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