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汕头市美联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