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00 股票简称: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九月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6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7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七、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会议结束。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股东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旁)。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共20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本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各位股东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本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其中,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二)现场计票程序:由会议主持人提名2名股东代表及1名监事代表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监票人,其中由监事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经与会股东鼓掌通过。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统计表决票。总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九、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为公司提供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以及2019至2022年度连续四年的内控审计服务。安永华明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安永华明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同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预计支付安永华明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健全和完善党组织运行机制,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第五章 党委 | 第五章 党的组织 |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根据党员人数设立独立或联合支部委员会。 | 删除 |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 第九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其中纪律检查委员1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 | 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工作部作为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纪委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 第九十六条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公司党委原则上设立党委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等机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的原则进行配备。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统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的原则进行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比例安排,纳入年度预算。 | 删除 |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领导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 (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法规履行职责。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发展战略、重要改革方案、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
(四)研究讨论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七) 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
第一百条 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召开党委会或党委常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图,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 |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公司党委按照“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做到简便易行、运转高效。 |
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 |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三)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四)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 (五)受理信访件处理工作;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行为进行处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六)研究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其它事项。 | 删除 |
除以上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对《公司章程》的目录及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