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4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提交各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6,451,20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29,442股,以266,321,76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41,3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1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0.7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以方案形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
《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详见202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