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健全和完善党组织运行机制,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第五章 党委 | 第五章 党的组织 |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根据党员人数设立独立或联合支部委员会。 | 删除 |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 | 第九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其中纪律检查委员1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工作部作为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纪委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 第九十六条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公司党委原则上设立党委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等机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的原则进行配备。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统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的原则进行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比例安排,纳入年度预算。 | 删除 |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领导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 (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 |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法规履行职责。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四)研究讨论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七) 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发展战略、重要改革方案、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
第一百条 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召开党委会或党委常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 |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公司党委按照“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做到简便易行、运转高效。 |
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图,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 |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三)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四)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 (五)受理信访件处理工作;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行为进行处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六)研究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其它事项。 | 删除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对《公司章程》的目录及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