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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1,732,49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6.71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99,999,998.29元,扣除发行费用9,803,521.23元,募集资金净额890,196,477.06元。
截止2021年12月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信会师报字[2021]ZI105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579.97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88.14万元;于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091.8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992.90万元。截止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345.6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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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9190078801800002414 | 489,999,998.29 | 150,618,561.72 | 活期 |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 755928471310909 | 200,000,000.00 | 0.00 | 活期 |
中信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 8110301013100601772 | 200,000,000.00 | 12,838,158.91 | 活期 |
合计 | 889,999,998.29 | 163,456,720.63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费用(不含税)369,558.97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资金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22年1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 50,000.00 | 3,488.14 | 3,488.14 |
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27.52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8.1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ZI10008号《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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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除上述外,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变更的情形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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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92.9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579.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6,466.06 | 23,628.89 | 47.26%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526.84 | 15,951.08 | 79.76% | 2023年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月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2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0,000.00 | 90,000.00 | 6,992.90 | 59,579.9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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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000.00 | 90,000.00 | 6,992.90 | 59,579.9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8.1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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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由于上述募投项目除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外,2023年半年度处于建设期,预计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2023年半年度不适用承诺效益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