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浙江恒威 | 股票代码 | 30122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菊 | 傅煜 | ||
电话 | 0573-82235810 | 0573-82235810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hwbattery.com | securities@hwbattery.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61,691,113.37 | 244,975,647.61 | 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158,761.93 | 47,150,981.74 | 12.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0,228,173.32 | 40,739,484.68 | 2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7,557,492.72 | 585,118.35 | 6,318.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53 | -1.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53 | -1.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3% | 9.88% | -5.7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17,290,717.22 | 1,331,444,327.02 | -1.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63,739,322.97 | 1,260,080,246.24 | 0.2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57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72% | 38,220,150 | 38,220,150 | ||
汪剑平 | 境内自然人 | 12.35% | 12,511,725 | 12,511,725 | ||
汪剑红 | 境内自然人 | 9.27% | 9,390,675 | 9,390,675 | ||
汪骁阳 | 境外自然人 | 4.89% | 4,954,200 | 4,954,200 | ||
傅煜 | 境内自然人 | 4.83% | 4,898,250 | 4,898,250 | ||
谢建勇 | 境内自然人 | 1.85% | 1,875,000 | 0 | ||
嘉兴恒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8% | 1,800,000 | 1,800,000 | ||
潘家全 | 境内自然人 | 1.00% | 1,015,000 | 0 | ||
高雁峰 | 境内自然人 | 0.89% | 900,0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0% | 405,241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嘉兴恒茂的股东为徐燕云、汪剑红、傅庆华和汪剑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其中,汪剑平与徐燕云为夫妻关系,其子为汪骁阳;汪剑红为汪剑平之妹,汪剑红与傅庆华为夫妻关系,其子为傅煜。公司股东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变更,将公司原实施项目“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投资地点为越南,实施主体为越南恒威(越南恒威系公司新设子公司新加坡恒威之子公司)。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事项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审批流程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和7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关于完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限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转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选举徐世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汪剑平、汪剑红、汪骁阳、徐耀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姚武强、张惠忠、王金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志林、沈肖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顺利完成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聘任汪剑平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选举沈志林为监事会主席,聘任傅庆华、徐耀庭、陈宇为公司副总经理,杨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和聘任工作,会上亦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换届组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4月24日及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等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