少也主要与当地光资源状况有关。因发电量、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41.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9%;利润总额41,17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640.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2.33%。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聚焦精细运营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激活电力保供内生潜能,一是加大技改检修力度,加强巡检保养工作,着力抓好设备关键指标实时监控和机组故障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发电问题,保障设备可靠运行,减少机组故障率、“非停”次数,促进机组多发满发。二是继续推进同质项目集中采办工作,建立单一来源采办清单,加强各项目公司协同合作,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2、多方发力获取资源
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全力以赴提升资源获取能力,在福建省内外有序推进项目开拓,力争打开光伏、风电等项目开发新局面。上半年,为做好福建省对口援藏工作,深化闽昌两地清洁能源开发合作,公司与昌都市康电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缙云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西藏昌都市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目前,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参加竞配,已中标金沙江上游70万千瓦光伏项目。
3、凝心聚力打造标杆
一是扎实推进总部管理体系与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对标一流企业为切入点,实施各个领域提质增效,获评省国资系统“管理提升标杆企业”。二是深入开展组织优化工作,释放组织效能,试点财务中心、省级集控中心建设,逐步推进场站车间化管理、压缩管理层级,不断激发各层级活力。
4、全面夯实安全基础
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底线、压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31,410,402.94 | 922,643,217.07 | -9.89 |
营业成本 | 345,202,199.78 | 301,862,966.84 | 14.36 |
管理费用 | 31,119,101.83 | 27,335,673.55 | 13.84 |
财务费用 | 57,194,455.82 | 77,192,102.02 | -25.9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20,072.20 | 998,144.45 | 933.93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1,481,589.60 | 519,013,318.42 | -20.72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1,742,437.01 | 518,731,577.00 | -20.63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1,625,025.44 | 450,885,341.45 | -22.0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216,396.40 | 12,244,518.55 | 97.7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65,061.85 | 4,184,044.15 | 30.6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030,130.44 | 47,125,022.59 | 44.3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13,089.18 | 8,674,468.41 | 35.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167,462.71 | 409,347,664.01 | -12.26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69,000,000.00 | 640,000,000.00 | 35.7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90,702.10 | 1,756,037.26 | 138.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4,095,497.10 | 641,758,316.94 | 36.2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725,388.74 | 153,529,845.61 | -72.1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30,000,000.00 | 660,000,000.00 | 101.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2,725,388.74 | 813,529,845.61 | 68.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629,891.64 | -171,771,528.67 | 不适用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38.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38.3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685,542.46 | 109,620,127.19 | 160.6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2,595,678.41 | 29,336,459.65 | 45.2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25,695.45 | 46,438,697.04 | -94.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575,254.37 | -375,385,664.1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风况较差,发电量、售电量和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安全生产费及富锦热电的燃料费等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中闽海电的部分风机在上年同期处于在建期,本期均已转固,相应的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银行贷款本金及利率较去年同期降低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到的保险理赔款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富锦热电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经营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支付税费和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在建项目投资金额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增加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银行提贷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银行提贷金额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分派股东股利金额影响所致。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平潭风电支付少数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福清风电提前偿还售后回租本金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银行提贷金额增加与分派股东股利影响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27,017,204.81 | 5.38 | 1,111,054,888.11 | 9.53 | -43.57 | 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8,912,111.09 | 6.25 | 260,872,972.22 | 2.24 | 179.41 | 主要为期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9,906,000.98 | 0.08 | 5,547,597.48 | 0.05 | 78.56 | 主要为期末预付保险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7,586,861.46 | 0.15 | 13,245,565.65 | 0.11 | 32.78 | 主要为期末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018,629.06 | 0.57 | 27,944,681.64 | 0.24 | 136.25 | 主要为本期按照16号解释准则执行,确认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670,332.55 | 0.09 | 17,178,086.52 | 0.15 | -37.88 | 主要为本期发放已计提的员工工资所致 |
应交税费 | 14,590,885.80 | 0.13 | 72,588,541.51 | 0.62 | -79.90 | 主要为本期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3,612,256.07 | 0.29 | 24,771,444.56 | 0.21 | 35.69 | 主要为期末预收待结算的托管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8,037,974.85 | 1.96 | 447,848,624.05 | 3.84 | -49.08 | 主要为本期办理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602,511.94 | 0.36 | 14,087,072.01 | 0.12 | 195.32 | 主要为本期按照16号解释准则执行,确认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专项储备 | 9,725,443.89 | 0.08 | 848,408.00 | 0.01 | 1,046.32 | 主要为期末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260,872,972.22 | 7,039,138.87 | 1,330,000,000.00 | 869,000,000.00 | 728,912,111.09 | |||
合计 | 260,872,972.22 | 7,039,138.87 | 1,330,000,000.00 | 869,000,000.00 | 728,912,111.0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采购供应;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 | 115,672 | 100 | 620,936.39 | 167,365.63 | 40,830.05 | 18,663.07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 | 12,681 | 100 | 25,190.76 | 19,604.98 | 2,387.33 | 415.85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 | 11,050 | 100 | 30,211.95 | 14,001.53 | 2,127.77 | 414.23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生物质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能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风能发电工程施工,热力输送管道设施施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销售,灰渣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仓储、销售,休闲观光活动。 | 6,000 | 100 | 33,361.39 | -1,150.44 | 3,153.59 | -1,519.33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咨询;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 60,700 | 100 | 222,725.83 | 83,357.25 | 20,733.81 | 9,223.33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力发电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 | 15,700 | 100 | 45,786.51 | 40,539.90 | 3,833.35 | 1,386.59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 | 11,966 | 51 | 92,812.42 | 30,538.00 | 9,019.07 | 4,757.50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物资采购、供应;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业旅游开发与经营。 | 3,500 | 100 | 17,020.20 | 3,828.87 | 1,056.06 | 94.92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 5,000 | 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平潭风电持股比例(%)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管理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9,000 | 90 | 58,373.61 | 20,146.14 | 5,971.89 | 3,743.60 | 平潭风电控股子公司 |
3、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6月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电气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汽车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房地产业,汽车租赁(不含营运),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承装、装修、承试电力设施;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50,000 | 30 | 35,299.21 | 28,780.52 | 3,181.48 | 28.39 | 公司参股公司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 | 100,000 | 16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参股公司 |
注: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注资。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目前,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已全面平价上网,若单位发电成本未能同步下降,新项目的收益率将会降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2023年上半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正在持续推动中,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延续稳步增长态势,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6,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持续提高,可能存在上网电价变动风险。目前,公司在福建、黑龙江、新疆地区发电项目的部分电量均需参与市场化交易,造成此部分电量上网电价低于批复电价。2023年上半年,公司权属各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68,080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47.86%。若公司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将导致平均售电单价下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福建、黑龙江、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同时积极储备优质平价项目资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多措并举降低
电价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2、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消纳问题一直是困扰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或者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工期与接网工程建设工期不匹配等情况下,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尽管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依然存在。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仍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三个风电项目平均限电率6.76%,限电损失电量1,018万千瓦时;在哈密地区的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限电率3.88%,限电损失电量65万千瓦时。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做到“应发尽发”。另一方面,国家也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预计国家将会更大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3、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风险
目前,我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自于从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不断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10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数值和补贴的计算方式。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对于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政策规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存在绿证交易金额低于补贴金额,甚至无绿证交易,项目收益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已有部分早期投产风电项目电价补贴到限。
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目前,新能源发电已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新增项目不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达到后亦不再享受补贴,长期来看,补贴滞后情况待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将逐渐得到缓解。同时,国家为实现“双碳”目标,设计了碳排放权交易、CCER、绿证交易等制度,继续支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新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相关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公司将密切跟踪碳排放权交易、绿证交易、电力现货市场等行业政策,积极参与有关交易,力争获得部分替代补贴的收入。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竞争主要在于新项目的开发。由于优质风能、太阳能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域有限,同时发电和上网能力也受到本地消纳能力以及当地电网输送容量制约,针对风能、太阳能资源优越,当地消纳能力充分,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优质风电或太阳能发电项目,公司面临同行业公司的激烈竞争,获取优质项目资源的难度不断增加。
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市场开拓步伐,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设备质量风险
设备质量对项目发电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因设备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电力生产秩序不良甚至停滞,都将对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特别是发生涉及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遗留下的质量问题,还将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公司在设备采购时会与设备供应商约定质量保证期,并就质保期内设备的运行指标和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考核。公司注重生产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内组织人员学习业务技能并督促厂家开展维保工作,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后即可接收风机维保工作,进行自主运维,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运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6、自然资源变动风险
风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当地的光照强度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由此,新能源发电企业存在经营业绩随风资源、光照资源等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自然资源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将一方面在项目投资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保障项目运营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公司项目的资源禀赋优势。
7、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设备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3-05-18 | http://www.sse.com.cn | 2023-05-19 |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信贷计划》、《公司2023年度预算草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6-12 | http://www.sse.com.cn | 2023-06-13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游莉 | 财务总监 | 离任 |
苏杰 | 董事 | 离任 |
柳上莺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吴明 | 董事 | 选举 |
游莉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柳上莺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5月22日,游莉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2023年5月23日,苏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柳上莺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
3、2023年6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游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聘任柳上莺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游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2023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被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列入2022年黑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2023年度黑龙江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SO
)、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富锦热电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满足国家标准和属地要求,不存在违规超标排放情况。报告期,富锦热电投建的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污染物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排放口数量、分布和排放方式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总量 (吨) | 实际排放总量 (吨) |
富锦热电 | 单根烟囱;有组织排放 | SO2 | 72.36 | 11.01 |
NOX | 72.36 | 21.65 | ||
颗粒物 | 21.71 | 4.45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投建的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取得环境保护部门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已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严格开展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和自行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自行监测计划和方案,并严格落实执行。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开发新能源项目、进行项目设计时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等文件作为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的依据文件之一;在取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批复后,方能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采用环境友好、循环经济的理念优化建设方案,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或更高的标准要求进行绿色施工,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止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努力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同时,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现场管理协议,通过过程及动态管理要求和督促其在保证项目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节地、节水、节电、节材和环境保护。项目建成后,还需通过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环保验收。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风电、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效益显著。2023年上半年,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46,813.21万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142,257.74万千瓦时,与同规模火电企业相比,可节约标煤51.3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8.03万吨、二氧化硫3.86万吨、氮氧化合物1.92万吨和粉尘
34.95万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指示要求,坚守帮扶初心,保持帮扶定力,通过消费扶贫、捐助帮扶、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履行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公司积极参加“同心助贫国资先行”消费扶贫活动,在传统节日慰问时优先采购宁夏、武平县等扶贫产品,采购总金额50,367元;通过福清市慈善基金总会向新楼村乡贤会捐资20,000元,用于新楼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展示国有上市公司的责任与担当。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承诺时间:2019-04-04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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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闽投海电、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霞浦闽东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但如果前述资产在按照本承诺启动资产注入工作之前已经不再从事发电类业务、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除外。上述承诺中的“稳定投产”系指相关公司的所有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试运行期满后,确定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并签署相关验收证书(试运行的标准按照启动资产注入工作时有效的相关发电机组验收规范执行)。2、除上述承诺事宜以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3、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若在上述过程中出现因上市公司放弃上述商业机会而最终由本公司承接的情况,本公司将在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若存在无法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该等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由上市公司代管、监管,直至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承诺时间:2019-07-17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本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3、本公司/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本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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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就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业保证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2、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9-07-17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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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鉴于中闽海电二期项目建设和实际经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不利影响,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集团对原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进行调整,投资集团承诺,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46,249.72万元。投资集团承诺,如果中闽海电在承诺期限内各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投资集团应就上述利润差额部分(下称“利润差额”)对中闽能源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1)投资集团首先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投资集团已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2)如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由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投资集团已进行转股部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赎回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赎回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投资集团保证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优先用于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义务,不得通过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实施完毕前,如投资集团拟质押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该协议该等拟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利润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在承诺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该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导致中闽海电各年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或减轻投资集团的补偿责任。该协议中的“台风”系指在出现热带气旋期间,风速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安全风速指“3秒平均风速70m/s或10分钟平均风速50m/s”,下同)的强风。在出现热带气旋时,若风速不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投资集团将不就因该等热带气旋导致的中闽海电利润损失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只有在(1)热带气旋的风速超过安全风速,且(2)该等热带气旋对中闽海电的利润造成损失时,投资集团可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21-04-26 期限:3年 | 是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鉴于业绩承诺期限整体延后1年,投资集团承诺:1、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或限售期)将顺延至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2、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21-04-26 期限: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是 | 是 | /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闽海电的部分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能向中闽海电提供所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或有权出租证明文件(包括共同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部分租赁房产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且中闽海电的全部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为避免中闽能源因本次交易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中闽海电租赁房产的权属或土地性质问题等瑕疵导致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被有关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者给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能源以及中闽海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予以充分的补偿。 | 承诺时间:2019-07-17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1、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2、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如本公司拟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以及需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 | 承诺时间:2021-04-26期限: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是 | 是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分红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承诺时间:2022-11-15 期限:3年(2023-2025) | 是 | 是 | /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报告期 实际发生额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 | 购买商品 | 保险费 | 2,600.00 | 1,388.55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三级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物业安保费等 | 370.00 | 107.28 |
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级子公司 | 销售商品(委托绿电 交易服务) | 委托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绿电交易相关服务费 | 100.00 | 0.00 |
合计 | / | / | / | 3070.00 | 1,495.83 |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报告期 实际发生额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租入 | 房屋租赁 | 80.00 | 37.52 |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二级子公司 | 租入 | 房屋租赁 | 45.00 | 0.00 |
合计 | / | / | / | 125.00 | 37.52 |
(3)金融财务服务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预计金额 | 报告期 实际发生额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金融财务服务交易 | 中闽海电取得福建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新开发银行贷款:支付利息 | 4,300.00 | 1,347.75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金融财务服务交易 | 存款业务 |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3,800万元 |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3,777.94万元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中闽海电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594.68万元,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46,249.72万元的40.20%。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报告期发生闽投海电托管费816.52万元。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5.关联交易情况”之“(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75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220,547,834 | 64.14 | 748,834,80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818,400 | 21,971,463 | 1.15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21,823,204 | 1.15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8,641,243 | 0.9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16,101,977 | 0.8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林春玲 | 0 | 6,000,000 | 0.3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5,325,381 | 0.2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1,100 | 5,145,423 | 0.27 | 0 | 未知 | 未知 | |
李世前 | 0 | 3,989,975 | 0.2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0 | 3,913,400 | 0.21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1,713,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713,026 |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21,971,4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71,463 |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1,823,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23,204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41,2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41,243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101,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01,977 | ||||
林春玲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325,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5,325,381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45,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5,423 | ||||
李世前 | 3,989,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9,975 | ||||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3,91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13,4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和华兴创投、铁路投资、华兴新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48,834,808 | 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748,834,808 | 1、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将顺延至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2、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27,017,204.81 | 1,111,054,888.1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28,912,111.09 | 260,872,972.2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281,371,539.66 | 2,000,376,594.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9,906,000.98 | 5,547,597.4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7,586,861.46 | 13,245,565.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4,941,255.94 | 37,411,182.9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7,554,324.11 | 240,620,266.27 |
流动资产合计 | 3,887,289,298.05 | 3,669,129,067.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6,341,548.96 | 86,256,367.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406,872,696.19 | 7,650,238,229.7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205,141.16 | 14,140,310.3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620,504.72 | 8,812,730.50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1,180,248.74 | 125,240,962.7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9,695,290.54 | 72,013,862.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6,018,629.06 | 60,322,925.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70,934,059.37 | 8,017,025,389.67 | |
资产总计 | 11,658,223,357.42 | 11,686,154,456.7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0,205,388.89 | 380,340,08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96,495,402.94 | 935,776,319.7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670,332.55 | 17,178,086.5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590,885.80 | 72,588,541.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3,612,256.07 | 24,771,444.5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28,037,974.85 | 447,848,624.05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3,612,241.10 | 1,878,503,099.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七、45 | 2,288,488,561.10 | 2,042,768,361.1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283,460.28 | 5,637,453.2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621,639,694.57 | 1,628,886,968.5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53,172,963.68 | 149,791,560.54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40,000.00 | 1,84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41,602,511.94 | 43,225,811.6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12,027,191.57 | 3,872,150,155.03 | |
负债合计 | 5,595,639,432.67 | 5,750,653,254.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02,996,143.00 | 1,902,996,1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43,977,083.28 | 2,943,977,083.2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9,725,443.89 | 848,408.00 |
盈余公积 | 七、59 | 98,028,493.78 | 98,028,493.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47,946,048.56 | 811,766,892.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02,673,212.51 | 5,757,617,020.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9,910,712.24 | 177,884,181.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62,583,924.75 | 5,935,501,201.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658,223,357.42 | 11,686,154,456.74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324,426.15 | 610,171,669.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8,912,111.09 | 260,872,972.2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5,314.32 | 30,904.1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187,847,979.44 | 2,357,111,104.1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7,605,000.00 | 153,24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92,784,831.00 | 3,381,426,676.1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073,590,000.00 | 1,118,67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876,182,388.97 | 2,876,097,207.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932,049.54 | 10,316,094.1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06,301.82 | ||
无形资产 | 2,427,519.17 | 884,231.1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641.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329.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62,131,957.68 | 4,006,508,805.44 | |
资产总计 | 7,054,916,788.68 | 7,387,935,481.6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205,388.89 | 380,340,08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84,800.00 | 825,352.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02,221.78 | 5,132,755.09 | |
应交税费 | 584,858.10 | 1,277,493.39 | |
其他应付款 | 131,516,890.89 | 501,130,991.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744,444.45 | 191,117,889.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3,538,604.11 | 1,079,824,565.0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52,590,000.00 | 997,255,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575.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52,590,000.00 | 997,331,575.46 | |
负债合计 | 1,776,128,604.11 | 2,077,156,140.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02,996,143.00 | 1,902,996,1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64,009,544.09 | 3,064,009,544.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8,028,493.78 | 98,028,493.78 | |
未分配利润 | 213,754,003.70 | 245,745,160.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78,788,184.57 | 5,310,779,341.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054,916,788.68 | 7,387,935,481.62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31,410,402.94 | 922,643,217.0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31,410,402.94 | 922,643,217.0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0,761,463.13 | 413,399,466.2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45,202,199.78 | 301,862,966.8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245,705.70 | 7,008,723.83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1,119,101.83 | 27,335,673.5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57,194,455.82 | 77,192,102.02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61,017,172.62 | 80,119,666.43 |
利息收入 | 七、66 | 3,915,945.92 | 2,954,013.2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6,627,176.02 | 27,634,725.2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994,950.04 | 759,719.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5,181.27 | 60,493.2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320,072.20 | 998,144.4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7,725,987.87 | -19,623,912.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16,439.40 | 891.0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1,481,589.60 | 519,013,318.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83,700.00 | 2,834.5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2,852.59 | 284,575.9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1,742,437.01 | 518,731,577.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0,117,411.57 | 67,846,235.5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1,625,025.44 | 450,885,341.4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1,625,025.44 | 450,885,341.4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6,404,028.90 | 420,243,526.4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220,996.54 | 30,641,814.9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51,625,025.44 | 450,885,341.4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6,404,028.90 | 420,243,526.4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220,996.54 | 30,641,814.9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15 | 0.220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15 | 0.2208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1,716,495.62 | 10,194,928.49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14,359.11 | 2,613.4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983,195.73 | 1,421,596.08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924,524.69 | 1,550,245.19 | |
其中:利息费用 | 7,265,550.16 | 2,062,197.80 | |
利息收入 | 2,415,643.06 | 514,431.11 | |
加:其他收益 | 727.7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42,231,254.61 | 228,906,052.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5,181.27 | 60,493.2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20,072.20 | 720,277.7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8,246,470.63 | 236,846,804.3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8,246,470.63 | 236,846,804.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754.04 | 8,657.4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233,716.59 | 236,838,146.9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233,716.59 | 236,838,146.9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8,233,716.59 | 236,838,146.9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6,779,903.18 | 640,728,445.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216,396.40 | 12,244,518.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465,061.85 | 4,184,044.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6,461,361.43 | 657,157,007.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030,130.44 | 47,125,022.5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118,860.29 | 49,889,774.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4,431,818.81 | 142,120,077.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1,713,089.18 | 8,674,46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7,293,898.72 | 247,809,343.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167,462.71 | 409,347,664.0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69,000,000.00 | 6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90,702.10 | 1,756,037.2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4,795.00 | 2,279.6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4,095,497.10 | 641,758,316.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725,388.74 | 153,529,845.6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30,000,000.00 | 66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2,725,388.74 | 813,529,845.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629,891.64 | -171,771,528.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86,564,016.46 | 819,326,839.9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685,542.46 | 109,620,127.1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2,595,678.41 | 29,336,459.6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2,325,695.45 | 46,438,697.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575,254.37 | 975,385,664.1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575,254.37 | -375,385,664.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4,037,683.30 | -137,809,528.8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1,054,888.11 | 803,240,771.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7,017,204.81 | 665,431,243.06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7,517,895.97 | 231,293,230.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7,517,895.97 | 231,293,230.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232,174.78 | 6,00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18,071.54 | 516,421.8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8,699,433.06 | 466,045,133.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1,749,679.38 | 466,567,555.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231,783.41 | -235,274,325.2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69,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4,656,984.88 | 229,624,503.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3,656,984.88 | 589,624,503.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60,712.00 | 407,4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30,000,000.00 | 38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2,060,712.00 | 380,407,4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403,727.12 | 209,217,103.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1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1,140,000.00 | 248,6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7,646,245.02 | 2,080,123.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488.09 | 357,318.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9,211,733.11 | 251,117,441.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88,266.89 | 8,882,558.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1,847,243.64 | -17,174,662.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0,171,669.79 | 55,089,539.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24,426.15 | 37,914,877.06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848,408.00 | 98,028,493.78 | 808,531,526.57 | 5,754,381,654.63 | 177,880,042.99 | 5,932,261,697.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235,366.24 | 3,235,366.24 | 4,138.12 | 3,239,504.3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848,408.00 | 98,028,493.78 | 811,766,892.81 | 5,757,617,020.87 | 177,884,181.11 | 5,935,501,201.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877,035.89 | 136,179,155.75 | 145,056,191.64 | -17,973,468.87 | 127,082,722.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6,404,028.90 | 326,404,028.90 | 25,220,996.54 | 351,625,025.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0,224,873.15 | -190,224,873.15 | -43,997,863.42 | -234,222,736.5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0,224,873.15 | -190,224,873.15 | -43,997,863.42 | -234,222,736.5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877,035.89 | 8,877,035.89 | 803,398.01 | 9,680,433.90 | |||||||||||
1.本期提取 | 10,408,806.28 | 10,408,806.28 | 891,675.08 | 11,300,481.36 | |||||||||||
2.本期使用 | -1,531,770.39 | -1,531,770.39 | -88,277.07 | -1,620,047.4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9,725,443.89 | 98,028,493.78 | 947,946,048.56 | 5,902,673,212.51 | 159,910,712.24 | 6,062,583,924.7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70,724,893.09 | 81,687,718.96 | 4,999,385,838.33 | 170,113,105.90 | 5,169,498,944.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5,056,716.46 | 25,056,716.46 | 644,658.54 | 25,701,375.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70,724,893.09 | 106,744,435.42 | 5,024,442,554.79 | 170,757,764.44 | 5,195,200,319.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0,243,526.49 | 420,243,526.49 | 1,305,355.31 | 421,548,881.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0,243,526.49 | 420,243,526.49 | 30,641,814.96 | 450,885,341.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336,459.65 | -29,336,459.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336,459.65 | -29,336,459.6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70,724,893.09 | 526,987,961.91 | 5,444,686,081.28 | 172,063,119.75 | 5,616,749,201.03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064,009,544.09 | 98,028,493.78 | 245,732,406.22 | 5,310,766,587.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754.04 | 12,754.0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3,064,009,544.09 | 98,028,493.78 | 245,745,160.26 | 5,310,779,341.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991,156.56 | -31,991,156.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8,233,716.59 | 158,233,716.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0,224,873.15 | -190,224,873.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0,224,873.15 | -190,224,873.1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064,009,544.09 | 98,028,493.78 | 213,754,003.70 | 5,278,788,184.5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278,485,715.74 | 70,724,893.09 | -1,273,941,121.81 | 3,978,265,630.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3,278,485,715.74 | 70,724,893.09 | -1,273,941,121.81 | 3,978,265,630.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6,838,146.92 | 236,838,146.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6,838,146.92 | 236,838,146.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278,485,715.74 | 70,724,893.09 | -1,037,102,974.89 | 4,215,103,776.94 |
公司负责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是1998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已更名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南平造纸厂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1998年6月2日上市流通。200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27,8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2,786.664万股普通股(其中国家股股东配售686.664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10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30,594.664万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产权[2006]62号文批复,2006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对价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获得3.3股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3,003万股给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0,594.664万股,其中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491.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4%;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2008年1月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5号核准,2008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发行股份17,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094.664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491.66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2008年5月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8,094.6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4,047.3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2,141.996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237.4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611.5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27号),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8,611.51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8月1日办理完毕。2015年4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8号《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18,270.990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9,533.5365万股。
2019年12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①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全部交易对价共计253,855.00万元,其中,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支付对价的金额为233,855.00万元,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对价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此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39元/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为689,837,758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2,000,000张。2020年2月,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930.2988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68,930.2988万股。②核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2020年7月,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6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集配套资金56,000万元。2021年,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90,299.6143万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2,054.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4%。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0,299.6143万元,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法定代表人:张骏,公司的母公司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属电力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备注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节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②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
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③按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④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
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⑤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⑥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
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应收押金、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应收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5 | 应收往来款及其他 |
其他应收款组合6 | 应收政府补助 |
其他应收款组合7 | 应收代垫款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的五、“10.金融工具”的规定。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的五、“10.金融工具”的规定。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②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5% | 11.88%-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3.33%-20.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1)使用权资产的确认依据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减值
①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②本公司对各类使用权资产的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③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本节的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剩余使用年限 | 土地证 |
软件 | 10年 | |
特许经营权 |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剩余年限 | 电力业务许可证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的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 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确认方法
公司生产和销售电力,于电力供应至电网公司时确认销售收入,即月末根据购售电双方共同确认的上网电量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的上网电价以及竞价电价(含政策性补贴)确认电力产品销售收入。
(3).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④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⑤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①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②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③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的分拆和合并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节的五、“28.使用权资产”。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节的五、“34.租赁负债”。
③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
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见本节的五、“10.金融工具”。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本节的五、“38.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②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套期会计
①套期会计方法及套期工具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公司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被套期项目是指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B、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已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C、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符合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且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②套期会计确认和计量
套期会计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
A、公允价值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B、现金流量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对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进行后续处理:
a.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公司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b.对于不属于上述a.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公司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公司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套期关系作出再平衡的,在调整套期关系之前确定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更新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原因的分析,并相应更新套期关系的书面文件。
套期关系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增加或减少指定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企业增加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增加部分自指定增加之日起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公司减少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减少部分自指定减少之日起不再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作为套期关系终止处理。
(3)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2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按要求对比较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①合并报表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944,681.64 | 60,322,925.64 | 32,378,244.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84,647,145.67 | 8,017,025,389.67 | 32,378,244.00 |
资产总计 | 11,653,776,212.74 | 11,686,154,456.74 | 32,378,244.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087,072.01 | 43,225,811.65 | 29,138,739.6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43,011,415.39 | 3,872,150,155.03 | 29,138,739.64 |
负债合计 | 5,721,514,515.12 | 5,750,653,254.76 | 29,138,739.64 |
未分配利润 | 808,531,526.57 | 811,766,892.81 | 3,235,366.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754,381,654.63 | 5,757,617,020.87 | 3,235,366.24 |
少数股东权益 | 177,880,042.99 | 177,884,181.11 | 4,138.1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32,261,697.62 | 5,935,501,201.98 | 3,239,504.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653,776,212.74 | 11,686,154,456.74 | 32,378,244.00 |
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所得税费用 | 69,548,334.95 | 67,846,235.55 | -1,702,099.40 |
净利润 | 449,183,242.05 | 450,885,341.45 | 1,702,099.40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449,183,242.05 | 450,885,341.45 | 1,702,099.4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8,548,154.89 | 420,243,526.49 | 1,695,371.60 |
少数股东损益 | 30,635,087.16 | 30,641,814.96 | 6,727.80 |
综合收益总额 | 449,183,242.05 | 450,885,341.45 | 1,702,099.40 |
②母公司报表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89,329.50 | 89,329.5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06,419,475.94 | 4,006,508,805.44 | 89,329.50 |
资产总计 | 7,387,846,152.12 | 7,387,935,481.62 | 89,329.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76,575.46 | 76,575.4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7,255,000.00 | 997,331,575.46 | 76,575.46 |
负债合计 | 2,077,079,565.03 | 2,077,156,140.49 | 76,575.46 |
未分配利润 | 245,732,406.22 | 245,745,160.26 | 12,754.0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10,766,587.09 | 5,310,779,341.13 | 12,754.0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387,846,152.12 | 7,387,935,481.62 | 89,329.50 |
2022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所得税费用 | 0.00 | 8,657.42 | 8,657.42 |
净利润 | 236,846,804.34 | 236,838,146.92 | -8,657.42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236,846,804.34 | 236,838,146.92 | -8,657.42 |
综合收益总额 | 236,846,804.34 | 236,838,146.92 | -8,657.42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增值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增值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等利用风力生产电力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规定,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6号)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属公司各独立风电场享受自开始发电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报告期享有优惠政策的有: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自2019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王母山、马头山、大帽山风电场自2020年起开始享受税收优惠。
②按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自2016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同时,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取得哈密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本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2016年-2030年减按15%的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878.36 | 20,317.88 |
银行存款 | 627,004,326.45 | 1,111,034,570.23 |
合计 | 627,017,204.81 | 1,111,054,888.11 |
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数不存在抵押、冻结,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28,912,111.09 | 260,872,972.22 |
其中: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 | 728,912,111.09 | 260,872,972.22 |
合计 | 728,912,111.09 | 260,872,97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193,191,146.43 |
1年以内小计 | 1,193,191,146.43 |
1至2年 | 688,435,439.91 |
2至3年 | 409,388,560.44 |
3至4年 | 92,988,098.55 |
4至5年 | 1,669,155.84 |
合计 | 2,385,672,401.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03,250.56 | 0.16 | 3,903,250.56 | 100.00 | 3,903,250.56 | 0.22 | 3,903,250.56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03,250.56 | 0.16 | 3,903,250.56 | 100.00 | 3,903,250.56 | 0.22 | 3,903,250.5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81,769,150.61 | 99.84 | 100,397,610.95 | 4.22 | 2,281,371,539.66 | 2,083,036,272.61 | 99.78 | 82,659,678.24 | 3.97 | 2,000,376,594.37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81,769,150.61 | 99.84 | 100,397,610.95 | 4.22 | 2,281,371,539.66 | 2,083,036,272.61 | 99.78 | 82,659,678.24 | 3.97 | 2,000,376,594.37 |
合计 | 2,385,672,401.17 | / | 104,300,861.51 | / | 2,281,371,539.66 | 2,086,939,523.17 | / | 86,562,928.80 | / | 2,000,376,594.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3,903,250.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03,250.56 | 3,903,250.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国家接网补贴政策发生变化,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接网补贴的回收出
现迟滞现象,本公司谨慎估计账面接网补贴余额的可收回性,按账面原值全额预计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电费 | 2,381,769,150.61 | 100,397,610.95 | 4.22 |
合计 | 2,381,769,150.61 | 100,397,610.95 | 4.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03,250.56 | 3,903,250.56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659,678.24 | 17,946,141.61 | 208,208.90 | 100,397,610.95 | ||
合计 | 86,562,928.80 | 17,946,141.61 | 208,208.90 | 104,300,861.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2,113,362,407.13 | 88.58 | 89,229,063.79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74,117,701.64 | 7.30 | 10,957,404.55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73,235,258.30 | 3.07 | 3,102,058.08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24,957,034.10 | 1.05 | 1,012,335.09 |
合计 | 2,385,672,401.17 | 100.00 | 104,300,861.5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质押情况详见本节的七、“45、长期借款”。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818,100.98 | 99.11 | 5,448,045.92 | 98.21 |
1至2年 | 88,859.25 | 1.60 | ||
2至3年 | 84,900.00 | 0.86 | 7,692.31 | 0.14 |
3年以上 | 3,000.00 | 0.03 | 3,000.00 | 0.05 |
合计 | 9,906,000.98 | 100.00 | 5,547,597.48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7,527,778.72 | 75.99 |
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99,500.00 | 3.02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260,933.26 | 2.63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174,242.21 | 1.76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48,439.31 | 1.50 |
合计 | 8,410,893.50 | 84.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7,586,861.46 | 13,245,565.65 |
合计 | 17,586,861.46 | 13,245,565.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3,932,285.45 |
1年以内小计 | 13,932,285.45 |
1至2年 | 17,400.00 |
2至3年 | 23,186.00 |
3至4年 | 7,117,616.77 |
4至5年 | 15,000.00 |
5年以上 | 10,000.00 |
合计 | 21,115,488.2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工程款 | 7,225,000.32 | 7,221,814.32 |
押金及保证金 | 436,020.32 | 315,363.32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13,343,101.57 | 9,133,659.38 |
其他 | 111,366.01 | 115,300.23 |
合计 | 21,115,488.22 | 16,786,137.2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530,571.60 | 10,000.00 | 3,540,571.60 | |
本期转回 | 11,944.84 | 11,944.84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518,626.76 | 10,000.00 | 3,528,626.7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540,571.60 | 11,944.84 | 3,528,626.76 | |||
合计 | 3,540,571.60 | 11,944.84 | 3,528,626.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国国家金库福清市中心支库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11,919,676.36 | 1年以内 | 56.45 |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6,564,414.72 | 1年以内;3-4年 | 31.09 | 3,199,398.81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1,423,425.21 | 1年以内 | 6.74 | |
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370,093.43 | 1年以内;3-4年 | 1.75 | 177,343.76 |
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249,787.05 | 1年以内;3-4年 | 1.18 | 119,758.24 |
合计 | / | 20,527,396.77 | / | 97.21 | 3,496,500.8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中国国家金库福清市中心支库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1,919,676.36 | 1年以内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423,425.21 | 1年以内 |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备品备件 | 23,776,943.88 | 23,776,943.88 | 23,351,388.42 | 23,351,388.42 | ||
原材料 | 11,164,312.06 | 11,164,312.06 | 14,059,794.55 | 14,059,794.55 | ||
合计 | 34,941,255.94 | 34,941,255.94 | 37,411,182.97 | 37,411,182.9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76,417,024.00 | 229,977,906.29 |
预交税金 | 11,137,300.11 | 10,642,359.98 |
合计 | 187,554,324.11 | 240,620,266.27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6,256,367.69 | 85,181.27 | 86,341,548.96 | ||||||||
小计 | 86,256,367.69 | 85,181.27 | 86,341,548.96 | ||||||||
合计 | 86,256,367.69 | 85,181.27 | 86,341,548.9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参股投资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406,872,696.19 | 7,650,238,229.77 |
合计 | 7,406,872,696.19 | 7,650,238,229.77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4,398,176.10 | 10,070,711,588.79 | 11,064,579.62 | 32,019,680.60 | 10,358,194,025.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2,698.41 | 957,706.43 | 1,410,404.84 | ||
(1)购置 | 452,698.41 | 957,706.43 | 1,410,404.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85,282.73 | 136,481.85 | 3,821,764.58 | ||
(1)处置或报废 | 3,685,282.73 | 136,481.85 | 3,821,764.58 | ||
4.期末余额 | 244,398,176.10 | 10,067,479,004.47 | 11,064,579.62 | 32,840,905.18 | 10,355,782,665.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071,702.25 | 2,619,913,734.61 | 6,595,924.36 | 19,549,870.79 | 2,696,131,232.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99,507.45 | 236,772,095.58 | 730,535.86 | 2,189,297.89 | 244,591,436.78 |
(1)计提 | 4,899,507.45 | 236,772,095.58 | 730,535.86 | 2,189,297.89 | 244,591,436.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01,018.59 | 136,244.35 | 3,637,262.94 | ||
(1)处置或报废 | 3,501,018.59 | 136,244.35 | 3,637,262.94 | ||
4.期末余额 | 54,971,209.70 | 2,853,184,811.60 | 7,326,460.22 | 21,602,924.33 | 2,937,085,405.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75,508.62 | 10,749,054.71 | 11,824,563.33 |
4.期末余额 | 1,075,508.62 | 10,749,054.71 | 11,824,563.3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8,351,457.78 | 7,203,545,138.16 | 3,738,119.40 | 11,237,980.85 | 7,406,872,696.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3,250,965.23 | 7,440,048,799.47 | 4,468,655.26 | 12,469,809.81 | 7,650,238,229.7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5MW样机风机基础建筑 | 17,460,091.92 | 6,711,037.21 | 10,749,054.71 | 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福清风电5MW样机于2020年与协作单位终止合作,账面基础建筑净值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连江黄岐主控制通信楼 | 998,563.74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配电装置室 | 1,007,491.92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附属楼 | 288,896.65 | 尚在办理中 |
福清马头山升压站 | 7,240,630.31 | 尚在办理中 |
福清大帽山升压站、厂房 | 14,391,739.33 | 尚在办理中 |
二龙山生物质热电厂房、升压站及综合楼 | 55,755,224.13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79,682,546.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7,145.40 | 72,314.59 |
工程物资 | 14,067,995.76 | 14,067,995.76 |
合计 | 14,205,141.16 | 14,140,310.35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 | 72,314.59 | 72,314.59 | 72,314.59 | 72,314.59 | ||
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56,410.89 | 56,410.89 | ||||
莆田平海湾二期海上风电项目 | 8,419.92 | 8,419.92 | ||||
其他 | 1,769,682.27 | 1,769,682.27 | 1,769,682.27 | 1,769,682.27 | ||
合计 | 1,906,827.67 | 1,769,682.27 | 137,145.40 | 1,841,996.86 | 1,769,682.27 | 72,314.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合计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49,943.51 | 3,261,588.97 | 13,511,532.48 |
4.期末余额 | 10,249,943.51 | 3,261,588.97 | 13,511,532.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43,696.50 | 455,105.48 | 4,698,801.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78,449.40 | 113,776.38 | 2,192,225.78 |
(1)计提 | 2,078,449.40 | 113,776.38 | 2,192,225.78 |
4.期末余额 | 6,322,145.90 | 568,881.86 | 6,891,027.76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27,797.61 | 2,692,707.11 | 6,620,504.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06,247.01 | 2,806,483.49 | 8,812,730.50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海域使用权 | 海岛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569,099.09 | 5,367,436.63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93,215,504.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0,554.70 | 2,020,554.70 | ||||
(1)购置 | 2,020,554.70 | 2,020,554.70 | ||||
4.期末余额 | 77,569,099.09 | 7,387,991.33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95,236,059.2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468,699.62 | 2,865,311.44 | 45,355,039.67 | 24,868.21 | 4,260,622.80 | 67,974,54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3,980.08 | 345,554.13 | 4,123,185.42 | 2,486.82 | 426,062.28 | 6,081,268.73 |
(1)计提 | 1,183,980.08 | 345,554.13 | 4,123,185.42 | 2,486.82 | 426,062.28 | 6,081,268.73 |
4.期末余额 | 16,652,679.70 | 3,210,865.57 | 49,478,225.09 | 27,355.03 | 4,686,685.08 | 74,055,810.47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916,419.39 | 4,177,125.76 | 39,373,287.30 | 96,987.37 | 16,616,428.92 | 121,180,248.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100,399.47 | 2,502,125.19 | 43,496,472.72 | 99,474.19 | 17,042,491.20 | 125,240,962.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级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系划拨地。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中闽海电220KV送出线路 | 41,620,149.52 | 1,335,307.43 | 40,284,842.09 | ||
南岭镇塔七公路管养维护及惠民项目 | 23,999,999.92 | 666,666.72 | 23,333,333.20 | ||
哈密20MW光伏发电场汇集站及线路租赁费 | 5,846,153.56 | 162,393.18 | 5,683,760.38 | ||
装修费 | 547,559.95 | 154,205.08 | 393,354.87 | ||
合计 | 72,013,862.95 | 2,318,572.41 | 69,695,290.54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107,066,870.15 | 17,654,554.54 | 90,093,597.70 | 15,037,826.19 |
应付职工薪酬 | 416,757.71 | 104,189.43 | 416,757.71 | 104,189.43 |
资产减值准备 | 9,549,690.98 | 2,387,422.75 | 9,549,690.98 | 2,387,422.75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855,152.38 | 213,788.10 | 855,152.38 | 213,788.10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5,411,967.17 | 1,926,495.90 | ||
弃置费用 | 153,172,963.68 | 40,867,174.02 | 149,791,560.54 | 39,394,608.89 |
关联交易未实现损益 | 5,810,991.16 | 1,452,747.79 | 5,961,032.80 | 1,490,258.20 |
租赁负债 | 6,491,452.55 | 1,412,256.53 | 9,011,596.40 | 1,694,832.08 |
合计 | 298,775,845.78 | 66,018,629.06 | 265,679,388.51 | 60,322,925.6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1,662,822.30 | 12,826,946.83 | 56,348,288.04 | 14,087,072.01 |
弃置费用 | 114,946,772.94 | 27,473,502.92 | 114,946,772.94 | 27,473,502.92 |
使用权资产 | 6,620,504.72 | 1,302,062.19 | 8,812,730.50 | 1,665,236.72 |
合计 | 173,230,099.96 | 41,602,511.94 | 180,107,791.48 | 43,225,811.6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762,618.12 | 9,902.69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914,529.89 | 914,529.89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5,411,967.17 | |
可抵扣亏损 | 169,185,359.13 | 179,858,026.32 |
合计 | 170,862,507.14 | 196,194,426.0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3年 | 25,865,981.05 | |
2024年 | 20,744,697.60 | 20,744,697.60 |
2025年 | 42,047,105.38 | 42,047,105.38 |
2026年 | 45,236,317.23 | 45,236,317.23 |
2027年 | 45,963,925.06 | 45,963,925.06 |
2028年 | 15,193,313.86 | |
合计 | 169,185,359.13 | 179,858,026.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00,205,388.89 | 380,340,083.33 |
合计 | 300,205,388.89 | 380,340,083.33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5,722,229.83 | 222,076,137.16 |
1-2年(含2年) | 325,822,409.73 | 340,127,858.58 |
2-3年(含3年) | 312,525,234.27 | 335,035,542.84 |
3年以上 | 42,425,529.11 | 38,536,781.18 |
合计 | 896,495,402.94 | 935,776,319.7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433,127,440.88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76,333,320.4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29,112,388.09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4,412,030.52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22,356,798.12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 | 17,955,502.11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哈电风能有限公司 | 15,883,032.52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铁福船海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100,873.77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 7,790,749.26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 6,800,159.48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644,872,295.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577,549.26 | 40,203,061.06 | 42,653,055.19 | 8,127,555.1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00,537.26 | 5,482,748.19 | 9,540,508.03 | 2,542,777.42 |
三、辞退福利 | 123,840.80 | 123,840.80 | ||
合计 | 17,178,086.52 | 45,809,650.05 | 52,317,404.02 | 10,670,332.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068,010.75 | 28,253,374.84 | 30,553,374.84 | 7,768,010.75 |
二、职工福利费 | 2,480.20 | 2,686,524.36 | 2,689,004.56 |
三、社会保险费 | 46,550.33 | 3,547,267.19 | 3,542,864.19 | 50,953.3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40,747.19 | 2,436,698.47 | 4,048.72 | |
补充医疗保险 | 46,550.33 | 791,400.00 | 791,400.00 | 46,550.33 |
工伤保险费 | 133,183.87 | 133,183.87 | ||
生育保险费 | 181,936.13 | 181,581.85 | 354.28 | |
四、住房公积金 | 64,812.00 | 4,162,974.00 | 4,227,78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5,695.98 | 1,159,958.01 | 1,247,062.94 | 308,591.05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392,962.66 | 392,962.66 | ||
合计 | 10,577,549.26 | 40,203,061.06 | 42,653,055.19 | 8,127,555.1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847,427.00 | 4,847,427.00 | ||
2、失业保险费 | 151,219.73 | 151,219.7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6,600,537.26 | 484,101.46 | 4,541,861.30 | 2,542,777.42 |
合计 | 6,600,537.26 | 5,482,748.19 | 9,540,508.03 | 2,542,777.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86,264.62 | 9,842,576.83 |
企业所得税 | 10,269,578.67 | 60,032,730.71 |
个人所得税 | 195,810.33 | 1,000,121.82 |
印花税 | 62,908.95 | 150,794.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676.06 | 671,918.32 |
教育费附加 | 80,729.42 | 540,959.01 |
房产税 | 215,043.53 | 237,258.45 |
土地使用税 | 82,874.22 | 83,452.22 |
其他 | 10,000.00 | 28,730.15 |
合计 | 14,590,885.80 | 72,588,541.51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其他应付款 | 12,641,600.62 | 5,202,974.12 |
合计 | 33,612,256.07 | 24,771,444.5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合计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和押金 | 2,393,074.18 | 1,993,722.78 |
员工代扣款项 | 366,528.15 | 389,154.73 |
待结算托管费重分类 | 7,737,572.03 | |
其他 | 2,144,426.26 | 2,820,096.61 |
合计 | 12,641,600.62 | 5,202,974.1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9,170,156.11 | 305,615,966.1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77,659,826.47 | 138,858,514.7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07,992.27 | 3,374,143.17 |
合计 | 228,037,974.85 | 447,848,624.05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9,605,000.00 | 202,660,000.00 |
质押借款 | 22,000,000.00 | 88,140,000.00 |
抵押、质押借款 | 15,708,000.00 | 12,566,400.00 |
应付利息 | 1,857,156.11 | 2,249,566.17 |
合计 | 149,170,156.11 | 305,615,966.17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统借统贷借款本金 | 66,250,816.46 | 131,263,485.92 |
统借统贷借款利息 | 11,409,010.01 | 7,595,028.79 |
合计 | 77,659,826.47 | 138,858,514.71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859,590,161.10 | 1,351,665,161.10 |
质押借款 | 353,500,000.00 | 606,280,000.00 |
抵押、质押借款 | 75,398,400.00 | 84,823,200.00 |
合计 | 2,288,488,561.10 | 2,042,768,361.1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以一级子公司中闽哈密以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的应收账款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3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5,8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5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②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平潭新能源以青峰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7,9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7,3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6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③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福清风电以王母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8,35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7,2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1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④本公司一级子公司中闽海电以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的应收账款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15,0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5,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⑤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福清风电以大帽山风电场机器设备抵押及电费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9,110.6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7,539.84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570.80万元)。上述抵押、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⑥本公司以一级子公司富龙风电和富龙科技的股权质押,向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质押贷款已结清,尚在办理解押手续中。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554,727.72 | 10,255,375.3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63,275.17 | -1,243,778.93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7,992.27 | -3,374,143.17 |
合计 | 5,283,460.28 | 5,637,453.23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621,639,694.57 | 1,628,886,968.51 |
合计 | 1,621,639,694.57 | 1,628,886,968.51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统借统贷借款本金 | 1,588,348,821.51 | 1,593,247,255.87 |
质保金 | 36,951,160.42 | 39,300,000.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660,287.36 | -3,660,287.36 |
合计 | 1,621,639,694.57 | 1,628,886,968.51 |
其他说明:
统借统贷借款系一级子公司中闽海电向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投资集团转贷给中闽海电的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654,599,637.97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金
额为66,250,816.46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弃置费用 | 149,791,560.54 | 153,172,963.68 |
合计 | 149,791,560.54 | 153,172,963.6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中闽海电根据《福建莆田平海湾50MW海上风电场风机及基础拆除方案设计报告》和《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预估的弃置费用,按现值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和预计负债,后续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1,840,000.00 | 1,840,000.00 | ||
合计 | 1,840,000.00 | 1,84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1,840,000.00 | 1,8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02,996,143.00 | 1,902,996,143.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12,137,558.54 | 2,812,137,558.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839,524.74 | 131,839,524.74 | ||
合计 | 2,943,977,083.28 | 2,943,977,083.28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48,408.00 | 10,408,806.28 | 1,531,770.39 | 9,725,443.89 |
合计 | 848,408.00 | 10,408,806.28 | 1,531,770.39 | 9,725,443.89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8,028,493.78 | 98,028,493.78 | ||
合计 | 98,028,493.78 | 98,028,493.78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08,531,526.57 | 81,687,718.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235,366.24 | 25,056,716.4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11,766,892.81 | 106,744,435.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6,404,028.90 | 732,326,058.0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303,600.6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0,224,873.15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47,946,048.56 | 811,766,892.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235,366.24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23,231,679.30 | 337,036,961.18 | 914,401,094.30 | 293,620,844.07 |
其他业务 | 8,178,723.64 | 8,165,238.60 | 8,242,122.77 | 8,242,122.77 |
合计 | 831,410,402.94 | 345,202,199.78 | 922,643,217.07 | 301,862,966.8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29,973.01 | 3,050,516.01 |
教育费附加 | 2,317,184.76 | 2,405,343.36 |
房产税 | 707,950.42 | 689,667.21 |
土地使用税 | 681,046.66 | 427,286.66 |
车船使用税 | 9,620.90 | 9,695.18 |
印花税 | 303,130.81 | 336,696.25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377,210.00 | |
其他 | 19,589.14 | 89,519.16 |
合计 | 7,245,705.70 | 7,008,723.83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815,300.67 | 17,294,070.13 |
办公费 | 170,106.55 | 158,679.88 |
差旅费 | 612,210.25 | 224,251.90 |
折旧费 | 2,955,646.09 | 2,624,971.81 |
租赁费 | 104,465.00 | 45,016.33 |
业务招待费 | 315,738.18 | 273,059.85 |
修理费 | 35,098.06 | 68,581.43 |
低值易耗品 | 68,374.18 | 67,891.61 |
保险费 | 126,898.10 | 94,339.62 |
审计费 | 1,573,181.53 | 1,612,879.76 |
交通运输费 | 701,689.43 | 439,424.12 |
咨询费 | 347,705.00 | 297,927.70 |
环保及排污费 | 19,800.00 | 19,800.00 |
会议费 | 47,927.12 | 14,241.32 |
广告宣传费 | 13,456.84 | 52,958.64 |
董事会经费 | 96,303.68 | 90,000.0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608,011.02 | 533,603.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7,441.29 | 303,846.74 |
无形资产摊销 | 1,239,542.87 | 1,138,524.74 |
会员费 | 14,920.53 | 23,450.34 |
汽车使用费 | 467,099.72 | 404,932.64 |
党建工作经费 | 449,846.90 | 453,318.15 |
其他支出 | 1,148,338.82 | 1,099,903.30 |
合计 | 31,119,101.83 | 27,335,673.55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1,017,172.62 | 80,119,666.43 |
利息收入(以“-”号填列) | -3,915,945.92 | -2,954,013.22 |
其他 | 93,229.12 | 26,448.81 |
合计 | 57,194,455.82 | 77,192,102.02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6,557,708.81 | 27,439,580.48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6,167.21 | 44,711.88 |
稳岗补贴 | 33,300.00 | 70,432.91 |
“小升规”及增产增效奖励 | 80,000.00 | |
合计 | 26,627,176.02 | 27,634,725.2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5,181.27 | 60,493.25 |
其他-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 | 909,768.77 | 699,226.14 |
合计 | 994,950.04 | 759,719.3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20,072.20 | 998,144.45 |
合计 | 10,320,072.20 | 998,144.45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准备 | -17,725,987.87 | -19,623,912.57 |
合计 | -17,725,987.87 | -19,623,912.5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616,439.40 | 891.05 |
合计 | 616,439.40 | 891.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23,700.00 | 2,834.53 | 23,700.00 |
无需支付应付账款 | 260,000.00 | 260,000.00 | |
合计 | 283,700.00 | 2,834.53 | 283,7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652.59 | 1,652.5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652.59 | 1,652.59 | |
对外捐赠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罚款支出 | 1,200.00 | 264,575.95 | 1,200.00 |
合计 | 22,852.59 | 284,575.95 | 22,852.59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7,436,414.70 | 75,121,100.4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319,003.13 | -7,274,864.86 |
合计 | 60,117,411.57 | 67,846,235.5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1,742,437.0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2,935,609.2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9,426,317.9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812.3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3,125.8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26,713.1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19,809.42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21,295.32 |
所得税费用 | 60,117,411.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325,344.60 | 3,268,463.17 |
政府补助 | 33,300.00 | 195,144.79 |
保险理赔款 | 1,468,579.55 | 237,773.00 |
押金和保证金 | 381,154.00 | 229,744.00 |
其他 | 256,683.70 | 252,919.19 |
合计 | 5,465,061.85 | 4,184,044.15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代垫款项 | 606,871.10 | 346,584.12 |
押金和保证金 | 1,223,011.11 | 71,327.87 |
管理费用等其他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9,883,206.97 | 8,256,556.42 |
合计 | 11,713,089.18 | 8,674,468.41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费(执行新租赁准则) | 2,257,525.36 | 1,147,972.04 |
股利派发相关手续费 | 68,170.09 |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45,290,725.00 | |
合计 | 2,325,695.45 | 46,438,697.04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51,625,025.44 | 450,885,341.45 |
信用减值损失 | 17,725,987.87 | 19,623,912.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4,591,436.78 | 234,777,574.2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92,225.78 | 1,950,062.11 |
无形资产摊销 | 6,081,268.73 | 5,977,704.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18,572.41 | 2,102,099.2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6,439.40 | -891.0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20,072.20 | -998,144.4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1,017,172.62 | 80,119,666.4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4,950.04 | -759,719.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95,703.42 | -6,014,739.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23,299.71 | -1,260,125.1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69,927.03 | 1,833,414.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9,694,644.60 | -404,375,533.9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909,044.58 | 25,487,042.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167,462.71 | 409,347,664.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27,017,204.81 | 665,431,243.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11,054,888.11 | 803,240,771.8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4,037,683.30 | -137,809,528.8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27,017,204.81 | 1,111,054,888.11 |
其中:库存现金 | 12,878.36 | 20,317.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27,004,326.45 | 1,111,034,570.23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7,017,204.81 | 1,111,054,888.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长期股权投资 | 387,067,100.00 | 股权质押融资 |
应收账款 | 1,636,220,044.66 | 质押融资 |
固定资产 | 319,710,295.40 | 抵押融资 |
合计 | 2,342,997,440.06 | / |
其他说明:
受限情况详见本节七、“45、长期借款”。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6,557,708.81 | 其他收益 | 26,557,708.81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6,167.21 | 其他收益 | 36,167.21 |
稳岗补贴 | 33,300.00 | 其他收益 | 33,300.00 |
合计 | 26,627,176.02 | / | 26,627,176.0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 | 福建省福清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平潭县 | 福建省平潭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51.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连江县 | 福建省连江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 | 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省平潭县 | 福建省平潭县 | 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 | 注 | 设立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 | 福建省莆田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 | 福建省福清市 |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注: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49.00 | 25,220,996.54 | 43,997,863.42 | 159,910,712.2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270,283,227.35 | 657,840,962.85 | 928,124,190.20 | 300,698,931.41 | 322,045,294.28 | 622,744,225.69 | 321,508,140.80 | 679,371,702.69 | 1,000,879,843.49 | 300,743,863.12 | 356,163,704.70 | 656,907,567.8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90,190,713.76 | 47,575,025.62 | 47,575,025.62 | 159,081,894.23 | 111,518,702.52 | 58,064,959.00 | 58,064,959.00 | 143,815,985.58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西藏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昌都经济开发区昌都高原生态清洁能源双创中心 | 清洁能源开发建设 | 16.00 | 权益法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 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 3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230,256,001.00 | 229,473,666.60 |
非流动资产 | 122,736,106.86 | 113,467,221.57 |
资产合计 | 352,992,107.86 | 342,940,888.17 |
流动负债 | 59,973,430.37 | 49,896,586.90 |
非流动负债 | 5,213,514.24 | 5,523,075.59 |
负债合计 | 65,186,944.61 | 55,419,662.4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87,805,163.25 | 287,521,225.6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6,341,548.98 | 86,256,367.69 |
营业收入 | 31,814,789.90 | 21,903,640.85 |
净利润 | 283,937.57 | 201,644.15 |
综合收益总额 | 283,937.57 | 201,644.15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除现金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应收账款均为销售给电厂所在地电网公司的售电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应收代垫工程款等,本公司通过定期与对方沟通、对账、检查账龄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并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外币存款和贷款,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8,912,111.09 | 728,912,111.0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28,912,111.09 | 728,912,111.09 | ||
(4)其他 | 728,912,111.09 | 728,912,111.0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28,912,111.09 | 728,912,111.09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期末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属于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系按照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加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确定,本公司预计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 | 64.14 | 64.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20,547,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4%。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的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的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保险费 | 13,885,481.84 | 9,109,133.74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物业安保费等 | 1,072,796.08 | 772,048.84 |
合计 | / | 14,958,277.92 | 9,881,182.5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投资集团 | 中闽海电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0年7月 | 注1 | 注2 | 8,165,238.60 |
注1:托管标的的托管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投资集团按承诺将托管标的置入中闽能源止。在托管期限内,如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的,则托管期限于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之日提前终止。 注2:在托管期内,每一会计年度中闽海电经审计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及生产成本按照以下原则分摊给三期项目,该分摊金额加上所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金额,作为协议项下中闽海电向闽投海电收取的托管费用:
①管理费用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604MW)的比例分摊。 ②建设单位管理费在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554MW)的比例分摊,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后至三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全额由三期项目承担。. ③生产成本自三期项目机组投产后开始分摊,每个月生产成本扣除直接归属于一期项目、二期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如折旧、保险、燃料及动力等)后按照三期项目已投产装机容量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已投产的装机总容量的比例逐月计算分摊金额。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投资集团、闽投海电签订的《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托管协议》及《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闽投海电委托给本公司经营和管理,闽投海电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本公司预付当季度经闽投海电和本公司确认的预估托管费用,同时结算上一季度发生的托管费用。在闽投海电年度审计完成后15日内,本公司与闽投海电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该年度托管费用的最终汇算。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75,183.90 | 375,183.90 | 16,386.5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投资集团租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新华福广场1#楼1604-1623单元房产,建筑面积约1,107.83平方米作为办公地点;租赁新华福广场1#、2#连体楼地下一层04、05车位作为停车位使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3.68 | 181.4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财务服务交易:
1)中闽海电取得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情况
①报告期本公司向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本金情况
新开发银行贷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间 | 项目 | 性质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023年 1-6月 | 长期应付款 | 投资集团-新开发银行贷款 | 1,724,510,741.79 | 69,911,103.82 | 1,654,599,637.97 |
2017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开发银行签署“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协定》(贷款号16CN02)新开发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了一笔贷款(“新开发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贷款专用于福建莆田平海湾246MW海上风电项目,贷款期限为18年(含宽限期3年),利率为3MSHIBOR-3BP。2017年12月4日,财政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财政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财政部将上述20亿元新开发银行贷款转贷给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26日,福建省财政厅与投资集团签署《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福建省财政厅将上述20亿元新开发银行贷款转贷给投资集团。2018年5月8日,投资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投资集团将新开发银行提供的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贷款转贷给本公司,借款方式、期限和利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开发银行签署“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协定》(贷款号16CN02)保持一致。截至2023年6月30日,投资集团转贷给本公司的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654,599,637.97元。
②报告期本公司向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利息支出情况
新开发银行贷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间 | 期初应付利息 | 本期新增利息 | 本期支付利息 | 期末应付利息 |
2023年1-6月 | 7,595,028.79 | 17,291,434.28 | 13,477,453.06 | 11,409,010.01 |
2)报告期,公司在关联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的存款情况
①存款账户情况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户名称 | 账号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8054100000003008 | 104,115,431.43 | 44,466.81 | 101,385,139.81 | 2,774,758.43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8054100000003717 | 133,664,023.71 | 52,009.73 | 132,448,945.95 | 1,267,087.49 |
②利息收入
报告期,中闽海电在关联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的存款利息收入96,476.54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7,527,778.72 | 4,300,935.9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6,207.21 |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7,737,572.03 | 1,135,445.37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88,348,821.51 | 1,593,247,255.8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转贷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7,659,826.47 | 138,858,514.7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7,318.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的“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缴费款项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承租人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1,452.05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925.806.86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799,682.48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其他应收款 | 1,359,143,325.48 | 1,369,176,472.00 |
合计 | 2,187,847,979.44 | 2,357,111,104.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131,698,064.34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18,510,393.41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1,798,840.15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489,686.69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441,390.26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809,472,592.04 | 809,472,592.04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19,232,061.92 | 16,523,665.28 |
合计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359,143,325.48 |
1年以内小计 | 1,359,143,325.48 |
合计 | 1,359,143,325.4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359,143,325.48 | 1,369,176,472.00 |
合计 | 1,359,143,325.48 | 1,369,176,472.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20,000,000.00 | 1年以内 | 60.33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8,228,631.25 | 1年以内 | 12.38 | |
黑龙江富龙科技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58,000,000.00 | 1年以内 | 11.62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4,306,472.00 | 1年以内 | 5.47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4,372,088.89 | 1年以内 | 4.74 | |
合计 | / | 1,284,907,192.14 | / | 94.5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6,341,548.96 | 86,341,548.96 | 86,256,367.69 | 86,256,367.69 | ||
合计 | 2,876,182,388.97 | 2,876,182,388.97 | 2,876,097,207.70 | 2,876,097,207.7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607,000,000.00 | 607,000,000.00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61,026,600.00 | 61,026,600.00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362,994,679.20 | 362,994,679.20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8,975,200.00 | 228,975,200.00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8,091,900.00 | 158,091,900.00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1,276,752,460.81 | 1,276,752,460.81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合计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6,256,367.69 | 85,181.27 | 86,341,548.96 | ||||||||
小计 | 86,256,367.69 | 85,181.27 | 86,341,548.96 | ||||||||
合计 | 86,256,367.69 | 85,181.27 | 86,341,548.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21,716,495.62 | 10,194,928.49 | ||
合计 | 21,716,495.62 | 10,194,928.4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1,236,304.57 | 228,694,954.3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5,181.27 | 60,493.2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9,768.77 | 150,605.14 |
合计 | 142,231,254.61 | 228,906,052.74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14,786.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229,840.9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2,500.0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2,859.2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13.75 |
合计 | 11,914,654.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087 | 0.1715 | 0.17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076 | 0.1653 | 0.165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