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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美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3-11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美尚股票代码30049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天华
电话0755-251176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39号国速中心27c
电子信箱wth@misho.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7,708,968.4330,953,521.31-1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9,107,247.04469,630,063.88-14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0,403,954.21-23,570,429.82-622.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087,193.2254,767,530.40-118.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500.6965-146.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500.6965-146.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67%20.19%-57.8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050,634,066.684,098,239,282.92-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71,954,772.27691,309,981.04-31.7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44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迎燕境内自然人27.50%185,434,229质押185,434,229
冻结185,434,229
无锡文旅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93%26,495,726
徐晶境内自然人1.28%8,597,158质押15,317,796
冻结15,338,446
杨桦境内自然人0.92%6,200,000
侯霞境内自然人0.89%6,000,000
鲁曙光境内自然人0.40%2,680,600
陈霞境内自然人0.38%2,538,451
卢澜境内自然人0.34%2,320,600
黄少棉境内自然人0.34%2,318,800
吴迪境内自然人0.32%2,124,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王迎燕与徐晶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未知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破产重整事宜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2-153),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或“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相应债权。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2022-163),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5月6日,公司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美管〔2023〕16号),依法确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预重整投资人。后续,预重整管理人将另行组织你公司与高新投集团等相关方协商、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本次虽然在报名日期期限截止前有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按照招募规则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但仍存在因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预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有利于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仍存在不确定性。

2、行政处罚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涉嫌违法情况包括2015 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事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违规事实,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行为不触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为准。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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