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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3-065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0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的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集团”)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董事张忠先生、张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通光集团光纤市场原则50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东路186号法人代表:张强注册资本:15891.824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集成电路、微波通讯器件及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络工程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缆专用设备、电缆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或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2年度,通光集团简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总资产57,313.71
期末净资产31,005.75
主营业务收入533.49
净利润1,110.20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通光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2.3条第一款,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通光集团企业信誉良好,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将采取市场化方式操作,并签订商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我们认为:该议案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2023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通光线缆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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