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及《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已于同日登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监事会对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