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古成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彭伯安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
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上述议案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