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春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春林,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南华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1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生产班组长,2020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