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56亿元)的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三、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