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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香雪制药股票代码30014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力王凤
电话020-22211007020-22211010
办公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
电子信箱directorate@xphcn.comdirectorate@xphc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01,352,488.591,190,988,260.24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5,993,300.35-170,458,116.426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3,349,410.16-222,166,077.357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2,548,335.1357,684,468.54164.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266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2661.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9%-5.96%3.1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211,381,279.499,353,000,538.98-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36,434,727.582,405,133,051.46-2.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4,24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2.59%149,409,9210质押144,524,872
冻结16,987,024
广州市罗岗自来水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6%26,832,2600
刘武雄境内自然人0.61%4,045,7830
#叶孝兆境内自然人0.38%2,503,8000
#廖廷彬境内自然人0.35%2,334,15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0%1,997,5000
时仁帅境内自然人0.23%1,546,2590
#黄学应境内自然人0.23%1,498,6600
肖睿杰境内自然人0.22%1,430,0200
#潘朝晖境内自然人0.20%1,344,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关系不详。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叶孝兆通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88,80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5,000股,合计持有2,503,800股;廖廷彬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4,000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80,158股,合计持有2,334,158股;黄学应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100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88,560股,合计持有1,498,660股;潘朝晖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0,100股,通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04,200股,合计持有1,344,3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合作纠纷,其对已经支付的2.9亿元股权转让预付款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又以借贷名义对2.6亿元股权转让款向广州仲裁委员会对公司提起仲裁。公司收到了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2)穗仲案字第8424号,裁决公司向其偿还借款本金2.6亿元及利息;收到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21858号,判决公司向其返还股权预付款2.9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详见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得知:公司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因公司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4607号,执行标的33,060.32万元;公司与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前期已达成了和解分期付款,并已支付了到期的部分款项,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支付剩余到期款项,其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12执7515号,执行标的为12,255.60万元;公司、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王永辉先生与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前期已达成了和解分期付款,并已支付了到期的部分款项,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支付已到期的部分款项,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2509号,执行标的为5,891.20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的借款纠纷,因公司出现流动性收缩导致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其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5863号,执行标的1,688.52万元,(2023)粤01执5860号,执行标的7,006.1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3)粤0112执11807号,执行标的344.4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已支付完毕调解书确认的款项,该案件目前处于结案过程中)。

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已将云埔厂、生物岛1号地块、本部地块等相关资产和子公司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下相关资产抵押,抵押物资产价值足以覆盖诉讼案件涉及的金额,部分案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担保方也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聘请的律师团队也在与相关起诉方在友好沟通中,争取以和解的方式解决诉讼争端。除上述重大诉讼外,公司还存在工程类、经营类的涉诉事项,公司将积极加快资产的出售进度,同时与各方洽谈分期付款或债转股等方案,以达成诉讼事项的和解和风险化解。目前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但给公司声誉、形象等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辉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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