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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在翠微大厦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颜巍因退休原因于2023年8月8日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宁海永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9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海永: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0年起历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任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述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莉:女,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3年起历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文员、主办、审计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北京翠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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