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核,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