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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鉴于第四届经营层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聘任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彭建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卢树敬先生、邓毅学先生、徐德昭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万彬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

彭建清先生、卢树敬先生、徐德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邓毅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3,527股。以上人员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原任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卢树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科赛先生、臧立恒女士、胡健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树敬先生、王科赛先生、臧立恒女士、胡健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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