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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欣盛路园区7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文宝先生、汪晓兵先生、佘朋鲋先生、袁江锋先生、苗洪雷先生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黄文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汪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佘朋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袁江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苗洪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德明先生、黄明辉先生、凌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曾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黄明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凌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框架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框架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9.6万元/年(含税),由公司按月发放。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报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佘朋鲋、袁江锋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七)审核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年7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宜,新增股份201.88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9,419.3274万股增加至39,621.2074万股,注册资本由39,419.3274万元增加至39,621.2074万元。

鉴于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章程修改的一切

事宜。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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