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新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新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