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8,199,616股减少至348,176,936股,注册资本将由348,199,616元减少至348,176,93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199,616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176,936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8,199,616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8,176,936股,均为普通股。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