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3-02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23年8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23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3-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23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其中1亿元用于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1年。
2.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非融资性保函(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期限1-3年(具体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3.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期限2-3年(具体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4.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芷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核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相关业务,其中3,000万元已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3年。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