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23-02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杭州园林 | 股票代码 | 30064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伍恒东 | 廖丰羽 | ||
电话 | 0571-87980956 | 0571-87980956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9层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9层 | ||
电子信箱 | zqb@hzyly.com | zqb@hzyly.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1,527,606.34 | 367,644,718.51 | -64.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538,472.48 | 30,897,497.12 | -59.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276,448.52 | 27,761,204.85 | -66.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219,644.95 | -27,242,557.22 | -29.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3 | -60.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3 | -60.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2% | 5.70% | -3.3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03,842,729.60 | 1,240,003,710.48 | -1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42,989,496.19 | 538,396,020.25 | 0.8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21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70% | 11,520,000 | 0 | ||
葛荣 | 境内自然人 | 8.13% | 10,768,622 | 8,076,466 | ||
何韦 | 境内自然人 | 6.95% | 9,196,339 | 7,182,254 | ||
吕明华 | 境内自然人 | 5.93% | 7,845,945 | 6,388,318 | ||
刘克章 | 境内自然人 | 5.76% | 7,629,030 | 0 | ||
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9% | 6,080,000 | 0 | ||
周为 | 境内自然人 | 4.45% | 5,889,900 | 0 | ||
邓冶 | 境内自然人 | 2.37% | 3,138,080 | 0 | 冻结 | 537,000 |
童存志 | 境内自然人 | 2.26% | 2,999,195 | 2,256,896 | ||
李勇 | 境内自然人 | 1.96% | 2,6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吕明华、何韦、葛荣、童存志为一致行动人,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中吕明华、何韦、葛荣、童存志、刘克章、周为、李勇分别持有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39%,合计持有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73%,上述7名股东通过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0.85%。除此之外,公司前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
1、2021年度,公司就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湿地公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终止涉及的完成工作量及费用等问题,向惠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经惠州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尚未裁决。
2、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洪住建罚字[2022]109号)。为维护自身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经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7日、2023年2月6日、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提起行政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二审上诉已经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3、因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拖延履行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结算审核义务长达一年多时间,且经公司多次催促仍拒不办理结算,以达到迟延支付工程款的非法目的,其违约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提起民事诉讼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子公司重大事项
1、随着全国多地出台扶持政策,助力文旅产业复苏振兴,文旅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是公司投资重点关注领域。2022年12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园资本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园资本”)与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志源”)及其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以500万元自有资金向信志源增资,增资完成后,杭园资本持有信志源20.00%的股权。信志源已经取得抖音本地生活服务商牌照,其提供的是带内容供给能力的文旅供应链服务,目前主要是围绕抖音平台做闭环和开环业务。闭环业务是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为文旅行业的供应商提供抖音渠道营销。开环业务是依托公司开发的中台系统,整合各个平台的文旅库存资源,利用信志源的技术中台处理,形成工业化生产内容和分发库存的供应链,可以适配所有的平台和商户需求,为文旅行业提供全网络营销。信志源打造的文旅供应链对资源的控制强,渠道优势明显,同时可以和公司参股公司颉丸动漫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资源共享,形成明显的协同效应。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向信志源支付增资款500万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园资本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园资本”)与深圳市紫金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港资本”)、兴产(湖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产创业投资”)、张亮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湖州兴景杭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创业投资基金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明华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