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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1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志林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未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未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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